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7104注射液 |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220098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晚期恶性肿瘤
试验通俗题目
一项评价BAT7104注射液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临床有效性的多中心、开放的Ia/Ib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BAT7104注射液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临床有效性的多中心、开放的Ia/Ib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BAT-7104-001-CR
方案最近版本号
3.0
版本日期
2023-06-20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李伟宁
联系人座机
020-32203220
联系人手机号
15202417078
联系人Email
wnli@bio-thera.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中286号七喜控股大厦11楼1107室
联系人邮编
51053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估BAT7104注射液治疗晚期恶性肿瘤患者的安全性与耐受性; 探索最大耐受剂量(MTD)并为II期或后续临床研究提供推荐剂量(RP2D)及合理的给药方案。 次要目的: 评价BAT7104注射液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单次给药和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评价BAT7104注射液的免疫原性; 初步评价BAT7104注射液的抗肿瘤疗效; 初步评价BAT7104注射液的药效学特性。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80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年龄:≥18周岁且≤80周岁,性别:男女不限;
  • 研究者评估预期生存期至少为3个月;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要求为 0 或1;
  • Ia期:经细胞学或病理学确诊的经标准治疗失败、无标准治疗、不耐受标准治疗或拒绝接受标准治疗的晚期恶性肿瘤患者;
  • Ib期队列1非小细胞肺癌: a)根据国际抗癌联盟和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肺癌分期第8版,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不可根治性手术切除、且不能接受根治性放化疗或序贯放疗联合化疗的局部晚期(IIIB、IIIC期)或转移性(IV期)NSCLC; b)局部晚期或转移阶段接受过抗PD-1/PD-L1抗体(不局限于单抗)和含铂化疗治疗失败,且至少接受过二线治疗的患者;或驱动基因突变阳性经TKI治疗失败,且后线化疗失败或不耐受化疗的患者;
  • Ib期队列2其他晚期实体瘤: a)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经标准治疗失败、无标准治疗或不耐受标准治疗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肿瘤患者,仅纳入肝细胞癌、肾透明细胞癌、鼻咽癌、结直肠癌和宫颈癌;
  • 剂量递增阶段须有可评价的肿瘤病灶,剂量扩展阶段须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实体瘤参照RECIST 1.1 标准,淋巴瘤参照Lugano 2014评效标准);
  • 具备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储备功能,定义如下: 血常规(首次给药前14 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以及未使用药物纠正血细胞数):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1.5 x 10^9 /L;血小板计数≥90 x10^9/L;血红蛋白≥90g/L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xULN(未接受抗凝治疗),接受口服抗凝药物治疗且INR在2~3者可纳入 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一般情况)—≤1.5xULN、;肝细胞癌、Gilbert’s综合征、肝转移患者≤2xULN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一般情况)—≤2.5xULN;肝细胞癌、肝转移患者≤5x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或血清肌酐清除率 ≤1.5xULN或>50ml/min(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见附录;肾透明细胞癌患者血清肌酐清除率需>30ml/min)
  • 同意提供存档的病理组织或新鲜的活检肿瘤组织进行PD-L1、CD47表达水平或受体占有率等药效学相关指标的检测(不作为必要的纳入标准);
  • 具备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须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并且愿意在研究期间直至研究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节育/避孕方法防止妊娠。男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直至研究最后一次给药后6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方法;绝经后的妇女必须闭经至少12个月才被认为不具备生育能力。
排除标准
  • 针对队列1非小细胞肺癌,首次用药前24周内接受过>30 Gy的胸部放疗者;
  • 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接受过任何抗CD47抗体、SIRPα抗体或CD47/SIRPα重组蛋白治疗;
  • 至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①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②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③具有明确抗肿瘤作用的中药/中成药、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干扰素、白介素等)系统治疗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 正在参与或在此研究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参加过试验性药物或医疗器械干预性临床研究者不能纳入;在干预性研究的生存随访阶段,如首次给药距离前一项研究结束(末次给药)时间满足上述排除标准第2条者可纳入;
  • 筛选前4周内接种过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内接种活/减毒疫苗以及mRNA疫苗;
  • 孕期或哺乳期女性;
  • 既往抗肿瘤治疗所致AE,在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仍>1级(基于CTCAE v5.0)者(但如脱发、疲劳等经研究者基于临床实际情况判断无法恢复至≤1级并将长期处于稳定状态的AE除外,2级外周神经毒性除外,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除外);
  • 既往出现过≥3级irAE或曾因任何级别的irAE而终止免疫治疗者;
  • 原发中枢神经系统肿瘤、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且出现相关症状者、脑膜转移或既往有癫痫史者须排除。临床达到控制的无症状或虽有症状但研究者判断病情稳定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可纳入,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 距离首次给药前疾病稳定≥4周;b. 首次给药前4周内头颅MRI增强未发现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进展的证据;c. 距离首次用药前≥2周已停用抗惊厥药物,泼尼松用量≤10mg/天或等效剂量激素;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的患者;
  • 具有组织或器官移植史者;
  • 首次用药前4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的患者,包括但不局限于需要住院治疗的感染并发症、菌血症、重症肺炎等;排除首次给药前伴有活动性感染的患者;
  • 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史;
  • 活动性乙型肝炎、未经治疗的慢性乙型肝炎或经治疗但未控制的慢性乙型肝炎(HBV DNA>200 IU/mL或>103copies/ml);
  • 活动性的HCV感染患者(HCV抗体阳性且HCV-RNA水平高于检测下限);
  • 未经治疗或正在治疗的结核病患者,包括但不仅限于肺结核;经规范抗结核治疗并经研究者确认已治愈者可纳入;
  • 已知有严重过敏史,或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单克隆抗体,以及对任何试验药物组成成份曾发生过≥3级过敏反应者;
  •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史的患者(不包括白癜风、可使用激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的甲状腺疾病、1型糖尿病患者);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效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①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②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 首次给药前1年内存在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病史或当前存在间质性肺疾病的患者;
  • 存在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①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NYHA)为 II级及以上的心力衰竭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②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③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④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本方案定义为虽然采用抗高血压治疗,但治疗后仍收缩压>15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且经研究者评估有临床意义);
  • 存在下列血栓形成或出血风险者: a. 在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或一过性脑缺血发作; b. 在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有深静脉血栓、肺栓塞或其它任何严重血栓栓塞的病史(植入式静脉输液港或导管源性血栓形成,或浅表静脉血栓形成不被视为“严重”血栓栓塞); c. 在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发生任何危及生命的出血事件或需要输血、内镜或手术治疗的3或4级胃肠道/静脉曲张出血事件; d. 研究者认为未来具有较高出血或血栓形成风险的其他疾病;
  • 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或吸毒史,并被认为会影响本研究依从性的患者;
  • 近3个月有溶血性贫血或Evans综合征病史;
  • 除入组研究时所患的肿瘤外,在首次给药前3年内存在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不排除局部已治愈的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或乳腺原位癌等);
  • 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腔积液未控制或需要引流的患者;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患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BAT7104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中文通用名:BAT7104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NA
剂型:NA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耐受性与安全性终点:生命体征与体格检查、各类不良事件(AE)、临床实验室检查、临床辅助检查(如心电图等)。 受试者治疗期间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耐受性与安全性终点: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发生情况 第1-第2周期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单次及多次给药下的药代动力学参数: 单次给药:Cmax 、Tmax、T1/2、CL、Vd、Ke、MRT、AUC(0-τ)、AUC(0-∞); 受试者治疗期间评估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免疫原性评价指标:抗药抗体(ADA)/中和抗体(NAb); 受试者治疗期间评估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疗效指标: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 受试者治疗期间评估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药效学指标:治疗前肿瘤细胞PD-L1和(或)CD47表达水平以及治疗后肿瘤细胞PD-L1和(或)CD47受体占有率(如有肿瘤组织可供检测)、外周血T细胞的CD47受体占有率 受试者治疗期间评估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多次给药的PK参数: Cmax, ss Cavg,ss Cmin, ss AUC(0-τ)ss AUC(0-∞)ss Tmax,ss 受试者治疗期间评估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多次给药的PK参数: T1/2,ss CL Vss Ke MRT 蓄积指数(Rac) 波动指数DF 受试者治疗期间评估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张力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3902282893 zhangli6@mail.sysu.edu.cn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51号 510050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李宁 医学博士 副主任医师 13526501903 happy201901@126.com 河南省-郑州市-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127号河南省肿瘤医院消化内科 450008 河南省肿瘤医院
李咏生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7784310187 lys@cqu.edu.cn 重庆市-重庆市-重庆市沙坪坝区汉渝路181号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肿瘤内科楼18楼 400000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张力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河南省肿瘤医院 李宁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李咏生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于雁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上海市肺科医院 任胜祥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福建省肿瘤医院 庄武、陈文娟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安徽省肿瘤医院 胡长路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湖南省肿瘤医院 杨农、罗永忠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四川省肿瘤医院 柳斌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于起涛、何剑波、李永强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辽宁省肿瘤医院 马锐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苏海川 中国 陕西省 西安市
山东省肿瘤医院 党琦、王琳琳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中山大学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12-06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12-06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7-12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3-08-21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28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6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2-02-24;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2-03-02;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