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吡司特颗粒 |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号
CTR20131348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临床申请受理号
CXHL0800454
适应症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
试验通俗题目
瑞吡司特颗粒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方案
试验专业题目
瑞吡司特颗粒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方案
试验方案编号
YQ2013112-REP-BE
方案最近版本号
版本日期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郑丰渠
联系人座机
13761205220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furenzfq@163.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580-6号
联系人邮编
200041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试验目的
研究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瑞吡司特颗粒(受试制剂,50 mg/袋)与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瑞吡司特片(参比制剂,150 mg/片)的人体生物等效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NK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40岁(最大年龄)
性别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年龄在18~40岁的男性健康志愿者,同一批受试者不宜相差10岁以上;
  • 体重≥50kg,且体重指数在正常范围之内(体重(kg)/身高2(m2)=19-24),包括19和24,同一批受试者体重(kg)不宜悬殊过大;
  • 身体健康,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疾病及代谢异常等病史,并进行健康体检(如检查心电图、血压、脉搏、肝功能、血尿常规、病毒学等),应无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发生;
  • 无过敏史,无体位性低血压史;
  • 两周前至试验期间不服用其它任何药物,试验期间禁烟、酒及含咖啡因的饮料;
  • 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开始至最后一次给药后的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 受试者对本试验有充分的了解,并且在进行筛选前获得其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 能遵守服用试验药物以及相关生物样本采集操作规程。
排除标准
  • HBsAg、HBeAg、HCV抗体、HIV抗体呈阳性的受试者;
  • 一般体检、血生化、血尿常规及12导联心电图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 既往史中或目前在临床上有明确的心脏、呼吸、内分泌、新陈代谢、肾、肝脏、胃肠道、皮肤、感染、恶性肿瘤、血液、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机能紊乱者;
  • 在开始试验前两周内服用了任何药物,包括非处方药和中草药者;
  • 嗜烟、嗜酒及药物滥用者;
  • 最近三个月内献血或作为受试者参加药物试验被采样者;
  • 研究人员认为未必能完成本试验或未必能遵守本试验要求的受试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瑞吡司特颗粒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受试制剂瑞吡司特颗粒50 mg/袋 × 3袋,分散于250 mL温开水送服。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瑞吡司特片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瑞吡司特片150 mg/片× 1片,用250 mL温开水送服。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按照试验方案完成临床试验采血 临床试验结束后30日内 企业选择不公示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血药浓度检测 自检测完成后30日内 企业选择不公示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中国 江苏 苏州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24
已入组例数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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