ASC22 注射剂|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220574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HIV-1
试验通俗题目
ASC22注射剂联合ART的多中心、随机、盲法、安慰剂对照Ⅱ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ASC22注射剂联合ART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患者的多中心、随机、盲法、安慰剂对照Ⅱ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ASC22-204
方案最近版本号
V1.3
版本日期
2022-06-29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陈志立
联系人座机
0571-85389730
联系人手机号
18217466871
联系人Email
zhili.chen@ascletis.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开发区启迪路198号杭州湾信息港D座1201室
联系人邮编
311201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与安慰剂对比,评价ASC22注射剂(重组人源化PD-L1单域抗体Fc融合蛋白注射液)联合ART治疗HIV-1感染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免疫重建 ,为Ⅲ期临床试验设计提供依据。 次要目的 1) 评价ASC22在HIV-1感染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 ; 2) 评价ASC22在HIV-1感染患者中的功能性治愈; 3) 探索ASC22对免疫相关指标的影响; 4) 对病毒库的影响; 5) 对CD4+(CD45RA,CCR7)的影响 6) 对CD8+(CD45RA, CCR7)的影响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单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60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18~60周岁(包含边界值),性别不限
  • 确诊HIV-1感染后6个月内开始ART治疗,且持续治疗时间至少12个月
  • 至筛选前,已持续使用方案规定的含整合酶抑制剂的ART治疗方案≥3个月
  • 入组前,连续2次血浆HIV-1 RNA<检测下限,间隔至少持续12个月,筛选期内HIV-1 RNA<20 copies/mL;
  • 筛选期内,CD4+细胞计数≥300个/μL(含边界值),且CD4+/CD8+的比值≤0.9
  • 入组前实验室参数符合以下要求: a) 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 (ANC) ≥1.50×109/L;血红蛋白(Hb) ≥105 g/L(男性)或≥95g/L(女性);血小板≥75×109/μL; b) 血清丙氨酸转氨酶 (SGPT/ALT) ) 、血清天冬氨酸转氨酶 (SGOT/AST)、总胆红素、血清肌酐、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 正常值上限(ULN); c) 甲状腺功能五项包括: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四碘甲状腺原氨酸(T4)、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四碘甲状腺原氨酸(FT4)和促甲状腺激素(TSH)的检查结果在正常值范围内; d) 肾上腺素检查包括: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和皮质醇的检查结果在正常值范围内; e) 血糖、糖化血红蛋白检查≤1× 正常值上限(ULN); f) HCV抗体阴性结果、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结果(HBsAg-)、梅毒检测阴性;
  • 筛选期内,患者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
  • 筛选期内,十二导联心电图正常(或者是研究者认为无临床意义的异常)
  • 育龄女性受试者和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进行异性性交)必须同意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首次接受研究药物起至接受最后1次研究药物后至少90天内避免捐赠精子
  • 愿意告知真实身份信息并接受随访者
  • 愿意配合并能够参与本试验所有方面,包括静脉滴注药物的使用、完成所有评价、到指定的研究中心就诊和遵守方案的所有要求, 并提供已签名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已知对本试验所用药物或辅料存在过敏
  • 任何需要急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恶性肿瘤者,不需要全身治疗的皮肤Kaposi肉瘤除外
  • 过去5年内与HIV相关的机会性感染
  • HBV、HCV、梅毒等共感者
  • 有病毒学突破记录者(HIV-1 RNA≥20 copies/mL)
  • 第一次给药前1周内出现原因不明的发热或临床异常
  • 肠梗阻或以下疾病的病史:炎性肠病或广泛肠切除并发慢性腹泻、克罗恩氏病、溃疡性结肠炎或慢性腹泻
  • 合并患有严重酒精性肝病、中重度脂肪肝,临床有明显症状体征的神经病变、吸毒或酗酒、视网膜病、以及颅脑或其它主要器官严重外伤等
  • 在筛选时受试者有活动性肺结核并且正在进行治疗(在试验期间出现活动性肺结核的受试者将退出治疗以便开始抗结核药治疗)
  • 有出血性疾病或正在接受抗凝血治疗的患者
  • 患者接受过任一下述治疗: a) 筛选前30天接受放疗或化疗; b) 筛选前60天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 c) 筛选前60天接受免疫调节剂(例如白介素、干扰素)、羟基脲或膦甲酸治疗; d) 筛选前60天接受HIV疫苗或全身性细胞毒性化疗; e) 既往免疫球蛋白(IgG)治疗; f) 筛选前90天接受过输血或细胞生长因子治疗; g) 筛选前30天接受口服或注射用类固醇治疗(注:间接性使用支气管扩张剂或局部类固醇注射的患者不应被排除,需要激素替代治疗且疾病稳定的患有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患者不应被排除); 既往接受过CD137激动剂或免疫检查点阻断治疗,包括抗CTLA-4、抗PD-1或抗PD-L1治疗抗体。这类药物包括但不限于:BMS-936559(MDX1105)、MPDL3280A(RG7446)、MK-3475和MEDI4736
  • Ⅰ型或II型糖尿病
  • 自身免疫性疾病的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硬皮病、严重银屑病、心肌炎、葡萄膜炎、肺炎(含间质性肺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视神经炎、重症肌无力、肾上腺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减退和/或甲状腺功能亢进、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垂体炎或结节病
  • 过敏体质者,或具有对嵌合或者人源抗体或者融合蛋白产生严重变态反应、过敏反应或者其他超敏反应的病史,或已知对由中国仓鼠卵巢细胞生产的生物制品或ASC22处方中任何组分存在超敏反应
  • 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II-IV级,附录1)或症状性或控制不佳的心律失常;在入选治疗前6个月内发生过任何动脉血栓栓塞事件,包括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规范治疗未受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100mmHg);心肌病者
  • 患者在筛选期有明显的QT/QTC间期(Fridericia公式,附录2)延长(例如,重复测量结果显示QTc间期>450毫秒,或者有其他引起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TdP]的风险[如心衰,低钾血征,家族性长QT综合症])或合并使用可能导致QT/QTc间期延长的药物
  • 筛选前30天内参与其他药物的临床试验
  • 入选前 30 日内接种过任何减毒活疫苗、灭活疫苗、亚单位疫苗、抗过敏免疫原 治疗或任何其它试验性药物或细胞治疗者;第一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疫苗接种,或入选前 5 年内曾参与任何 HIV 疫苗临床试验,接受过任何与 HIV 相关的免疫原 或遗传物质者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或哺乳的女性
  • 患有已知的可能影响试验依从性的精神疾病障碍或药物滥用疾病
  • 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次试验者。如:研究者认为有重大自杀风险的受试者;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受试者依从给药方案和/或方案评价。或可能损害受试者安全性的任何既存身体或精神状况;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研究干预的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或使受试者无法口服药物的任何情况等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ASC22 注射剂
剂型:注射剂
中文通用名:ASC22 注射剂
剂型:注射剂
中文通用名:ASC22 注射剂
剂型:注射剂
中文通用名:ASC22 注射剂
剂型:注射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0.9%氯化钠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中文通用名:0.9%氯化钠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中文通用名:0.9%氯化钠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中文通用名:0.9%氯化钠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与安慰剂组对比,治疗4周、8周、12周时,试验组CD4+/CD8+比值相比基线比较的变化情况。 4周、8周、12周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观察治疗前中后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心肌酶、甲状腺功能检查、心电图等检查、肾上腺素功能检查、血糖及糖化血红蛋白、凝血四项等指标测定的情况; 与安慰剂组对比, AE 和 SAE 的发生率。 整个试验过程 安全性指标
与安慰剂组对比,治疗12周时,试验组对病毒储存库的影响(HIV-DNA) 12周 有效性指标
与安慰剂组对比,治疗12周时,试验组在CD4+(CD45RA, CCR7)、CD8+(CD45RA, CCR7)、HLA-DR、 CD38、相对基线比较的变化情况 12周 有效性指标
与安慰剂组对比,治疗4周、8周、12周时,试验组细胞因子相关指标(IL-2,IFN-γ, TNF-α等)变化情况 4周、8周、12周 有效性指标
与安慰剂组对比,治疗12周时,试验组在HIV-1 Gag-特异性T淋巴细胞指标相对基线比较的变化情况 12周 有效性指标
试验组停用ASC22后第12周时 CD4+/CD8+比、CD4+(CD45RA,CCR7)、CD8+(CD45RA,CCR7)、HLA-DR,CD38、细胞因子相关指标等相比较基线的变化 12周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王福生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66933332 fswang302@163.com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100号 100039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 王福生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 李凌华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南京市第二医院 魏洪霞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21-11-29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3-04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8-03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3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9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2-06-22;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2-06-28;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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