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血卟啉醚酯 |已完成

登记号
CTR20161060
相关登记号
CDEL20100334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食管癌
试验通俗题目
注射用血卟啉醚酯剂量探索临床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注射用血卟啉醚酯姑息治疗中晚期部分梗阻或完全梗阻食管癌的剂量探索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ZXYF2011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版本日期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韩德斌
联系人座机
18675585963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debinhan@126.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高新中一道生物孵化器大楼1-212室
联系人邮编
518057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1)探索“注射用血卟啉醚酯”的临床最佳剂量,为后续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用药剂量奠定基础; (2)初步评价“注射用血卟啉醚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各剂量组患者的药效反应可纳入后续临床试验报告。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年龄在18以上, 性别不限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证实的原发或复发性食管鳞状细胞癌或腺癌,并至少符合以下一条: a)患者病情不适合常规治疗(包括手术、放疗或化疗); b)进行常规治疗后肿瘤继续发展或肿瘤复发导致食管狭窄。
  • 食管癌部分或完全梗阻,激光能直接(经内镜下光纤)照射到恶性肿瘤
  • 患者接受上一次治疗(放疗、化疗、生物治疗、或其他研究药品)后至少4周;病人血液系统符合:WBC≥3.5*10^9/L,PLT≥90*10^9/L
  • 预期生存时间>3月;KPS≥60分
  • 能配合完成规定的各项检查
  • 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经检查确诊肺癌或其他部位肿瘤转移至食管
  • 已知对试验药品或相关产品过敏者
  • HIV抗体阳性者
  • 乙肝、丙肝和梅毒患者
  • 经超声胃镜或其他检查方式证明有食管气管瘘、食管纵隔瘘,以及食管侵及大血管风险者
  • 无法用内窥镜检查者
  • 血清肌肝高于正常值参考范围上限的1.5倍
  • 无肝转移情况下ALT或AST>2.5倍正常值上限,或肝转移情况下ALT或AST高于正常值参考范围上限的5倍
  • 血清胆红素高于正常值参考范围上限的1.5倍
  • 严重心肺疾患(如心肌梗死,心功能不全,2级以上心脏传导阻滞,严重心律紊乱或根据研究者判断,患者患有增加室性心率失常风险的心脏病;哮喘发作期,或呼吸功能衰竭不能平卧,或肺功能差血氧饱和度<90%等)
  • 急性炎症(尤其是腐蚀性炎症),或临床上有明显的活动性感染
  • 之前抗癌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或尚未从之前的手术中完全恢复
  •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拒绝在研究期间采取适当避孕措施的育龄患者(包括男性)
  • 患者处于恶液质状态,或者晚期患者评估无法耐受光动力治疗
  • 活动性出血或出血体质(凝血机制异常)
  • 研究期间进行或计划进行其他抗肿瘤伴随治疗
  • 入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 有精神疾病不能合作者或研究者判断为不适合入选的患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血卟啉醚酯
用法用量:冻干粉针剂型,规格:75mg/瓶,静脉注射或滴注;整个临床试验只给药一次,给药剂量为1.0mg/kg体重,配制时需用5%的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在5分钟内缓慢静脉注射或30分钟内静脉滴注完成给药。1.0mg/kg体重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血卟啉醚酯
用法用量:冻干粉针剂型,规格:75mg/瓶,静脉注射或滴注;整个临床试验只给药一次,给药剂量为2.0mg/kg体重,配制时需用5%的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在5分钟内缓慢静脉注射或30分钟内静脉滴注完成给药。2.0mg/kg体重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血卟啉醚酯
用法用量:冻干粉针剂型,规格:75mg/瓶,静脉注射或滴注;整个临床试验只给药一次,给药剂量为3.0mg/kg体重,配制时需用5%的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在5分钟内缓慢静脉注射或30分钟内静脉滴注完成给药。3.0mg/kg体重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血卟啉醚酯
用法用量:冻干粉针剂型,规格:75mg/瓶,静脉注射或滴注;整个临床试验只给药一次,给药剂量为4.0mg/kg体重,配制时需用5%的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在5分钟内缓慢静脉注射或30分钟内静脉滴注完成给药。4.0mg/kg体重剂量组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内窥镜检查:食管最小狭窄处直径的改善 激光照射后第7天和第28天 有效性指标
吞咽困难指数 激光照射后第7天和第28天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KPS为基础的生活质量评价标准 激光照射后第7天和第28天 有效性指标
以体重为基础的生活质量评价标准(评价时需除外体腔积液、浮肿等因素) 激光照射后第7天和第28天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罗荣城,医学硕士 主任医师 13902251269 luorc@163.com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北路1838号 510515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罗荣城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白玉贤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苗战会 中国 河南省 新乡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11-03-30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1-04-20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20 人;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21 人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1-10-31;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12-05-25;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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