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130910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慢性髓性白血病
试验通俗题目
尼洛替尼用于新诊断慢性髓性白血病慢性期患者的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在新诊断为Ph+ CML-CP中国成年患者中进行的尼洛替尼比较伊马替尼的III期多中心、开放、随机化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CAMN107ECN02 版本号E1-02
方案最近版本号
版本日期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诺华肿瘤医学热线
联系人座机
400 818 0600,800 990 0016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china.obumi@novartis.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2座12层
联系人邮编
100004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为了评估在中国尼洛替尼较伊马替尼用于新诊断的Ph+ CML-CP成年中国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患者为中国人,年龄≥ 18岁
- ECOG评分为 0、1或 2
- 患者在6个月内确诊为Ph+ CML-CP(初始诊断日期为首次细胞遗传学分析的日期)。必须对骨髓进行标准常规细胞遗传学分析。(不能使用FISH)
- 诊断为慢性髓性白血病慢性期,并经细胞遗传学证实存在费城染色体(9;22易位);采用不足20个中期分裂细胞进行诊断是允许的。
- 证实的慢性期CML符合以下所有标准: 外周血和骨髓中的原始细胞< 15%; 外周血和骨髓中的原始细胞加早幼粒细胞< 30%;外周血中的嗜碱性粒细胞< 20%;血小板≥ 100 x 10^9/L(≥ 100,000/mm3);没有证据表明累及髓外组织,肝脾肿大除外
- 器官功能正常,定义为:总胆红素< 1.5 x ULN; SGOT和SGPT < 2.5 x ULN; 肌酐< 1.5 x ULN; 血清淀粉酶和脂肪酶≤ 1.5 x ULN; 碱性磷酸酶≤ 2.5 x ULN,除非认为与肿瘤有关。
- 患者必须有下列实验室检查值(≥ LLN(正常值下限)或在给予首剂研究药物之前,补充电解质,将其纠正到正常限度范围内:血钾 ≥ LLN; 血镁 ≥ LLN; 血磷 ≥ LLN; 总血钙≥ LLN(如果存在低蛋白血症,经血清白蛋白校正)
- 在开展研究有关的筛查操作之前能提供书面知情同意。
- (从核心研究进入延长研究的入选标准)患者正在接受核心研究CAMN107ECN02的治疗核心进入
- (从核心研究进入延长研究的入选标准)在CAMN107ECN02研究结束时,研究者认为患者继续使用其在CAMN107ECN02研究中的药物进行治疗的获益大于风险
- (从核心研究进入延长研究的入选标准)在入选延长研究前需获得书面知情同意
排除标准
- 既往证实有T315I突变的患者。
- 不允许在研究入组前用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以下情况除外:在患者等待研究开始期间需要治疗疾病的紧急情况下,可为患者处方任何剂量的市售格列卫,但持续时间不超过2周。
- IFN治疗超过3个月
- 室性或房性快速性心律失常; 临床显著的静息心动过缓(每分钟心搏<50); QTc > 450 msec ,如果QTcF >450 msec并且电解质不在正常范围内,应纠正电解质,然后患者重新进行QTc筛查; 过去12个月临床证实的心肌梗死病史不稳定型心绞痛病史(过去12个月期间)其它临床上重要的心脏病(例如,充血性心衰或不能控制的高血压)
- 已知的经细胞病理学证实的CNS浸润(没有疑似的CNS累及的情况下,不要求腰椎穿刺)
- 重度或不能控制的医学状况(即,不能控制的糖尿病,活动性或不能控制的感染)
- 重要的先天性或获得性出血障碍病史,与癌症无关
- 研究第一天前4周内进行重大手术或没有从之前的手术中恢复
- 在第1天之前的30天内采用其它试验性药物治疗(定义为没有按照批准的适应症使用)
- 对医疗方案不依从的历史,或者不能提供知情同意书
- 患者有其它原发性恶性肿瘤,除非其它原发性恶性肿瘤目前在临床上不重要或不需要主动干预
- 患者主动接受强CYP3A4抑制剂的治疗(例如乙琥红霉素、酮康唑、依曲康唑、伏立康唑、克拉霉素、泰利霉素、利托那韦、咪拉地尔)并且在开始使用研究药物之前不能中止或换用不同的药物。这些药物的完整列表的链接:http://medicine.iupui.edu/flockhart/table.htm.
- 在开始使用研究药物之前不能中止或换用不同的药物。这些药物的完整列表,请参见下列网址:http://medicine.iupui.edu/flockhart/table.htm
- 胃肠道(GI)功能受损或者可能显著改变研究药物吸收的 GI疾病(例如溃疡性疾病、不能控制的恶心、呕吐、腹泻、吸收不良综合征、小肠切除或全胃切除术)
- 被认为与疾病无关的急性或慢性肝脏、胰腺或重度肾脏疾病
- 目前正在接受可能延长 QT间期的任何药物的治疗,并且在开始使用研究药物之前,治疗不能中止或换成不同的药物(延长QT间期的药物的详细列表,请参见 http://www.azcert.org/medical-pros/drug-lists/printable-drug-list.cfm
- 患者(a)怀孕,(b)正以母乳喂养,(c)有生育能力,在基线之前孕检不是阴性并且(d)有生育能力且不愿在整个试验期间使用避孕措施的女性(绝经后妇女必须至少12个月未行经才能认为不能生育)
- 患者正在接受强CYP3A4诱导剂的治疗(例如,地塞米松、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利福布丁、利福喷丁、苯巴比妥、贯叶连翘)并且在开始使用研究药物之前不能中止或换用不同的药物。这些药物的完整列表的链接:http://medicine.iupui.edu/flockhart/table.htm.
- (从核心研究进入延长研究的排除标准)进展至CML-AP或BC
- (从核心研究进入延长研究的排除标准)根据研究者的评价,患者在CAMN107ECN02接受的治疗不再适合
- (从核心研究进入延长研究的排除标准)有对治疗不依从史,或被认为可能不可靠或不合作的患者
- (从核心研究进入延长研究的排除标准)(a)妊娠和(b)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定义为所有生理上有能力妊娠的女性,除非在服药期间和最后一次服用研究药物后至少14天使用高效避孕措施。高度有效的避孕措施包括:完全禁欲;女性绝育或接受研究治疗前至少6周进行了输卵管结扎;男性绝育,对于参加研究的女性受试者,切除输精管的男性伴侣应是该受试者的唯一伴侣;联合使用了下面任意两种方法:a采用了口服、注射或植入式激素避孕方法,或有效性相当的其他形式的激素避孕方法(失败率<1%)b放置了宫内节育器或宫内系统c屏障避孕法:带杀精泡沫/凝胶/软膏/阴道栓的安全套或阻塞帽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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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尼洛替尼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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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5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300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至少3个日历年(核心研究期),或至尼洛替尼作为慢性髓性白血病一线治疗在中国市场可买到时(延长研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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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尼洛替尼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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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5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300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至少3个日历年(核心研究期),或至尼洛替尼作为慢性髓性白血病一线治疗在中国市场可买到时(延长研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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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尼洛替尼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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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5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300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至少3个日历年(核心研究期),或至尼洛替尼作为慢性髓性白血病一线治疗在中国市场可买到时(延长研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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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尼洛替尼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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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5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300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至少3个日历年(核心研究期),或至尼洛替尼作为慢性髓性白血病一线治疗在中国市场可买到时(延长研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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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尼洛替尼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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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5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300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至少3个日历年(核心研究期),或至尼洛替尼作为慢性髓性白血病一线治疗在中国市场可买到时(延长研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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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尼洛替尼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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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5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300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至少3个日历年(核心研究期),或至尼洛替尼作为慢性髓性白血病一线治疗在中国市场可买到时(延长研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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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尼洛替尼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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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5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300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至少3个日历年(核心研究期),或至尼洛替尼作为慢性髓性白血病一线治疗在中国市场可买到时(延长研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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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尼洛替尼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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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15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300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至少3个日历年(核心研究期),或至尼洛替尼作为慢性髓性白血病一线治疗在中国市场可买到时(延长研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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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尼洛替尼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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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20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400mg,用药时程:发生不良事件需要调整用药剂量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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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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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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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400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至少3个日历年(核心研究期),或至尼洛替尼作为慢性髓性白血病一线治疗在中国市场可买到时(延长研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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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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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400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至少3个日历年(核心研究期),或至尼洛替尼作为慢性髓性白血病一线治疗在中国市场可买到时(延长研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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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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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400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至少3个日历年(核心研究期),或至尼洛替尼作为慢性髓性白血病一线治疗在中国市场可买到时(延长研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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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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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400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至少3个日历年(核心研究期),或至尼洛替尼作为慢性髓性白血病一线治疗在中国市场可买到时(延长研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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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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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400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至少3个日历年(核心研究期),或至尼洛替尼作为慢性髓性白血病一线治疗在中国市场可买到时(延长研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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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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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400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至少3个日历年(核心研究期),或至尼洛替尼作为慢性髓性白血病一线治疗在中国市场可买到时(延长研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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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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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400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至少3个日历年(核心研究期),或至尼洛替尼作为慢性髓性白血病一线治疗在中国市场可买到时(延长研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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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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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400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至少3个日历年(核心研究期),或至尼洛替尼作为慢性髓性白血病一线治疗在中国市场可买到时(延长研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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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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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400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至少3个日历年(核心研究期),或至尼洛替尼作为慢性髓性白血病一线治疗在中国市场可买到时(延长研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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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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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400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至少3个日历年(核心研究期),或至尼洛替尼作为慢性髓性白血病一线治疗在中国市场可买到时(延长研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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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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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400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至少3个日历年(核心研究期),或至尼洛替尼作为慢性髓性白血病一线治疗在中国市场可买到时(延长研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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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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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0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400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至少3个日历年(核心研究期),或至尼洛替尼作为慢性髓性白血病一线治疗在中国市场可买到时(延长研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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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首次开始进行研究药物治疗后12个月时主要分子学缓解(MMR)率 | 12个月 | 有效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在以及截至计划时间点MMR率。 | 12个月,24个月,核心研究结束时 | 有效性指标 |
至MMR的时间,定义为从随机化之日到首次证明发生MMR之日所经历的时间。 | 12个月,24个月,核心研究结束时 | 有效性指标 |
24个月持续MMR率,定义为已在12个月和24个月时取得MMR,而且在12个月到24个月期间未丧失MMR的患者所占比例。 | 24个月 | 有效性指标 |
MMR持续时间定义为首次证实发生MMR的日期至丧失MMR、进展至AP/BC或CML相关死亡的最早日期。 | 12个月,24个月,核心研究结束时 | 有效性指标 |
CCyR 率,定义为在以及截至计划时间点时 至少在20个检测的中期细胞中Ph+中期细胞数为 0%的患者比例。 | 每6个月(核心研究期) | 有效性指标 |
至CCyR 的时间,定义为从随机化之日到首次证明发生CCyR的日期所经历的时间。 | 12个月,24个月,核心研究结束时 | 有效性指标 |
CCyR的持续时间,定义为从首次证明发生CCyR到研究治疗期间出现丧失CCyR、进展到AP/BC(以最先者为准)或CML有关的死亡最早日期所经历的时间。 | 12个月,24个月,核心研究结束时 | 有效性指标 |
至进展到AP/BC的时间,定义为随机化到进展到最早AP或BC或CML相关死亡日期所经历的时间。 | 12个月,24个月,核心研究结束时 | 有效性指标 |
无进展生存(PFS),定义为随机化到最早出现下列事件所经历的时间:因任何原因死亡或进展到AP或BC。 | 12个月,24个月,核心研究结束时 | 有效性指标 |
无事件生存(EFS),定义为随机化到研究治疗中最早出现下列事件所经历的时间:丧失CHR、丧失PCyR、丧失CCyR,在治疗期间因任何原因死亡,进展至CML加速期或急变期。 | 12个月,24个月,核心研究结束时 | 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OS),定义为从随机化之日到死亡日期之间所经历的时间。 | 12个月,24个月,核心研究结束时 | 有效性指标 |
完全血液学缓解(CHR)率,定义为截至计划时间点,外周血液中WBC 计数<10 x 109/L,血小板计数< 450 x 109/L,中幼粒细胞+晚幼粒细胞< 5 % ,外周血液中无原始细胞及早幼粒细胞,嗜碱性粒细胞< 5 %,没有髓外组织(包括脾、肝)疾病的证据。 | 每3个月(核心研究期) | 有效性指标 |
根据2009 ELN标准,每个治疗组疗效不佳的患者以及治疗失败的患者所占比例。 | 3个月,6个月,12个月,18个月,核心研究结束时 | 有效性指标 |
尼洛替尼和伊马替尼治疗组的安全性。安全性评估的依据为不良事件的频率、实验室检查值落在预先规定的范围以外的患者人数,以及具有临床上值得注意的ECG数据的患者人数。其它安全性数据(例如生命体征,特殊检查)将酌情考虑。 | 12个月,24个月,核心研究结束时,延长研究结束时 | 安全性指标 |
每组实际药物剂量强度基于患者服用研究药物的总剂量和用药时间 | 12个月,24个月,核心研究结束时,延长研究结束时 | 有效性指标 |
稳态的谷浓度 | 12个月 | 有效性指标 |
稳态谷浓度和关键有效性(比如12个月MMR率)和安全性(即血液学和生化异常)变量。 | 12个月 | 有效性指标 |
在基线后患者中新出现的BCR-ABL 突变 | 12个月 | 有效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
沈志祥 | 教授 | 139 0165 1262 | drshenzx@gmail.com | 上海瑞金二路197号,2号楼5层,血液科医生办公室 | 200025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 沈志祥 | 中国 | 上海 | 上海 |
上海长海医院 | 王健民 | 中国 | 上海 | 上海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血液科) | 金洁 | 中国 | 浙江 | 杭州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骨髓移植) | 黄河 | 中国 | 浙江 | 杭州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 黄晓军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中国医学科学院 血液病研究所 血液病医院 | 王建祥 | 中国 | 天津 | 天津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 侯明 | 中国 | 山东 | 济南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胡豫 | 中国 | 湖北 | 武汉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 胡建达 | 中国 | 福建 | 福州 |
广东省人民医院 | 杜欣 | 中国 | 广东 | 广州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 孟凡义 | 中国 | 广东 | 广州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朱焕玲 | 中国 | 四川 | 成都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李建勇 | 中国 | 江苏 | 南京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3-12-18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3-12-30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3-12-31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4-01-03 |
上海长海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4-01-13 |
广东省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4-02-20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4-03-06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4-06-17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4-06-17 |
江苏省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4-06-24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4-06-26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4-07-02 |
中国医学科学院 血液病研究所 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4-07-04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4-07-07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4-07-07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4-07-08 |
广东省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4-07-10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4-07-14 |
上海长海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4-08-08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4-09-17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6-07-22 |
中国医学科学院 血液病研究所 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6-07-28 |
广东省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6-08-04 |
江苏省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6-08-08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6-08-11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6-08-12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6-08-18 |
上海长海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6-09-22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6-09-28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6-09-29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6-09-29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6-10-25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6-11-01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254 人;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267 人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1-04-15;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17-02-08;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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