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 |主动终止

登记号
CTR20191391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试验通俗题目
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治疗wAMD的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评估玻璃体腔注射康柏西普治疗眼用注射液wAMD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双盲、随机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KHB-1802;1.0
方案最近版本号
KHB-1802;1.0
版本日期
2018-04-20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吴荃
联系人座机
028-87516605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wuquan@cnkh.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108号
联系人邮编
610036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试验目的是以玻璃体腔注射VEGF拮抗剂阿柏西普(2.0 mg,Eylea®,再生元制药公司,拜耳公司)作为阳性对照,评估玻璃体腔注射0.5 mg、1.0 mg康柏西普治疗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AMD)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50岁(最小年龄)至 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年龄≥50岁,性别不限;且受试者愿意并能够签署试验知情同意书
  • 女性受试者已绝经1年或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 育龄期期妇女试验过程中愿意采用有效避孕方法
  • 以前未接受过新生血管性AMD治疗
  • 有中心凹下FA渗漏,或OCT检测发现有中心凹下积液;受试眼的CNV面积至少为总病损面积的50%,且目标眼满足眼底照相要求
  • 受试眼的ETDRS BCVA字符数得分为78至25
排除标准
  • 受试眼曾接受过新生血管性AMD的眼部或系统给药治疗
  • 基线访视前的一个月(30天)内作为受试者参加了任何干预性临床试验
  • 筛选期时通过FA评价受试眼总病灶面积大于12视盘面积、受试眼的瘢痕或纤维化超过总病损的50%
  • 筛选期时受试眼视网膜下有出血或中心凹下积血大于1个视盘
  • 受试眼视网膜色素上皮撕裂
  • 筛选期时受试眼有其他原因的CNV
  • 影响视力评估或影响中心视力的严重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或有AMD以外的任何其它血管性疾病史
  • 受试眼曾接受过玻璃体切除术、全层黄斑裂孔病史、小梁切除术,或受试眼在基线前的3个月之内接受过眼内或眼周手术、受试眼部位曾接受过放射性治疗
  • 受试眼有不可控的青光眼
  • 筛选期或基线检查时任一眼存在活动性眼内炎症
  • 存在活动性眼内或眼周感染、巩膜软化症或有巩膜软化症病史
  • 受试眼无晶体或人工晶体缺乏后囊
  • 受试眼眼压检测困难
  • 受试眼存在各种并发眼部症状,可能增加受试者风险
  • 临床实验室检查的证据表明患者可能存在的某些疾病,可能增加受试者风险
  • 基线第1天之前的6个月内,使用过任何长效眼内激素、对血管造影术时注射的荧光素钠严重过敏、有对阿柏西普及其成份过敏病史
  • 女性受试者筛选期时尿妊娠检查阳性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康柏西普(0.5 mg)
用法用量: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0.5 mg,玻璃体腔注射,前3次注射(核心期)为每4周一次,之后每12周注射一次直至第36周。从第40周到第92周,改为按照再次治疗标准按需给药,给药最大间隔为16周。
中文通用名:康柏西普(1.0 mg)
用法用量: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1.0 mg,玻璃体腔注射,前3次注射(核心期)为每4周一次,之后每12周注射一次直至第36周。从第40周到第92周,改为按照再次治疗标准按需给药,给药最大间隔为16周。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阿柏西普(2.0mg)
用法用量:阿柏西普,2.0 mg,玻璃体腔注射,前3次注射(核心期)为每4周一次,之后每8周注射一次直至第36周。从第40周到第92周,改为按照再次治疗标准按需给药,给药最大间隔为16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ETDRS BCVA 第36周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视力维持的人数比例 第36周 有效性指标
BCVA提升≥15个字母数的人数比例 第36周 有效性指标
视力维持的人数比例 第48周 有效性指标
中心视网膜厚度 第36周 有效性指标
受试者安全性 第36和98周 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赵明威,医学博士 Ph.D 主任医师 13801057408 Zhaomingwei@medmail.com.cn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11号 100044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赵明威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复旦大学附属眼科耳鼻喉科医院 徐格致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许迅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北京同仁医院 魏文斌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北京协和医院 陈有信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张明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王常观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 刘晓玲 中国 浙江省 温州市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中心 李筱荣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苏冠方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天津市眼科医院 韩梅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青岛眼科医院 /山东青岛研究所 徐海峰 中国 山东省 青岛市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吕林 中国 广东省 中山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9-08-08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主动终止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25 ; 国际: 114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25 ; 国际: 1157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25  ; 国际: 115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19-11-26;     国际:2018-12-21;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9-11-26;     国际:2018-12-21;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1-05-14;     国际:2018-12-21;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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