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160973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轻、中度阿尔茨海默病
试验通俗题目
琥珀八氢氨吖啶片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病Ⅲ期临床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琥珀八氢氨吖啶片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病的双盲、双模拟、随机、安慰剂/阳性平行对照Ⅲ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OHAAS-Ⅲ;版本号:OHAAS-Ⅲ-3.0
方案最近版本号
OHAAS-Ⅲ-3.0
版本日期
2017-02-22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王德浦
联系人座机
0431-85108200
联系人手机号
13843186216
联系人Email
wdp1972@163.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1198号硅谷大厦西三楼
联系人邮编
130012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是确证琥珀八氢氨吖啶片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病26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次要目的是评价琥珀八氢氨吖啶片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病54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50岁(最小年龄)至
8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符合美国国立衰老研究所和阿尔茨海默病协会(NIA-AA)的很可能AD所致痴呆的诊断标准(2011);
- 病情程度为轻、中度的患者,即11分≤MMSE总分≤26分(小学文化程度受试者11分≤MMSE总分≤22分);如果基线期与筛选期比较,受试者MMSE评分升高或降低>2分,若要继续参加研究则必须和本研究主要研究者讨论。这样做是为了排除不易区分药物疗效的受试者,以及可能的诊断错误的入组患者;
- 哈金斯基缺血量表(HIS)总分≤4分;
- 汉密尔顿抑郁量表/17项版(HAMD)总分≤10分;
- 记忆减退至少12个月,并有进行性加重趋势;
- 筛选前6个月内做过头颅MRI检查;
- 神经系统检查没有明显体征(由AD疾病或外周损伤所致除外);
- 女性患者为绝经妇女(绝经≥24周)、或实施了外科绝育手术、或育龄女性同意在试验期间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女性或者绝经时间短于24周的患者必须在筛选期做尿妊娠实验,结果须为阴性;
- 受试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照料者,或者至少能够与照料者频繁联系(每周至少4日,每日至少2小时),照料者将帮助患者参与研究全过程。照料者必须陪伴受试者参加研究访视,并且必须与受试者有充分的互动与交流,以便为NPI、ADCS-ADL、CIBIC-plus等量表评分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 受试者为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能力完成方案规定的认知能力测定和其他测试;
- 在实施与方案有关的操作或者检查前,受试者必须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如果由于认知能力受限等原因不能签署,则受试者签字处允许留空,并说明原因,由法定监护人在原因说明处签字,同时法定监护人需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筛选时,CT或MRI检查显示显著局灶性病变,中重度脑白质病变,存在关键部位如丘脑、海马、内嗅皮质、旁嗅皮质、皮质和皮质下其他灰质核团的腔梗灶;
- 其他原因引起的痴呆:血管性痴呆、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如艾滋病、梅毒等)、克-雅氏病、亨廷顿舞蹈症和帕金森病、路易体痴呆、脑外伤性痴呆、其他理化因素(如药物中毒、酒精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等)、重要的躯体疾病(如肝性脑病、肺性脑病等)、颅内占位性病变(如硬膜下血肿、脑肿瘤)、内分泌系统病变(如甲状腺疾病、甲状旁腺疾病)以及维生素或其他任何原因引起的痴呆;
- 曾患神经系统疾病(包括中风、视神经脊髓炎、帕金森病、癫痫等);
- 精神病患者,根据DSM-5标准,包括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疾病,双相情感障碍,重性抑郁或谵妄;
- 存在异常实验室指标:乙肝两对半指标乙肝表面抗原HBsAg和乙肝e抗原HBeAg和/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肝炎处于活动期,肝功能(ALT、AST)超过正常范围上限1.2倍,Cr超过正常上限,白细胞计数<4.0×109或血小板<100×109,血红蛋白<100g/L,糖尿病受试者的糖化血红蛋白(HbA1c)浓度≥10%或随机血糖浓度≥13.9;
- 筛查时收缩压≥160mmHg或<90mmHg,或舒张压≥100mmHg或<60mmHg;
- 有不稳定或严重的心、肺、肝、肾、造血系统疾病(包括不稳定心绞痛、不能控制的哮喘、活动性胃出血、癌症、机械性肠梗阻、骨髓移植史等),休息10分钟后静息心率<60次/分钟,存在研究者判断不宜入组的心电图异常;
- 存在不可纠正的视、听障碍不能完成神经心理测验和量表评定;
- 目前正使用且不能停用治疗阿尔茨海默病药物者;
- 在筛选过程中不能按照处方服用试验药物,或者出现过不按处方服药的情况,或存在不遵守试验要求服药的可能;
- 酒精滥用或药物滥用者;
-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 本研究筛查访视前30天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 研究人员认为该受试者不可能完成本研究;
- 受试者为参加研究的研究者及直系亲属、CRO公司或申办者的雇员及直系亲属。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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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琥珀八氢氨吖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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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mg;口服,一天三次,每次2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2周,试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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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琥珀八氢氨吖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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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片剂;规格4mg;口服,一天三次,每次4mg,在第3周给药,用药时程:连续用药24周。试验组。
开放延长期:继续用药2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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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琥珀八氢氨吖啶片模拟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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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mg;口服,一天三次,每次1片,用药时程:连续用药2周。阳性药组和安慰剂组。
|
中文通用名:琥珀八氢氨吖啶片模拟剂
|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mg;口服,一天三次,每次1片,在第3周给药,用药时程:连续用药24周。阳性药组和安慰剂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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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盐酸多奈哌齐片 英文名:Donepezil Hydrochloride 商品名:安理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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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片剂;规格5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5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26周。阳性药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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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盐酸多奈哌齐片模拟剂
|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mg;口服,一天一次,每1片,用药时程:连续用药26周。试验组和安慰剂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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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盐酸多奈哌齐片 英文名:Donepezil Hydrochloride 商品名:安理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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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片剂;规格5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5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26周。阳性药组。(因药品到期更换新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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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盐酸多奈哌齐片模拟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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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mg;口服,一天一次,每1片,用药时程:连续用药26周。试验组和安慰剂组。(因药品到期更换新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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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盐酸多奈哌齐片 英文名:Donepezil Hydrochloride 商品名:安理申
|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5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5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26周。阳性药组。(因药品到期更换新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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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盐酸多奈哌齐片模拟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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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mg;口服,一天一次,每1片,用药时程:连续用药26周。试验组和安慰剂组。(因药品到期更换新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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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盐酸多奈哌齐片 英文名:Donepezil Hydrochloride 商品名:安理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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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片剂;规格5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5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26周。阳性药组。(因药品到期更换新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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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盐酸多奈哌齐片模拟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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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mg;口服,一天一次,每1片,用药时程:连续用药26周。试验组和安慰剂组。(因药品到期更换新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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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双盲期: 认知功能:阿尔茨海默病评定量表—认知部分(ADAS-Cog)量表 | 26周 | 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发生率和严重程度。 | 26周 | 安全性指标 |
有临床意义的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异常的发生率。 | 26周 | 安全性指标 |
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 | 26周 | 安全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双盲期: 总体评价:临床医师通过面谈对变化的印象(CIBIC-plus); | 26周 | 有效性指标 |
双盲期: 日常生活功能:日常生活功能量表(ADCS-ADL); | 26周 | 有效性指标 |
双盲期: 神经精神行为:神经精神问卷(NPI)。 | 26周 | 有效性指标 |
开放延长期: 治疗54周阿尔茨海默病评价量表—认知部分(ADAS-Cog/12项)评分与基线评分比较的差异 | 54周 | 有效性指标 |
开放延长期: 整体评价:治疗54周临床医师对整体印象评估量表(CIBIC-plus)评分与基线评分比较的差异; | 54周 | 有效性指标 |
开放延长期: 日常生活功能的改善:治疗54周日常生活功能量表(ADCS-ADL)评分与基线评分比较的差异; | 54周 | 有效性指标 |
开放延长期: 神经精神行为的改善:治疗54周神经精神症状问卷(NPI)评分与基线评分比较的差异。 | 54周 | 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发生率和严重程度。 | 54周 | 安全性指标 |
有临床意义的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异常的发生率。 | 54周 | 安全性指标 |
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 | 54周 | 安全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有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无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
肖世富 | 医学博士 | 主任医师 | 021-34289888-3441 | xiaoshifu@msn.com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 | 200030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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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 肖世富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 张庆娥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 肖劲松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天津市环湖医院 | 纪勇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 施炯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苏北人民医院 | 李晓波 | 中国 | 江苏省 | 扬州市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沈璐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天津市人民医院 | 孟令秋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西安市第十医院) | 吴斌 | 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广州市惠爱医院(广州市脑科医院) | 宁玉萍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孙莉 | 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南京脑科医院 | 李海林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北京回龙观医院 | 尚兰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上海市同济医院 | 聂志余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 李毅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陈伟贤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 李玉凤 | 中国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何金彩 | 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 毛善平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中日友好医院 | 彭丹涛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 | 陆洁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 陈炜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 刘晓伟 | 中国 | 江苏省 | 无锡市 |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 徐忠信 | 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 | 郭立斌 | 中国 | 吉林省 | 四平市 |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 赵连东 | 中国 | 江苏省 | 淮安市 |
北部战区总医院 | 陈会生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况伟宏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 | 罗勇 | 中国 | 贵州省 | 遵义市 |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 | 洪玉娥 | 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 姚烨 | 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九江学院附属医院 | 聂红兵 | 中国 | 江西省 | 九江市 |
南昌市第一医院 | 陈小红 | 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宜春市人民医院 | 丁丹 | 中国 | 江西省 | 宜春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上海精神卫生中心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6-08-25 |
天津市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6-10-20 |
武汉精神卫生中心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6-10-24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6-10-26 |
广州市惠爱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6-10-26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6-11-03 |
南京脑科医院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16-11-22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60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600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60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17-08-16;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7-10-17;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1-08-14;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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