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G1025|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241194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营养不良型大疱性表皮松解症
试验通俗题目
WG1025用于治疗营养不良型大疱性表皮松解症(DEB)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I期研究及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Ⅱ期临床研究及扩展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WG1025用于治疗营养不良型大疱性表皮松解症(DEB)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I期研究及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Ⅱ期临床研究及扩展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WG1025-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4.0
版本日期
2024-06-01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杨健帅
联系人座机
010-62963540
联系人手机号
18500431600
联系人Email
jsyang@genevec.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5号中关村生物医药园A309
联系人邮编
1000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其它-新版
试验目的
I期: 主要研究目的 评估WG1025在营养不良型大疱性表皮松解症(DEB)治疗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研究目的 评估WG1025在DEB治疗中的初步有效性。 评价WG1025药代动力学。 评价WG1025的免疫原性。 在DEB患者中,治疗前后COL7A1的表达。 II期 主要研究目的 评估WG1025在DEB治疗中的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评估WG1025在DEB治疗中的有效性。 评估WG1025在DEB治疗中的安全性。 评价WG1025药代动力学。 评估WG1025在DEB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在DEB患者中,治疗前后COL7A1的表达。 拓展期研究目的 评估WG1025在DEB长期治疗中的安全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2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临床诊断为DEB的受试者;
  • 通过包括COL7A1在内的基因检测确认DEB诊断(DDEB或RDEB)者;
  • 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时年龄≥ 2周岁者;
  • 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必须在整个研究期间至最后一次使用WG1025后的3个月内(90天)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
  • 创口符合以下标准者(II期研究需满足a和b,I期研究需满足b): a) 位置:至少1对创口对的受试者,相似解剖区域对称或相似部位或者同一解剖区域对称或相似部位,外观相似; b) 外观:基底红润、血供良好、创口干净、无感染
  • 经研究者判定,有能力和意愿理解本试验、遵循试验流程,并且能返回研究中心完成所需的随访者;
  • 受试者或受试者法定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公正见证人必须阅读、理解并签署ICF,并必须能够并愿意遵循研究程序和指示。
排除标准
  • 无法返回研究中心者;
  • 存在由研究者判断可能干扰对研究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评估以及影响受试者对研究随访/程序的依从性的疾病或条件;
  • 筛选前1个月或所接受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接受了化疗或免疫治疗(度普利尤单抗注射液除外)者;
  • 有证据表明目前患有鳞状细胞癌或过往存在鳞状细胞癌病史者
  • 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存在药物滥用者或毒品、酒精成瘾者;
  • 过去3个月(90天)内参与过干预性临床试验者;
  • 对局部麻醉(利多卡因/丙氯卡因乳膏)过敏者;
  • 既往接受过皮肤移植者;
  •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 筛选时,被研究者评估创口不适合接受研究药物给药者;
  • 对研究药物、其辅料、纱布或敷料过敏者
  • 筛选时需要治疗的系统性感染和/或有不可控制的局部创口感染者
  •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且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者
  • 筛选时严重贫血(血红蛋白< 60 g/l)者,筛选时血小板计数≤ 100 × 109/l者
  • 肝功能异常者: a)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3倍正常值上限(ULN);或 b) 血清胆红素> 3 × ULN;
  • 肾功能异常者: a) 尿素或尿素氮> 1.5 × ULN;或 b) 血清肌酐> 2 × ULN;
  • 活动性乙型肝炎、活动性丙型肝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阳性或抗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阳性者;活动性乙型肝炎定义为已知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HBV)DNA结果大于检测下限,活动性丙型肝炎定义为已知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 Ab)阳性和已知定量HCV RNA结果大于检测下限
  •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管炎等);临床稳定的自身免疫甲状腺炎疾病者或患有无需全身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皮肤疾病者等则可以入选,如银屑病等;
  •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献血或大量失血(≥ 400 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液制品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献血者;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WG1025
剂型:凝胶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
剂型:凝胶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I期安全性终点: (1)治疗到第5周时,治疗中出现的不良事件(TEAE)的发生率,包括但不限于严重不良事件(SAE)和导致停药的TEAE等。 治疗到第5周时 安全性指标
I期安全性终点: (2)治疗到第5周时,安全性参数的变化:症状、生命体征和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肝功能、肾功能等;12导联心电图(ECG)检查。 治疗到第5周时 安全性指标
II期主要有效性终点: 治疗3个月(8、10、12周)时,受试者A类创口完全愈合比例(在8、10周完全愈合的创口需在2周后,进行完全愈合创口的确认)。 治疗3个月(8、10、12周)时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I期安全性终点: (1)第6~13周、14~26周和整个研究期间,TEAE的发生率,包括但不限于SAE和导致停药的TEAE等。 第6~13周、14~26周和整个研究期间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I期安全性终点: (2)第6~13周、14~26周和整个研究期间,安全性参数的变化:症状、生命体征和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肝功能、肾功能等;12导联ECG检查。 第6~13周、14~26周和整个研究期间 安全性指标
I期有效性终点: (1)次要主要有效性终点:在治疗9、11、13周时,受试者A类创口完全愈合的比例(在9、11周完全愈合的创口,需在2周后进行完全愈合创口的确认)。 治疗9、11、13周时 有效性指标
I期有效性终点: (2)在治疗1、3、5、16、20、22、24、26周时,受试者A类创口完全愈合的比例。 治疗1、3、5、16、20、22、24、26周时 有效性指标
I期有效性终点: (3)在治疗1、3、5、9、11、13、16、20、22、24、26周时,受试者A类创口愈合75%和50%的比例。 治疗1、3、5、16、20、22、24、26周时 有效性指标
I期有效性终点: (4)A类创口中,完全愈合创口的愈合持续时间。 整个治疗期间 有效性指标
I期有效性终点: (5)在治疗3、5、9、11、13、16、20、22、24、26周时,受试者五维健康量表(EQ-5D)较基线的变化。 治疗3、5、9、11、13、16、20、22、24、26周时 有效性指标
I期有效性终点: (6)在治疗3、5、9、11、13、16、20、22、24、26周时,受试者疼痛较基线的改善程度 治疗3、5、9、11、13、16、20、22、24、26周时 有效性指标
I期药代动力学终点 血液、尿液、鼻腔分泌物、创口/绷带擦拭样本和粪便中WG1025的DNA拷贝数及擦拭样本WG1025活性。 整个研究期间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I期免疫原性终点 (1)抗COL7抗体和抗HSV-1结合抗体检测。 (2)抗HSV-1中和抗体检测。 整个研究期间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I期探索性终点: 治疗前后COL7A1的表达。 整个研究期间 有效性指标
II期主要次要有效性终点: 治疗6个月(22、24、26周)时,受试者A类创口完全愈合比例(在22、24周完全愈合的创口需在2周后,进行完全愈合创口的确认)。 治疗6个月(22、24、26周)时 有效性指标
II期其余次要有效性终点: (1)在治疗2、4、8、10、12、16、20、22、24、26周时,受试者A类创口完全愈合、愈合75%、愈合50%的比例。 治疗2、4、8、10、12、16、20、22、24、26周时 有效性指标
II期其余次要有效性终点: (2)受试者A类创口中,完全愈合创口的愈合持续时间。 整个研究期间 有效性指标
II期其余次要有效性终点: (3)在治疗2、4、8、10、12、16、20、22、24、26周时,受试者EQ-5D量表较基线的变化: 治疗2、4、8、10、12、16、20、22、24、26周时 有效性指标
II期其余次要有效性终点: (4)在治疗2、4、8、10、12、16、20、22、24、26周时,受试者疼痛较基线的改善程度; 治疗2、4、8、10、12、16、20、22、24、26周时 有效性指标
II期安全性终点: (1)TEAE的发生率,包括但不限于SAE和导致停药的TEAE等。 整个研究期间 安全性指标
II期安全性终点: (2)安全性参数的变化:症状、生命体征和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肝功能、肾功能等;12导联ECG检查。 整个研究期间 安全性指标
II期药代动力学终点: 血液、尿液、鼻腔分泌物、创口/绷带擦拭样本和粪便中WG1025的DNA拷贝数及擦拭样本WG1025活性。 整个研究期间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II期免疫原性终点: (1)抗COL7抗体和抗HSV-1结合抗体检测。 (2)抗HSV-1中和抗体检测。 整个研究期间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II期探索性终点: 治疗前后COL7A1的表达。 整个研究期间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林志淼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02083027501 zhimiaolin@bjmu.edu.cn 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 510000 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
李薇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02885422560 724564806@qq.com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 610000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徐子刚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01059616392 zigangxupek@163.com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 100000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罗晓燕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3012381671 luoxycq@hotmail.com 重庆市-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136号 400000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陈柳青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3971394978 chlq35@126.com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215号 430022 武汉市第一医院
李颖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3406068970 1145241793@qq.com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07号 250012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李明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8939791265 duizechen@163.com 上海市-上海市-万源路399号 201102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 林志淼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李薇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徐子刚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罗晓燕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武汉市第一医院 陈柳青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李颖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李明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 同意 2024-03-28
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 同意 2024-06-28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48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6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4-05-15;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4-05-20;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