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201923
相关登记号
CTR20190329,CTR20201690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
试验通俗题目
吉马替康治疗晚期胰腺癌的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吉马替康(ST 1481)二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患者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对照、开放的Ⅱ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ST 1481-LEES-2020-05
方案最近版本号
1.2
版本日期
2020-08-24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万淳
联系人座机
020-39062888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wanchun@leespharm.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南沙区珠江工业园美德三路1号
联系人邮编
511462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1. 主要研究目的:
评价吉马替康(ST 1481)二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患者的无进展生存期(PFS)。
2.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吉马替康(ST 1481)二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患者的总生存期(Overall Survival, OS)、客观缓解率(Objective Response Rate, ORR)、缓解持续时间(Duration of Response, DoR)、疾病控制率(Disease Control Rate, DCR)和患者报告结局(PROs);
评价吉马替康(ST 1481)二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患者的安全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胰腺癌,应为起源于胰腺导管上皮的恶性肿瘤,不包括胰腺内分泌肿瘤;
- 不适宜进行根治性放疗或手术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
- 既往接受过含吉西他滨或5-Fu类药物(单药或联用其他药物;常规剂量,非放射増敏剂量)一线治疗失败(治疗过程中或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疾病进展,有明确的影像学证据;毒性不可耐受);
- 既往使用过化疗药物、分子靶向药物或根治性放疗者,需停药3周以上,且从之前的毒性中恢复≤1级(NCI-CTCAE 5.0);接受过免疫治疗者,需治疗结束4周以上,且一般身体状况已恢复;
- 根据RECIST 1.1 版评价标准,至少具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可测量病灶应未接受过放疗等局部治疗(位于既往放疗等局部治疗区域内的病灶,如果证实发生进展,也可选作靶病灶);
- 年龄:≥18岁,男女不限;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1分;
- 预期生存时间超过3个月;
- 受试者各器官功能检查结果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造血功能(筛选前14天内未使用任何血液成分、细胞生长因子、升白药、升血小板药、纠正贫血药物等): a. 血红蛋白≥90g/L; b.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109/L; c. 血小板计数≥85×109/L; 2) 肾脏: 血肌酐≤1.5×ULN,肌酐清除率≥6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且尿蛋白? 2+或?1.0 g/L。对于基线时尿蛋白≥2+或≥ 1.0 g/L的患者,应当进行24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测必须≤1.0 g/L方可入选; 3) 肝脏(筛选前14天内未输白蛋白ALB): a. 血清总胆红素≤1.5×ULN(梗阻性黄疸引流者可≤2×ULN); b. 谷丙转氨酶和谷草转氨酶水平≤2.5×ULN;存在肝脏转移时,谷丙转氨酶和谷草转氨酶水平需≤5×ULN; c. 白蛋白含量须 ≥30 g/L;
- 受试者无喜树碱类药物过敏史;
- 可口服用药;
- 育龄期妇女在入组治疗前7天内行妊娠试验检查,结果为阴性方可入组;育龄期男、女受试者及其性伴侣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1个月内采用可靠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IUD)或避孕套] ;
- 自愿参加本研究,并且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受试者在入组前6个月内曾接受过含喜树碱类药物治疗或者任何含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方案;
- 入组前6个月内一线治疗同时使用了吉西他滨和氟尿嘧啶类药物的患者;
- 入组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 已知的脑转移或软脑膜转移,怀疑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患者需要做头颅检查明确;
- 临床上明显的消化道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半年内出现肠梗阻、肠道出血(连续3次大便潜血试验阴性者可以除外)、全胃切除等;
- 有临床症状的浆膜腔积液(如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心包积液等),经内科保守治疗(不包括引流)2周,积液仍进行性增多;
- 药物不能控制的高血压(≥160/100mmHg);新近3个月内开始发作的心绞痛、不稳定型心绞痛,入组前1年内发生过心肌梗塞、心功能不全(≥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 分级II级);
- 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者在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的发热(除外肿瘤性发热);
-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且外周血HBV-DNA滴度检测≥1.0×103拷贝数/mL;丙肝病毒抗体阳性且外周血HCV RNA阳性;
- 有活动性肺结核,或既往有肺结核感染史但经治疗未控制者;
- 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查阳性病史或已知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
- 具有胰腺癌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史(业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或皮肤基底细胞癌以及已治愈5年的其他恶性肿瘤除外);
-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 既往有明确的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研究的其它情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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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吉马替康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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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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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吉马替康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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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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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替吉奥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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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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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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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注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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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
|
剂型:注射剂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无进展生存期(PFS) | 每6周影像评估 | 有效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总生存期(OS) | 直至患者死亡 | 有效性指标 |
客观缓解率(ORR) | 每6周影像评估 | 有效性指标 |
缓解持续时间(DoR) | 每6周影像评估 | 有效性指标 |
疾病控制率(DCR) | 每6周影像评估 | 有效性指标 |
患者报告结局(PROs) | 每6周问卷调查 | 有效性指标 |
安全性 | 试验过程中和试验结束后评价 | 安全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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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理伟 | 博士 | 主任医师 | 021-68383700 | rjzlk_gcp@126.com | 上海市-上海市-浦建路160号 | 200120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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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 王理伟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张晓琛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 潘宏铭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人民医院 | 杨柳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应杰儿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湖南省人民医院 | 成伟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龙健婷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陈启龙 | 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辽宁省肿瘤医院 | 张敬东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江苏省肿瘤医院 | 孙小峰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 李琦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周宇红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陈小兵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安徽省立医院 | 潘跃银 | 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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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20-07-22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20-08-18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9-11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6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20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1-05-17;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1-05-24;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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