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190976
相关登记号
CTR20190892,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慢性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试验通俗题目
特比澳在ITP患儿中有效性研究(第二阶段)
试验专业题目
特比澳在儿童或青少年的慢性ITP中安全性、有效性 和药代动力学的多中心、随机、 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SYSS-rhTPO-ITP-III-105 ; V 2.2
方案最近版本号
V3.0
版本日期
2020-07-14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佟刚
联系人座机
024-25386000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tonggang@3sbio.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中国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号路1甲3号
联系人邮编
100101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第一阶段评价特比澳注射液在持续性或慢性ITP或一线用药治疗无效或脾切除治疗无效或有效后复发的6至17岁ITP患儿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第二阶段评价特比澳注射液在一线用药治疗无效或脾切除治疗无效或有效后复发的6至17岁慢性ITP患儿中的疗效。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6岁(最小年龄)至
17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年龄6-11岁、12-17岁(含6岁、11岁、12岁、17岁),男女不限;
- 经研究者诊断为ITP(可参考2019版儿童ITP诊疗规范中下列诊断要点):①至少2次化验血常规检查显示血小板计数减少,血细胞形态无异常;②脾脏一般不增大;③骨髓检查:巨核细胞数增多或正常、有成熟障碍;④须排除其它继发性血小板减少症,自身免疫性疾病、甲状腺疾病、药物诱导的血小板减少、同种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淋巴系统增殖性疾病、骨髓增生异常(再生障碍性贫血和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恶性血液病、慢性肝病脾功能亢进、血小板消耗性减少、感染等所致的继发性血小板减少、假性血小板减少、包括获得性和遗传性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在内的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贫血疾病以及遗传性血小板减少等
- 第一部分(Part 1):临床诊断为持续性或慢性ITP(即病程≥3个月),或采用常规剂量激素或丙种球蛋白等一线用药治疗后无效(包括初始治疗无效、或有效后复发而再度治疗无效)或脾切除治疗无效或有效后复发;至少两次血常规检测仅血小板计数(PLT)≤50×109/L,血细胞形态无异常; 第二部分(Part 2):临床诊断为慢性ITP(即病程超过12个月),且采用常规剂量激素或丙种球蛋白等一线用药治疗后无效(包括初始治疗无效、或有效后复发而再度治疗无效)或脾切除治疗无效或有效后复发(包括一线用药治疗有效后复发、或脾切除治疗有效后复发);两次血小板计数的平均值<20×109/L,且任一次血小板计数<30×109/L,血细胞形态无异常;
- 患者自愿及其父母或监护人愿意配合治疗和访视,接受随访: a.若患者<8周岁,患者父母或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b.若患者≥8周岁,患者本人及其父母或监护人均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筛选前既往1年内有血栓病史的患者
- 根据2019年ITP国际共识报告(ICR)儿童出血评分级别>2级的患者
- 筛选前6周内接受过糖皮质激素ITP治疗的患者
- 筛选前2周内接受过免疫球蛋白ITP治疗的患者
- 筛选前1个月内应用过TPO或TPO类似药物(如:雷米斯汀,艾曲波帕,海曲波帕等)
-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其他ITP治疗(如:利妥昔单抗、环磷酰胺、长春新碱)的患者
-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化疗、抗凝血药物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血小板的治疗
- 在以往的治疗过程中出现过败血症、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或已知可加重血小板减少症的任何其它病情的患者
- 患有肝疾病或肝损伤的患者(ALT或AST超过正常值上限的2倍)
- 严重肾功能损伤或肾衰竭的患者(血肌酐大于正常值上限的1.5倍)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注射液(仅供临床试验使用)
|
用法用量:(第二阶段)
剂型:注射剂 规格:7500U/1mL;15000U/1mL,每瓶1mL; 给药途径:皮下注射 给药频次:每日一次 剂量:300U/kg 用药时程:≤14天
|
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注射液安慰剂(仅供临床试验使用)
|
用法用量:(第二阶段)
剂型:注射剂 规格:7500U/1mL;15000U/1mL,每瓶1mL; 给药途径:皮下注射 给药频次:每日一次 剂量:300U/kg 用药时程:≤14天
主要成分:生理盐水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第二阶段: 总体有效率 | 第二阶段:≤45天 | 有效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第二阶段:PK参数 | 第二阶段:≤15天 | 有效性指标 |
第二阶段:血小板相比基线值的变化 | 第二阶段:≤15天 | 有效性指标 |
第二阶段:血小板达标率 | 第二阶段:≤15天 | 有效性指标 |
第二阶段:疗效维持为有效的时间 | 第二阶段:≤45天 | 有效性指标 |
第二阶段:KIT评分与基线期的差值 | 第二阶段:≤15天 | 有效性指标 |
第二阶段:ITP-BAT评价出血受试者例数百分比 | 第二阶段:≤15天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第二阶段:受试者的应答时间 | 第二阶段:≤45天 | 有效性指标 |
第二阶段:不良事件发生率 | 第二阶段:≤45天 | 安全性指标 |
第二阶段: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血生化和凝血功能,血小板计数除外)、心电图检查 | 第二阶段:≤45天 | 安全性指标 |
第二阶段:抗rhTPO抗体及中和性抗体的发生率 | 第二阶段:≤45天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第二阶段:按分层因素分层分析总体有效率 | 第二阶段:≤45天 | 有效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
吴润晖 | 医学博士 | 主任医师、副教授 | 13911383480 | runhuiwu@hotmail.com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 | 100045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
赵立波,医学博士 | 医学博士 | 主任药师 | 13681324810 | libozhao2011@163.com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 | 100045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 吴润晖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 赵立波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吴小艳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 | 王晓欢 | 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郑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 刘炜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 鞠秀丽 | 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 | 师晓东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 徐卫群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 孙立荣 | 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 胡绍燕 | 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罗学群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04-23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07-29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10-31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7-24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56(第二阶段)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56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5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0-03-27;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0-04-06;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2-08-02;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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