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005粉针剂|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220021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
试验通俗题目
ZG005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I/II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ZG005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剂量递增、耐受性、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和多队列扩展的I/I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ZG005-0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V3.0
版本日期
2024-01-30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初永盛
联系人座机
0512-57309965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chuys@zelgen.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晨丰路209号
联系人邮编
2153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其它-新版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探索ZG005的耐受性和安全性; (2)确认ZG005的MTD/RP2D/后续试验推荐剂量。 次要目的 (1)评价ZG005的人体药代动力学特征; (2)评价ZG005在不同的实体瘤的有效性; (3)评价ZG005的免疫原性; (4)探索ZG005与标准化疗或多纳非尼联合的耐受性和安全性。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0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对本试验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年龄18~75岁,性别不限。
  •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0~1分。
  • 预计生存时间超过3个月。
  • 已从既往治疗的不良反应中恢复至CTCAE 5.0标准≤1级或基线水平(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可激素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低下等)。
  • 男性受试者和女性受试者(除非为绝经后、手术绝育)及伴侣,均必须在研究期间及停止治疗后6个月内采取至少1种有效的避孕方法。
  • PART 1:为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证实的、经过标准治疗失败的晚期实体瘤患者人群。 1.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恶性实体肿瘤。 2.经标准治疗失败,研究者评估适合接受ZG005给药。
  • PART 2:为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证实的、经过标准治疗失败的小细胞肺癌、食管鳞癌、宫颈癌、神经内分泌癌,或其他可能从ZG005获益的患者人群。所有受试者需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作为靶病灶。 不同研究部分的受试者,还分别需要满足以下的要求:PART 2A: 1.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小细胞肺癌。 2.既往接受过一线含铂方案作为广泛期疾病的全身治疗,治疗期间对含铂方案不耐受、无反应,或治疗结束6个月内影像学提示进展;或含铂方案同步放化疗作为局限期疾病的治疗,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肿瘤复发、转移。 3.允许既往暴露于最多一种免疫介导治疗,包括但不限于抗CTLA-4、抗PD-1、抗PD-L1或抗PD-L2抗体。
  • PART 2B: 1.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 2.至少经一线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 3.由中心实验室确认,PD-L1表达阳性。
  • PART 2C: 1.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复发转移性宫颈癌。 2.复发或转移阶段至少经一线含铂标准治疗失败,或既往接受同步放化疗或新辅助/辅助治疗期间或结束后6个月内进展。 3.PD-L1表达不限。
  • PART 2D: 1.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其他恶性实体肿瘤,肝细胞癌可接受临床诊断。 2.经标准治疗失败,研究者评估适合接受ZG005给药。
排除标准
  • 病史、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成像(MRI)检测提示存在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灶(脑部转移病灶经过放射治疗,最近4周未使用皮质醇类、抗惊厥类、脱水药物控制症状,影像学提示脑部病灶无进展或新发,且无神经系统症状者除外)。
  • 有难以控制的第三腔隙积液(如大量的胸腔积液、腹水或心包积液),需要反复引流,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 治疗前7天内,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或多项标准: ①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75×10^9/L,血红蛋白<90g/L; ②肝功能:谷丙转氨酶(ALT)或谷草转氨酶(AST)≥3×ULN,肝转移患者ALT或AST≥5×ULN;总胆红素(TBIL)≥1.5×ULN,肝转移患者TBIL≥2×ULN;白蛋白<28g/L; ③肌酐清除率<50 mL/min或血肌酐>1.5×ULN; ④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 五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除外已根治性切除且未复发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局部前列腺癌、原位宫颈癌或其他原位癌)。
  • 接受以下任何治疗的患者: ①既往使用过作用于TIGIT 靶点的药物; ②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 天内或正在接受全身应用的免疫调节药物或皮质类固醇药物; ③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接受过大型手术、化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大分子靶向治疗或未上市药物治疗,两者相距≤4 周。局部姑息性放疗、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小分子靶向治疗距首次使用研究药物≤2 周。
  • 患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①在入组前6个月内患有急性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绞痛、中风,接受过冠状动脉成形术或支架; ②纽约心脏病协会III级或IV级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③未能控制的高血压; ④>2级的心律失常; ⑤基线期心电图QTc间期延长。
  • 有临床症状的甲状腺功能异常,且经治疗无法控制。
  • 有自身免疫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炎、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道疾病、自身免疫性肝炎(除外以下:I型糖尿病、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已控制的乳糜泻、童年患哮喘成人后完全缓解无需任何干预)。
  • 既往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诱发过重要脏器的2级及以上免疫相关不良反应,包括但不限于心肌炎、中枢神经系统毒性,或既往含PD-1靶点抑制剂治疗后出现快速进展的受试者。
  • 间质性肺部疾病或非感染性肺炎者(由放射治疗所致除外)。
  •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干细胞或实质器官移植。
  • 存在活动性感染(例如急性细菌感染、结核病、活动性乙型/丙型肝炎、活动性梅毒或活动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活动性乙型肝炎定义为:乙型肝炎病毒滴度>10000拷贝 /mL或2000IU /mL;活动性丙型肝炎定义为:丙型肝炎抗体阳性且HCV-RNA 阳性;活动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定义为: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阳性。
  • 已知对试验药物或其任何辅料过敏;对人源化抗体或融合蛋白产生重度变态反应、类过敏或其它超敏反应病史。
  •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 PART 2C 宫颈癌队列: 1.具有临床意义的肾盂积水,但无法经肾造瘘术或输尿管支架置入术以缓解症状者; 2.既往已知有女性生殖道瘘病史,如果穿孔或痿管已经经过改道手术、切除或修补等治疗,且经研究者判断疾病恢复或缓解,可允许入组。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ZG005粉针剂
剂型:粉针剂
中文通用名:ZG005粉针剂
剂型:粉针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PART1: 耐受性:剂量限制性毒性(DLT) 研究期间 安全性指标
PART1: 安全性:不良事件(AE),包括免疫相关不良事件(irAE)、严重不良事件(SAE)等;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体格检查、ECOG评分、实验室检查等。 研究期间 安全性指标
PART1: 最大耐受剂量(MTD)。 研究期间 安全性指标
PART1: II期推荐剂量(RP2D)/后续试验推荐剂量。 研究期间 安全性指标
PART 2: 根据RECIST 1.1标准评价的客观缓解率。 研究期间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药代动力学评价指标 第一、三周期给药前1 h内,开始给药后30min,开始给药后2 h、6 h、24 h、48 h、72 h、96 h、168 h、336 h、504 h;第二、四、五、六周期每次给药前1 h内。 安全性指标
免疫原性评价指标:抗药抗体(ADA)及中和抗体(NAb)的受试者数量和发生率。 第1、2周期给药前,此后每2周期给药前,ZG005末次给药后30天、90天。 安全性指标
有效性终点:根据RECIST 1.1标准评价的客观缓解率、缓解持续时间、疾病控制率、至缓解时间、至进展时间、无进展生存期、生存率;根据iRECIST标准评估的免疫相关疗效。 研究期间 有效性指标
受体占有率评价指标:ZG005在外周血CD3+T细胞的受体占有率。 第1周期首次给药前1 h内,首次开始给药后24 h、168 h、336 h、504 h,末次给药后30天、90天。 有效性指标
肿瘤生物标志物。 筛选期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楼寒梅 医学硕士 主任医师 13355783145 louhm@zjcc.org.cn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东路1号 310022 浙江省肿瘤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浙江省肿瘤医院 楼寒梅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临沂市肿瘤医院 石建华/李秀敏 中国 山东省 临沂市
河南省肿瘤医院 王启鸣/程淑霞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于雁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德阳市人民医院 樊莲莲/刘清华 中国 四川省 德阳市
长沙泰和医院 柴小立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树兰(杭州)医院 吴丽花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茂名市人民医院 黄逸生 中国 广东省 茂名市
南通市肿瘤医院 杨磊 中国 江苏省 南通市
衢州市人民医院 郑勤红 中国 浙江省 衢州市
郑州市中心医院 易善永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叶煌阳 中国 福建省 厦门市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庄志祥/张全英 中国 江苏省 苏州市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廖思海 中国 广东省 湛江市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蒋鸥 中国 四川省 内江市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施纯玫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安阳市肿瘤医院 夏金 中国 河南省 安阳市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姬颖华 中国 河南省 新乡市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王晓宏 中国 河南省 洛阳市
南京市第二医院 柴小立/邱洁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福建省肿瘤医院 徐沁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河北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牛书怀 中国 河北省 石家庄市
云南省肿瘤医院 张红平 中国 云南省 昆明市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张洁清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李卉 中国 湖南省 常德市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 何林生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李俊 中国 广东省 惠州市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王铁君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陈俊 中国 浙江省 宁波市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汪善兵 中国 四川省 宜宾市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王钇力 中国 江西省 赣州市
湖南省肿瘤医院 张克强/唐迪红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吉林省肿瘤医院 程颖/秦叔逵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李丹 中国 四川省 泸州市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 刘青/高力英 中国 甘肃省 兰州市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康玉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吉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12-24
吉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3-07-31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4-04-23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3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6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2-06-15;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2-06-17;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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