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150845
相关登记号
CTR20130098;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人类流行性感冒
试验通俗题目
扎那米韦静脉注射液在健康人群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在中国健康成人中评估扎那米韦(300 mg和600 mg)单剂量和多剂量输液给药后药代动力学的随机、双盲、平行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NAI117104
方案最近版本号
版本日期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董婕
联系人座机
86 21 61590563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Jane.j.dong@gsk.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哈雷路917弄1号楼
联系人邮编
201203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描述扎那米韦注射液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以300 mg和600 mg单剂量及连续5天每天两次多剂量静脉给药后的药代动力学,评估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以300 mg和600 mg单剂量及连续5天每天两次多剂量静脉给药后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有
入选标准
-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在18-65岁(含)之间的男性或女性;
- 健康志愿者:由一名可靠并有经验的医生根据医学评估(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来确定;
- 体重 ≥ 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 – 24 kg/m2(含)的范围内;
- 女性受试者可入选研究,如果她:没有生育能力;有生育能力、在筛选时或给药前尿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检测确定为妊娠试验阴性、并且同意在开始给药前的适当时段内(通过药品说明书或研究者确定)采用方案第4.3.1节中所列的任一种避孕方法来充分降低当时的妊娠风险。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采用避孕措施直至随访结束。
- 有具有生育能力女性伴侣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采用方案第4.3.1节中所列的任一种避孕方法避孕。必须从研究药物首次给药时开始遵循这一标准直至随访结束。
- 能够给予书面知情同意,这包括遵从同意书中所列的要求和限制
- ALT和胆红素 ≤ 1.5×ULN(如果进行了胆红素分类检测且直接胆红素<35%,则单纯的胆红素>1.5×ULN是可接受的)
- 根据单次或短时期内获得的三份ECG的平均校正QT间期(QTc)值:QTc < 450 msec
排除标准
- 现有肝脏疾病或有慢性肝脏疾病史,或已知有肝脏或胆道异常(Gilbert综合征或无症状的胆结石除外)。
- 研究前6个月内有饮酒史,定义为:平均每周饮酒>14杯的男性,或>7杯的女性。一杯相当于12 g酒精:12盎司(360 mL)啤酒、5盎司(150 mL)葡萄酒或1.5盎司(45 mL)80度白酒。
- 肝素过敏史或肝素诱发的血小板减少症病史。
- 对任一研究药物或其成分过敏的病史,或者研究者或GSK医学监查员认为影响其参与研究的药物或其他过敏史。
- 筛选前的3个月内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丙肝抗体阳性。
- 药物/酒精筛选阳性。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
- 梅毒检测阳性。
- 在筛选时或给药前尿hCG试验呈阳性的怀孕女性。
- 肌酐清除率 ≤ 80 mL/min(Cockcroft-Gault)。
- 参与研究将会导致在56天内捐献血液或血液制品超过500 mL。
- 哺乳期女性。
- 受试者在当前研究首次给药日前30天、试验药物的5个半衰期或生物效应的两倍持续时间之内(以较长者为准)参加了一项临床试验并接受了试验药品。
- 在首次给药日之前的12个月之内暴露于四种以上的新化学体。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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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10 mg/mL 扎那米韦水溶液,英文名Zanamivir aqueous solution,暂无商品名
|
用法用量:10mg/mL 扎那米韦水溶液;规格:置于20mL透明玻璃瓶中,每瓶含200mg扎那米韦,使用时用生理盐水配置成250mL,含300mg扎那米韦的水溶液。受试者将于第1天早上接受单剂量给药。多剂量给药将于第3天晚上开始。用药时程:受试者将接受q12h×5天的给药。每次给药将以恒速静脉输注30分钟(500 mL/hr)。
|
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10 mg/mL 扎那米韦水溶液,英文名Zanamivir aqueous solution,暂无商品名
|
用法用量:10mg/mL 扎那米韦水溶液;规格:置于20mL透明玻璃瓶中,每瓶含200mg扎那米韦,使用时用生理盐水配置成250mL,含600mg扎那米韦的水溶液。受试者将于第1天早上接受单剂量给药。多剂量给药将于第3天晚上开始。用药时程:受试者将接受q12h×5天的给药。每次给药将以恒速静脉输注30分钟(500 mL/hr)。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单剂量给药后扎那米韦的血清浓度及药代动力学参数:Cmax、tmax、t1/2、AUC(0-t)、AUC(0-12)、AUC(0-∞)、CL、Vz | 第1天: 给药前,给药后 0.25 h, 0.5 h, 0.75 h, 1 h, 1.5 h, 2 h, 4 h, 6 h, 8 h, 10 h, 12 h and 24 h。 | 有效性指标 |
多剂量给药后扎那米韦的血清浓度及药代动力学参数:Cmax、Cτ、tmax、t1/2、AUC(0-t)、AUC(0-τ)、CL、Vz、Vss、蓄积比率Ro和Rs | 第8天: 给药前,给药后 0.25 h, 0.5 h, 0.75 h, 1 h, 1.5 h, 2 h, 4 h, 6 h, 8 h, 10 h, 12 h and 24 h。 | 有效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扎那米韦安全性参数:不良事件发生人数 | 直至研究第15天 | 安全性指标 |
扎那米韦安全性参数:血液学、临床生化、生命体征(血压、脉率、呼吸频率和体温)及ECG参数(PR、QRS、QT、QTc间期)的绝对值及相比于给药前值随时间的变化 | 直至研究第9天 | 安全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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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昀 | 主治医师、副主任药师 | 021-54036058 | yliu@shxh-centerlab.com | 上海市淮海路966号 | 200031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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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 | 刘昀 | 中国 | 上海 | 上海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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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15-03-26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5-04-23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24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2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5-04-28;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15-06-15;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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