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117注射液 |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220284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晚期恶性肿瘤
试验通俗题目
AK104和AK117联合或不联合化疗治疗晚期恶性肿瘤Ib/II期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抗PD-1/CTLA-4双特异性抗体AK104和抗CD47抗体AK117联合或不联合化疗治疗晚期恶性肿瘤的Ib/I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AK117-204
方案最近版本号
V1.0
版本日期
2021-12-07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宋卫峰
联系人座机
0760-89873998
联系人手机号
18621008688
联系人Email
weifeng.song@akesobio.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380号
联系人邮编
200032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其它-新版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Ib期:评估AK104联合AK117治疗选定晚期恶性肿瘤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以及初步的抗肿瘤活性; 2.II期:评估AK104和(或)AK117联合化疗治疗晚期胃或胃食管结合部(G/GEJ)腺癌、晚期食管鳞癌(ESCC)的安全性及有效性。 次要目的: 1.Ib期: 评估AK104联合AK117治疗的药代动力学(PK)。 评估AK104联合AK117治疗的免疫原性。 2.II期: 评估AK104和(或)AK117联合化疗治疗的PK。 评估AK104和(或)AK117联合化疗治疗的免疫原性。 探索性目的: 探索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肿瘤组织中预测疗效的潜在生物标志物。 探索AK104联合AK117治疗时的药效动力学(PD)。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 年龄≥18周岁且≤75周岁。
  • ECOG体能状况评分0或1。
  • 预期生存期≥3个月。
  • Ib期: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证实的晚期恶性肿瘤,且为标准治疗失败、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标准治疗不可及或拒绝标准治疗的患者。选定的肿瘤类型包括:HNSCC、铂耐药上皮性卵巢癌、肝细胞癌、非小细胞肺癌、小细胞肺癌、结直肠腺癌、G/GEJ腺癌、ESCC、尿路上皮癌、mCRPC。与申办方讨论之后,也可能会考虑其他肿瘤类型。受试者既往接受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疾病不超过二线系统性抗肿瘤治疗。
  • II期: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证实的不可根治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G/GEJ腺癌或ESCC受试者。 队列1:既往复发或转移阶段未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的HER2阴性G/GEJ腺癌受试者;队列2:既往复发或转移阶段未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的ESCC受试者;队列3:既往复发或转移阶段接受过抗PD-1/L1抗体和含铂化疗治疗且治疗失败的G/GEJ腺癌或ESCC受试者,受试者既往接受不超过二线系统性抗肿瘤治疗。
  • 根据RECIST v1.1,受试者必须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对于之前接受过放疗的受试者,若无其他可选作靶病灶的病灶,有客观证据证明放疗后存在明显进展时,则可将经过放疗的病灶视为靶病灶。
  • 受试者需提供最近日期存档的或新鲜获取的肿瘤组织样本,至少5张未染色的FFPE病理切片(优选新近获得的肿瘤组织样本)进行PD-L1检测。
  • 要求确定良好的器官功能。
排除标准
  • 除申办方选定的肿瘤类型外,受试者在入组前3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不排除患有其他恶性肿瘤通过局部治疗已治愈的受试者,例如基底或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膀胱癌、宫颈或乳腺原位癌等。
  • 同时入组另一项临床研究,除非其为一项观察性、非干预性的临床研究或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 在首次给药前3周内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化疗、免疫治疗、生物制剂治疗等);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小分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针对非靶病灶进行了姑息性局部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非特异性免疫调节治疗(如白介素、干扰素、胸腺肽、肿瘤坏死因子等,不包括用于治疗血小板减少的IL-11);首次给药前1周内曾接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中成药。
  • 既往接受过免疫治疗,包括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如:抗PD-1/L1抗体、抗CTLA-4抗体、抗CD47抗体、抗SIRPα抗体、抗LAG-3抗体等)、免疫检查点激动剂(如:ICOS、CD40、CD137、GITR、OX40抗体等)、免疫细胞治疗等任何针对肿瘤免疫作用机制的治疗。
  • 存在脑干、脑膜转移、脊髓转移或压迫。
  • 存在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病灶;先前治疗过的脑转移的受试者(如手术、放疗),如果治疗后临床稳定至少两周(从首次给予研究药物时间),且研究药物给药前7天停用皮质类固醇激素,则允许入组;未经治疗的、无症状的脑转移受试者(即无神经系统症状,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激素,没有任何脑转移灶的长径>1.5 cm,无明显脑转移灶周围水肿)可以入组。
  • 有严重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病史;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存在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包括但不限于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咯血(定义为咳出或咯出≥1茶匙鲜血或小血块或只咳血无痰液,允许痰中带血者入组)、鼻腔出血(不包括鼻衄出血及回缩性涕血);首次给药前10天内接受过持续的抗凝治疗的受试者。
  • 首次给药前4周内发生严重感染,包括但不局限于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合并症、败血症或严重肺炎;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全身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不包括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
  • 存在免疫缺陷病史;HIV抗体检测阳性者;当前正在长期使用系统性皮质类固醇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AK104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AK117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不良事件(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实验室检查结果 试验期间 安全性指标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 试验期间每8周进行一次肿瘤评估,48周后每12周进行一次肿瘤评估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其他抗肿瘤活性,包括根据RECIST v1.1评估的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至缓解时间(TTR)、无进展生存期(PFS),以及总生存期(OS) 试验期间每8周进行一次肿瘤评估, 48周后每12周进行一次肿瘤评估 有效性指标
个体受试者在不同时间点的AK104和(或)AK117的血清药物浓度 给药后15天内按时间点采集血样检测 有效性指标
出现可检测抗药抗体(ADA)的受试者数量和百分比。 给药后15天内按时间点采集血样检测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王理伟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3761254228 liweiwang@shsmu.edu.cn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建路160号 200120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王理伟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吴骏 中国 江苏省 常州市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江浩 中国 安徽省 蚌埠市
徐州市中心医院 李劲松 中国 江苏省 徐州市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陈思宇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王军业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贾瑞诺 中国 河南省 洛阳市
唐山市人民医院 杨俊泉 中国 河北省 唐山市
临淄区人民医院 赵如森 中国 山东省 淄博市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李胜棉 中国 河北省 石家庄市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王峰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朱益平 中国 安徽省 芜湖市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刘安文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 王力军 中国 河北省 邢台市
安阳肿瘤医院 崔东海 中国 河南省 安阳市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侯小明 中国 甘肃省 兰州市
吉林大学第三医院 李福秋 中国 吉林省 吉林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1-12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3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1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2-07-29;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2-08-04;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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