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SKB518|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号
CTR20242227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
试验通俗题目
注射用SKB518治疗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抗肿瘤活性的I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注射用SKB518治疗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抗肿瘤活性的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SKB518-Ⅰ-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V1.0
版本日期
2024-03-20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李昕
联系人座机
028-67255165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lixin@kelun.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峡工业园区新华大道二段666号
联系人邮编
61113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其他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评估SKB518单药治疗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剂量限制毒性(DLT),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和/或最大给药剂量(MAD)。 2、次要目的 评估SKB518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评估SKB518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免疫原性; 基于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v1.1,评估SKB518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抗肿瘤活性。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 18岁。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标准治疗失败/不耐受/不适合或无标准治疗。
  • 受试者需要提供基线期肿瘤组织样本[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的组织蜡块或8~10张未染色的肿瘤组织连续切片]进行生物标志物检测。a)如受试者无法提供存档的肿瘤组织或肿瘤组织样本不适合使用,可能需要在给药之前进行活检来采集新鲜的肿瘤组织。细针穿刺活检标本不能用于生物标志物检测,胸腔/腹腔/盆腔/心包积液引流离心的细胞涂片、没有软组织成分或脱钙骨肿瘤标本的骨病变也不可接受。 b)存档时间超过2年的肿瘤组织样本,须与医学监查员讨论是否可以接受;如果受试者无法提供足够数量未染色的组织连续切片,也须与医学监查员讨论是否可以入组。
  • 研究者根据RECIST v1.1评估,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既往接受过放疗的靶病灶,仅在该病灶出现明确进展时才被视为可测量病灶。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状态评分为0或1分。
  • 经研究者评估,受试者预期生存期≥ 3个月。
  • 经首次给药前7天内的实验室检查(血常规检查要求首次给药前3天内)结果证实,受试者具有充足的骨髓、肝脏、肾脏和凝血功能[首次给药前14天内不允许使用支持性治疗,包含输血、促红细胞生成素(EPO)、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粒-巨噬细胞集落刺激素(GM-CSF)和血小板生成素(TPO)]:a)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NEUT)≥ 1.5×10^9/L;血小板计数(PLT)≥ 100×10^9/L;血红蛋白(Hb)≥ 90 g/L; b)肝功能: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 2.5×正常值上限(ULN),总胆红素(TBIL)≤ 1.5×ULN且直接胆红素≤ ULN;肝癌或肝转移受试者,ALT、AST≤ 5×ULN; c)肾功能: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见附件4)计算的肌酐清除率≥ 50 ml/min; d)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凝血酶原时间(PT)≤ 1.5×ULN。
  • 受试者已从既往治疗导致的所有毒性中恢复(即改善至0级或1级,或达到入选标准中规定的水平)。如有未恢复的、且未被视为安全风险的、稳定的慢性(>3个月)毒性(如脱发、白癜风),可在与申办者协商一致后入组。
  • 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使用高效避孕方式。 注:需要根据临床研究持续时间以及受试者的首选和常规生活方式对男性和/或女性入组资格中禁欲的可靠性进行评估。定期禁欲(例如日历法、排卵法、症状体温法或排卵后法)及体外射精都不是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a)男性受试者: 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ICF)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至少6个月内使用本方案附件3中详述的高效避孕措施,并在此期间不得捐献精子。 b)女性受试者: 有资格参与研究的女性受试者需要满足未孕(见附件3)、未哺乳,并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非附件3中定义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 或同意从签署ICF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至少6个月内遵循附件3中避孕指南的WOCBP。
  • 受试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已知患有活动性、或未经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的受试者。对于既往接受过脑转移治疗的受试者,如果在首次给药前至少4周内CNS疾病稳定,且在首次给药前至少2周已停用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可以入组。存在无症状脑转移的受试者(即没有神经系统症状,且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且没有>1.5 cm的病灶)可以入组,但需要对脑转移病灶行影像学评估并记录。
  • 已知在过去5年内患有仍在进展或需要积极治疗的其他恶性肿瘤的受试者。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原位宫颈癌除外。
  • 在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重大心血管、脑血管或血栓栓塞疾病史(如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中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深静脉血栓形成),或有以下任何异常: 使用Fridericia公式(见附件9)校正的QTc间期(QTcF)≥ 470 ms; 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I或IV级; 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 控制不佳的高血压(定义为舒张压>100 mmHg和/或收缩压>160 mmHg);
  • 患有严重和/或未控制的伴随疾病,如失代偿性肝硬化、肾病综合征、未控制的代谢紊乱、活动性炎症性肠病、胃肠道穿孔、肠梗阻或胃肠道出血等。
  • 已知患有活动性肺结核。
  • 已知有控制不佳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受试者,包括有卡波西氏肉瘤和/或多中心型卡斯尔曼病病史的HIV感染者。感染受试者的HIV必须在抗逆转录病毒治疗(ART)中得到良好控制,并满足以下所有标准: a)接受ART的受试者筛选时的CD4+ T细胞计数须>350个/mm3。 b)接受ART的受试者须实现并维持病毒学抑制,定义为在筛选时和筛选前至少12周内使用当地可用的检测方法确认HIV RNA水平低于50或LLOQ(低于定量下限)。 c)接受ART的受试者必须在首次给药前至少4周内保持稳定的治疗方案,且没有改变药物或调整剂量。
  • 患有任何活动性病毒性肝炎,乙型肝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且HBV-DNA高于500 IU/ml或2000 拷贝/ml)或丙型肝炎(丙肝抗体阳性,且HCV-RNA高于正常值上限)。
  • 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首次给药前7天内接受过诊断性手术/操作(如活检)。
  • 已知对SKB518或SKB518的辅料[包括聚山梨酯80(Ⅱ)]存在过敏或超敏反应;或对其他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过敏史。
  • 有间质性肺病(ILD)病史或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病史、当前患有ILD/肺炎或在筛选时无法通过影像学检查排除疑似ILD/肺炎的受试者。
  • 存在肺部并发疾病导致的临床严重肺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基础肺部疾病(如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的肺栓塞、严重哮喘、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限制性肺疾病等)或任何可能累及肺部的自身免疫、结缔组织或炎性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结节病等),或既往肺切除术。
  • 既往有重度干眼症、睑板腺疾病(MBG)和/或睑缘炎、干燥性角膜结膜炎(KSC)、导致受试者角膜无法治愈或治愈延迟的角膜病变、黄斑病变病史。或经筛选期眼科检查确定伴有角膜结膜炎和/或角膜溃疡的受试者。
  • 有异体组织/实体器官移植史的受试者。
  • 有症状或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心包积液,仅通过影像检查发现少量积液的受试者除外。
  • 既往接受过PTK7靶向药物治疗的受试者。
  • 首次研究治疗给药前30天内接种了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的受试者。在研究治疗给药期间需要接种2019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疫苗的受试者应接种灭活疫苗(例如,基于mRNA或完全灭活/基因工程修饰的无法复制的病毒)(见6.5.1章节)。
  • 首次给药前2周内或已知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过强效细胞色素P450(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或接受过BCRP抑制剂(见附件8)。
  •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接受过任何化疗、放疗、免疫治疗、生物治疗;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小分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抗肿瘤激素治疗[对于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激动剂除外]、全身免疫刺激剂(包括但不限于干扰素、IL-2)或获批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制剂治疗的受试者(见附件8)等。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对已知转移部位进行姑息性放射治疗的受试者。
  • 首次给药前14天内存在需要全身性系统性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有任何需要接受皮质类固醇全身治疗(剂量>10 mg/d的泼尼松龙或同类药物等效剂量)或需要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疾病。但鼻内、吸入、局部外用或局部糖皮质激素注射(如关节内注射),或糖皮质激素作为超敏反应的预防用药的受试者可以纳入。
  • 首次使用SKB518前28天内,或当前正在参与其他临床研究并接受研究药物治疗的受试者。 注:如受试者已进入其他临床研究随访阶段,且距离末次接受研究治疗超过4周,则可以入组。
  • 首次给药前病情迅速恶化的受试者,例如体力状态的严重变化或ECOG评分改变至不再符合入选标准。
  • 患有已知的精神病或药物滥用史,导致受试者无法配合完成研究。
  • 研究者认为存在会干扰研究治疗评估或受试者安全或研究结果解释的任何情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SKB518
剂型:注射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评估出现剂量限制性毒性(DLT)的人数、以及SKB518用于抗肿瘤治疗的受试者最大耐受剂量(MTD) 不少于首次给药后28天 安全性指标
安全性终点,包括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治疗相关不良事件(TRAE)发生情况以及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异常等 整个研究期间 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Ia期:单次及多次给药后SKB518-ADC、SKB518总抗体(TAb)和游离KL610348的PK参数。 实际采血点至研究结束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SKB518抗药抗体(ADA)的发生率 实际采血点至研究结束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张剑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8017312991 syner2000@163.com 上海市-上海市-东安路270号 200032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吴小华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8121299168 wu.xh@fudan.edu.cn 上海市-上海市-东安路270号 200032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张剑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吴小华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福建省肿瘤医院 何志勇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赵洪云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康玉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湖南省肿瘤医院 张克强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4-05-06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5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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