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麻止咳液 |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号
CTR20131344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临床申请受理号
CXZL0900095
适应症
风寒束肺型咳嗽
试验通俗题目
姜麻止咳液治疗风寒束肺型咳嗽Ⅱ期临床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姜麻止咳液治疗风寒束肺型咳嗽(急性气管-支气管炎)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多中心Ⅱ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P2013-17-BDY-08-V03
方案最近版本号
版本日期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赵学军
联系人座机
18927407861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zxj68@yeah.net
联系人邮政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八路155号半岛花园A区5栋B单元401室
联系人邮编
518067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以“咳嗽症状消失率”为主要疗效评价指标,通过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多中心临床试验评价姜麻止咳液治疗风寒束肺型咳嗽,缓解咳嗽症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为Ⅲ期临床试验提供依据。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NK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符合西医急性气管-支气管炎诊断标准;
  • 符合中医风寒束肺证辨证标准;
  • 咳嗽为主要症状,且病程在3天内;
  • 年龄为18~65周岁,性别不限;
  • 受试者知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同意按照试验方案的要求参加所有的访视及检查、治疗。
排除标准
  • 体温等于或超过38.5℃者。
  • 经胸部X 线片显示明显的肺部感染患者,或根据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确定有抗菌药物使用指征,如血白细胞计数大于10×109/L,和/或中性粒细胞比例大于75%等。
  • 合并有心律失常(尤其是快速性心律失常)、严重高血压(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恶性肿瘤、冠心病心绞痛、心衰、甲亢、前列腺肥大等疾病者。
  • 由支气管扩张、肺间质纤维化、肺炎、结核、麻疹、百日咳、急性扁桃体炎、真菌、肿瘤、刺激性气体过敏等明确病因所致咳嗽者。
  • 既往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者。
  • 合并其他系统(循环、血液、神经、精神、消化、内分泌等)严重疾病者。
  • 发病后使用过治疗咳嗽的相关药物者。
  • 试验期间需要应用糖皮质激素;或必须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β-受体阻滞剂、胺碘酮等易引起咳嗽的药物,且有上述药物致咳史者。
  • 嗜烟史(每天吸烟超过10支或等量的烟草者,烟龄超过5年者为嗜烟)、嗜酒史(每周喝酒超过28单位酒精为嗜酒,1单位=285ml啤酒或25ml烈酒或1玻璃杯葡萄酒)或药物滥用史或可能影响依从性的因素者。
  • 哺乳、妊娠及准备近期妊娠的妇女。
  • 入选本试验之前3个月内参加其他临床试验或服用其它研究药物者。
  •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入组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姜麻止咳液
用法用量:1瓶/次,3次/日,口服。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姜麻止咳液模拟剂
用法用量:1瓶/次,3次/日,口服。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用药5日后咳嗽症状消失率 用药5日后 企业选择不公示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咯痰症状消失率 用药后 企业选择不公示
咳嗽治疗起效时间 用药后 企业选择不公示
咳嗽治疗缓解时间 用药后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用药结束时咳嗽视觉模拟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 用药5日后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用药结束后中医证候单项症状评分分值变化情况 用药5日后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用药结束后中医证候疗效 用药5日后 企业选择不公示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中国 吉林 长春市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中国 辽宁 沈阳市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中国 北京 北京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2013-09-10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已入组例数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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