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201153
相关登记号
CTR20210976,CTR20210103,CTR20200202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恶性淋巴瘤
试验通俗题目
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在恶性淋巴瘤I期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JS004)在复发/难治性恶性淋巴瘤患者的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JS004-002-I;V1.1
方案最近版本号
2.1
版本日期
2022-02-15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王雅杰
联系人座机
021-61058800
联系人手机号
15026863476
联系人Email
yajie_wang@junshipharma.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100弄6号晶耀前滩7号楼15层
联系人邮编
200126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评价 JS004 注射液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治疗复发/难治性恶性淋巴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观察 JS004 注射液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复发/难治性恶性淋巴瘤患者中的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并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和Ⅱ期推荐剂量(RP2D)。
未观察到 MTD 时,取方案规定的 JS004 最高剂量为最大可行剂量(MFD)。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0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病理学确诊的恶性淋巴瘤
- 复发/难治患者,包括:1)自体干细胞移植后复发进展者;2)无法进行自体干细胞移植者,须经系统性二线治疗失败,包括无效(SD或者PD),或者复发进展;3)B细胞淋巴瘤患者,既往须使用过利妥昔单抗
- ECOG:0~1
- 预期生存期≥12周
- 至少一个符合2014版Lugano评效标准要求的可测量病灶
- 自愿知情同意提供治疗前新鲜活检样本,对于无法提供治疗前新鲜活检样本的患者,可提供2年内存档样本
- 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方案规定的相关实验室检查标准
- 育龄期女性患者,以及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患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3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避孕药或避孕套);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7 天内血清或尿HCG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排除标准
- 已知对大分子蛋白质制剂或JS004组成成分过敏的患者
- 既往接受过抗BTLA或抗HVEM抗体治疗
- JS004首次给药前4周内参加其他临床研究,除非是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 JS004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重大手术(由研究者判断)或正处于手术恢复期。JS004首次给药前4周内抗肿瘤化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末次化疗需待6周)、放疗、激素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生物治疗。JS004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或中成药制剂。可接受激素治疗非肿瘤相关疾病(如胰岛素治疗糖尿病以及激素替代疗法等)。不影响疗效评价前提下,可接受对孤立病灶的局部姑息性治疗(如局部手术或放疗)
- 因免疫相关不良反应而中止既往免疫治疗的患者
- JS004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免疫抑制药物,但皮质类固醇喷鼻剂、吸入剂或≤10 mg/日全身性泼尼松及相当用量同类药物治疗除外
- 既往接受过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
- JS004首次给药前30天内接种减毒活疫苗
- JS004首次给药前5年内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恶性肿瘤。已根治的早期恶性肿瘤(原位癌或Ⅰ期肿瘤)除外,如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
- 存在症状性、未治疗或需要接受持续治疗(包括皮质类固醇和抗癫痫药)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既往接受治疗者,入组前临床稳定至少4周、排除新发或扩大转移证据并停用类固醇治疗的,可以入组
- 既往抗肿瘤治疗后毒性未缓解,即未消退至基线、NCI-CTCAE 5.0规定的0~1级(除脱发外)或入选/排除标准中规定的水平。合理预期不会被研究药物加重的不可逆毒性(如听力损失),与医学监查员协商后可以入组
- 在过去2年内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使用疾病调节剂、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如:系统性全身性红斑狼疮、多发性硬化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血管炎、银屑病,等)。但仅使用激素替代疗法可控制的甲状腺、肾上腺或垂体功能减退,Ⅰ型糖尿病,无需系统治疗的银屑病或白癜风等,可以参加本研究;
- 存在速发过敏反应、外用皮质类固醇无法控制的湿疹或哮喘病史
- 存在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
- 合并无法控制的伴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持续的或活动性感染、原因不明的发热> 38.5°C(肿瘤性发热受试者由研究者判断是否纳入研究)、根据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3的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不受控的高血压、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律失常、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或胃炎
- 既往或当前存在活动性肺结核、药物诱导性间质性肺病或间质性肺炎
- 存在活动性炎症性肠病史(如克罗恩氏病或溃疡性结肠炎)
-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患者
- 存在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证据的患者。HBsAg阳性,或既往HBV感染者HBcAb阳性且HBsAg阴性经治疗后, HBV DNA拷贝数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者;既往HCV感染者筛选期HCV RNA检测结果阴性者,可以参加本研究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 合并白癜风、脱发和经激素替代治疗已控制的内分泌缺陷的患者,如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可以入组。合并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其他关节病、舍格林综合征、局部用药后已控制的乳糜泻和银屑病的患者,以及抗核抗体(ANA)、抗甲状腺抗体等血清学检查阳性的患者,应评估靶器官是否受累及是否需要全身性治疗,由研究者决定是否入组
-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受试者权益、安全、依从性、签署知情同意能力及影响研究结果解读的任何其他医学(如呼吸、代谢、先天性、内分泌或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等)、精神或社会因素
- 有相关临床症状 (呼吸困难,喘憋,腹胀等),未控制或者需要反复进行引流的胸腔/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的患者;
-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史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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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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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无菌水针剂型,100mg/5ml/瓶,静脉滴注,首次给药输注时间至少60分钟,若未出现输液相关反应(IRR),则后续可缩短为至少30分钟 。3周为一周期。0.3mg/kg剂量组。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或JS004治疗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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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用法用量:无菌水针剂型,100mg/5ml/瓶,静脉滴注,首次给药输注时间至少60分钟,若未出现输液相关反应(IRR),则后续可缩短为至少30分钟 。3周为一周期。1mg/kg剂量组。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或JS004治疗24个月
|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用法用量:无菌水针剂型,100mg/5ml/瓶,静脉滴注,首次给药输注时间至少60分钟,若未出现输液相关反应(IRR),则后续可缩短为至少30分钟 。3周为一周期。3mg/kg剂量组。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或JS004治疗24个月
|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用法用量:无菌水针剂型,100mg/5ml/瓶,静脉滴注,首次给药输注时间至少60分钟,若未出现输液相关反应(IRR),则后续可缩短为至少30分钟 。3周为一周期。10mg/kg剂量组。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或JS004治疗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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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JS004 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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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注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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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JS004 注射液
|
剂型:注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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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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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注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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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JS004 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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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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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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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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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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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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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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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安全性评估: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以及严重程度(按照CTCAE5.0分级);3级或3级以上的不良事件发生率 | 研究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MTD和RP2D | 剂量爬坡阶段,所有 剂量组首次用药后的3周内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包括但不限于Cmax、Cmin、Tmax、AUC0-∞、AUC0-t、AUC0-21d、t1/2、CL、Vss和Rac等参数 | 第1周期9个采血点,第2周期2个,第3周期无需PK采样。第4周期同第一周期,第6、8、12、16周期同第2周期,及治疗结束访视和末次给药后90天采集血样 | 有效性指标 |
CD3+、CD4+CD45RA+、CD8+CD45RA+、CD3-CD20+、CD3-CD56+细胞的BTLA受体占有率(RO) | 初次给药前1h内、初次给药开始后24h(±1h)及168h(第8天,±8h ),第2、4、6、8周期给药前1h内,治疗结束(±7天)及安全性随访访视 | 有效性指标 |
JS004对外周血细胞因子(IFN-γ、IL-8、IL-4、IL-6、IL-10、TNF-α等)的影响 | 初次给药前1h内、初次给药开始后24h(±1h) | 有效性指标 |
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无进展生存期(PFS)和总生存期(OS)等 | 在首次给予试验用药品后每9周(± 7天)进行肿瘤影像学评估 | 有效性指标 |
抗药抗体(ADA)和中和抗体(Nab) | 在第1、2、4、6、8、12、16周期输注前1 h内、此后每8个周期输注前1 h内以及治疗结束访视后90天(±7天)采集血样用于免疫原性分析 | 有效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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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军 | 医学博士 | 主任医师 | 010-88140650 | zhujun3346@163.com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52 号 | 100142 | 北京肿瘤医院 |
马军 | 医学博士 | 主任医师 | 13304518000 | mjun@csco.org.cn/majun0322@126.com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49号 | 150010 | 哈尔滨血液病肿瘤研究所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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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肿瘤医院 | 朱军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哈尔滨血液病肿瘤研究所 | 马军 | 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天津市肿瘤医院 | 张会来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 赵维莅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杨海燕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邹立群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李玉富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彭志刚 | 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李菲 | 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周辉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孙秀华 | 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 | 黄文荣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江西省肿瘤医院 | 双跃荣 | 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郝新宝 | 中国 | 海南省 | 海口市 |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黄韵红 | 中国 | 贵州省 | 贵阳市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闫志凌 | 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5-06 |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8-26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7-19 |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血液肿瘤研究中心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8-26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2-03-14 |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血液肿瘤研究中心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2-05-31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45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71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0-07-17;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0-08-04;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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