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号
CTR20210929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既往一线或二线治疗失败的晚期胆道癌患者
试验通俗题目
吡咯替尼治疗既往一线或二线治疗失败的胆道癌患者的II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吡咯替尼治疗既往一线或二线治疗失败的晚期/转移性胆道癌患者的I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HR-BLTN-II-BTC
方案最近版本号
2.0
版本日期
2020-08-14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于海英
联系人座机
0518-82342973
联系人手机号
18036618577
联系人Email
haiying.yu@hengrui.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路7号 恒瑞医药行政中心1803室
联系人邮编
222047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研究吡咯替尼治疗HER2异常的晚期/转移性胆道癌受试者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签署机构审查委员会(IRB)/伦理委员会(EC)批准的书面知情同意书并注明日期,愿意并能够依从计划的治疗、研究访视的所有检查以及其他研究步骤;
  • ≥18周岁,男性或女性;
  • 经当地实验室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的胆道癌患者;
  • 既往接受一线或二线系统治疗的晚期受试者,在最近的既往治疗后发生疾病进展或对既往治疗不耐受,如果辅助治疗和转移性治疗之间的时间间隔大于6个月,则允许既往接受过辅助治疗;
  • 按照RECIST v1.1标准,受试者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 重要器官/系统的功能水平良好;
  • 如果受试者有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HBV-脱氧核糖核酸(DNA)必须<500 IU/mL,并愿意在整个研究期间接受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HCV)核糖核酸(RNA)阳性受试者必须根据当地标准治疗指南接受抗病毒治疗,并且肝功能升高CTCAE≤1级;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必须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进行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WOCBP和伴侣为WOCBP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8周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排除标准
  • 既往接受过HER2靶向治疗;
  • 接受伴随抗癌治疗,本研究试验的疗法除外;
  •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放疗;
  • 筛选时的实验室检查值超出方案规定的范围;
  • 具有临床意义或控制不佳的心脏疾病;
  • 目标疾病排除标准: 1) 其他病理类型的恶性肿瘤,如混合癌、双原发癌。 2) 过去5年内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的既往病史。 以下情况除外:截至研究药物首次给药日期,皮肤基底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前列腺原位癌或宫颈原位癌完全缓解至少2年,且研究期间无需或预期不需要其他治疗。 3) 伴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的受试者。有当前脑膜转移病史或证据的受试者。 截至研究治疗首次给药日期,既往药物治疗/医学干预的洗脱期不符合要求
  • 既往病史排除标准: 1) 重度心脏疾病;研究者判断的不适合参加临床研究的任何其他心脏病。 2)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具有以下情况的患者:无法吞咽、慢性腹泻、肠阻塞、胃肠穿孔或胃切除、结肠炎或其他影响给药和吸收的疾病或特殊情况。 3)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重度渗出且伴有临床症状(如大量胸腔积液、腹水或心包积液)且需要重复进行治疗性穿刺引流(允许使用导管)的患者。 4)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出现重度感染症状或微生物/病毒诊断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因感染、菌血症或重度感染性肺炎住院;需接受经口或静脉进行治疗性抗生素给药。 5) 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 对研究药物或本品中任何成分有过敏史;
  • 妊娠或哺乳;
  • 其他: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排除可能对患者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或不符合患者参加研究的最佳利益的其他疾病或实验室证据。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排除可能混淆研究结果或影响受试者遵守研究步骤能力的其他情况,如酗酒、药物滥用、刑事拘留等。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剂型:片剂
中文通用名: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剂型:片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指标:由BIRC根据RECIST v1.1评价的ORR 前48周内每6周(42±7天)进行一次肿瘤评估,之后每12周(84±7天)一次。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指标:由BIRC根据RECIST v1.1评价的DoR、DCR和PFS 前48周内每6周(42±7天)进行一次肿瘤评估,之后每12周(84±7天)一次。 有效性指标
指标:由研究者根据RECIST v1.1评价的ORR、DoR、DCR和PFS 前48周内每6周(42±7天)进行一次肿瘤评估,之后每12周(84±7天)一次。 有效性指标
指标:总生存期(OS) 首次生存随访将在首次安全随访后30天(±7天)进行,以及之后每30天(±7天)后进行1次生存随访 安全性指标
指标:不良事件(AE)和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 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收集并记录AE。所有AE应至少随访至安全性随访期结束。 安全性指标
指标:吡咯替尼血浆浓度 PK血样将在C1D1的给药后5(±0.5)小时(h)、此后的每3个周期的第1天给药后5(±0.5)小时(h)以及治疗结束访视时采集,给药前的PK血样将在C4D1和C7D1给药前30 min内采集。 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徐建明 药理学博士 主任医师 010-66939409 jmxu2003@163.com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 100853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徐建明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赵海涛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杨林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天津市肿瘤医院 宋天强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白玉贤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李薇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张岚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刘颖斌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胡和平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殷保兵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江苏省人民医院 李相成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刘超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安徽省立医院 潘跃银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湖北省肿瘤医院 包乐群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湖南省肿瘤医院 古善智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四川省肿瘤医院 卢进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易成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特色医学中心 刘宏鸣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廖锐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河南省肿瘤医院 王居峰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白雪莉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顾康生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林科灿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湖南省人民医院 毛先海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山西省肿瘤医院 王育生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王峰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3-24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42 ; 国际: 7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