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AZOPARIB |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号
CTR20191443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转移性去势难治性前列腺癌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Talazoparib 和恩杂鲁胺联合给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TALAZOPARIB 联合恩杂鲁胺治疗转移性去势难治性前列腺癌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III 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C3441021;方案修订案4
方案最近版本号
版本日期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刘莹
联系人座机
86-18621945252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Ying.Liu9@pfizer.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南京西路1168号中信泰富广场8层
联系人邮编
20004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证明Talazoparib 和恩杂鲁胺联合治疗对DDR 状态无选择的 mCRPC 患者在延长 rPFS 方面,优于安慰剂和恩杂鲁胺联合治疗。 证明Talazoparib 和恩杂鲁胺联合治疗对具有 DDR 缺陷的 mCRPC 患者在延长 rPFS 方面,优于安慰剂和恩杂鲁胺联合治疗。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至少 18 岁。在日本,至少 20 岁。
  • 从组织学或细胞学角度确诊的非小细胞或印戒细胞特征的前列腺腺癌。如果患者没有既往组织学诊断,必须使用新鲜的基线活检样本来确认诊断和支持生物标志物分析。
  • 无症状或轻微症状的转移性去势难治性前列腺癌 (mCRPC)(BPI-SF 问题 3 的评分必须 < 4)
  • 仅限第 2 部分的参与(第 1 部分的可选项):依照 FoundationOne. 试验,通过最新肿瘤组织的前瞻性分析(新鲜或存档组织)或历史分析(经申办方预先批准),评估 DDR 突变状态。(注意:对于参加第 1 部分的患者,DDR 缺陷检测为可选项)不得仅为了确定研究入选资格而进行脑部、肺部/纵隔膜、胰腺的活组织检查或食管、胃部或肠道范围以外的内镜检查。
  • 仅限第 2 部分的参与(第 1 部分的可选项):除非当地法规禁止或伦理委员会决定禁止,同意采集唾液样本,以用于对在肿瘤组织上检测的相同 DDR 基因或者其中部分基因进行回顾性测序,及作为鉴别肿瘤突变的生殖细胞系对照物。
  • 通过手术或药物去势,且筛选时睾酮水平 . 50 ng/dL (. 1.73 nmol/L)。或者,对于尚未接受双侧睾丸切除术的患者,正在采用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 (GnRH) 激动剂或拮抗剂进行雄激素剥夺治疗,不过,此类治疗必须在第 1 天(第 1 部分)或随机化(第 2 部分)前至少 4 周开始,并必须在整个研究期间维持治疗。
  • 骨扫描结果表明骨骼中有转移性病灶,或者 CT/MRI 扫描结果表明软组织中有转移性病灶。在扫描符合研究要求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在第 1 天(第 1 部分)或随机化(第 2 部分)前 6 周(42 天)的标准治疗期间取得的扫描结果。无需具有可评估的软组织病灶。(仅主动脉分叉下方存在腺癌的患者不符合入选资格)。
  • 在药物或手术去势的情况下,参加研究时具有以下 3 项标准中的 1 项或多项标准定义的进展疾病: 前列腺特异性抗原 (PSA) 进展,定义为记录的 PSA 升高至少连续 2 次(间隔至少 7 天)高于参考值(测定值 1)。如果第 3 次 PSA 测定值不高于第 2 次测定值,则需要进行第 4 次 PSA 测定,且测定值高于第 2 次测定值。应在随机化前 4 周内进行第 3 次(或第 4 次)验证性 PSA 测定。初始 PSA 值必须 ≥ 1 μg/L。 软组织疾病进展,定义见 RECIST 1.1。前列腺癌工作小组 3 (PCWG3) 定义的骨病进展,在全身放射性核素骨扫描中有 2 个或更多的新转移性骨病变。
  • 允许但不强制继续使用在第 1 天(第 1 部分)或随机化(第 2 部分)前使用的双膦酸盐或地诺单抗。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 (ECOG) 体能状态 ≤1。
  • 经验就这评定,预期寿命≥12个月
  • 能够吞咽研究治疗药物,并且对研究治疗药物或辅料没有已知的不耐受性。
  • 研究者认为具有射精能力并性生活活跃的患者必须同意,从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到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 4 个月,与伴侣(女性或男性)性交时使用避孕套。如果有具备生育潜能的女性伴侣,则还必须同意,从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到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 4 个月,在与有生育潜能且未怀孕的女性伴侣性交时,使用其他高效避孕方式(第 4.4.1 节)。
  • 必须同意,从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到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 4 个月,不捐献精子。
  • 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的知情同意书(和分子预筛选同意文件,如适用),表明已告知患者 [或合法代表/法定监护人] 该研究的所有相关信息。
  • 愿意并能够遵循计划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程序。
排除标准
  • 之前在非转移性 CRPC 和 mCRPC 疾病状态下开始了任何全身癌症治疗。(不排除在 CRPC 疾病状态下使用的 ADT。)
  • 转移证据仅为主动脉分叉下方腺癌的患者。
  • 之前使用过第二代雄激素受体抑制剂(恩杂鲁胺、Apalutamide 和 Darolutamide)、PARP 抑制剂、环磷酰胺或米托蒽醌治疗前列腺癌的。
  • 在第 1 天(第 1 部分)或随机化(第 2 部分)前 6 个月内(从末次给药算起)曾进行过铂类药物化疗或者接受铂类药物治疗期间疾病进展。 . 既往针对 mCSPC 使用过多西他赛治疗,如果距多西他赛末次给药超过 4 周,则是允许的。
  • 如果曾使用细胞毒性化疗(包括但不限于多西他赛)、包括西普鲁塞-T 在内的生物治疗或用于治疗去势敏感性前列腺癌的放射性核素治疗,但在第 1 天(第 1 部分)或随机化(第 2 部分)前 28 天内停用,则不排除。如果曾使用内分泌治疗(例如比卡鲁胺、尼鲁米特、氟他胺、雌激素、 5α-还原酶抑制剂)治疗 mCSPC,但在随机化前停用该药物,则不排除。* 排除皮质类固醇用量 > 10 mg/天的患者。(如果临床上显示有危及生命的情况,允许同时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给药,比如“冲击剂量”的糖皮质激素)。
  • 在第 1 天(第 1 部分)或随机化(第 2 部分)前 4 周内,接受过任何研究用药物的治疗。
  • 在第 1 天(第 1 部分)或随机化(第 2 部分)前 28 天内,曾采用阿片类药物治疗与原发性前列腺癌或转移有关的疼痛。
  • 在第 1 天 [第 1 部分] 或随机化 [第 2 部分] 前 7 天内使用强效 P-gp 抑制剂。强效 P-gp 抑制剂列表以及因与 Talazoparib 或恩杂鲁胺相互作用而被排除的其他药物。
  • 在第 1 天(第 1 部分)或随机化(第 2 部分)前 2 周内进行过重大手术(由研究者定义),或在随机化(第 2 部分)前 3 周内接受过姑息性局部放疗。
  • 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以下任何疾病: 在第 1 天(第 1 部分)或随机化(第 2 部分)前 6 个月内出现过心肌梗塞或症状性心肌缺血。 纽约心脏协会 III 或 IV 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在筛选前 1 年内,曾出现过有临床意义的室性心律失常(例如,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室纤颤、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 曾出现莫氏 II 型 II 度或 III 度心脏传导阻滞,除非已植入永久性起搏器。 血压过低,表现为筛选时收缩压 < 86 mm Hg。 心动过缓,表现为筛选时心电图显示心率 < 45 次/分钟。 存在不受控制的高血压,表现为筛选时收缩压 > 170 mm Hg 或舒张压 > 105 mm Hg。不过,在血压得到充分控制后,可以对患者进行二次筛选。
  • 通过以下任何实验室检查异常界定的显著肾功能障碍: 肾脏:根据 MDRD 公式(见 www.mdrd.com)得出的 eGFR < 30mL/min/1.73 m2。 仅限参加第 1 部分的患者:筛选时有中度肾损害 (eGFR 30-59 mL/min/1.73 m2)。
  • 筛选期实验室检查的以下任何实验室异常所定义的严重肝功能不全: 血清总胆红素 > 1.5 倍的正常值上限 (ULN)(对于证明患有吉尔伯特综合征的患者或者间接胆红素浓度表明肝外源性升高的患者,> 3 × ULN)。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 2.5 倍 ULN(若肝功能异常由肝转移引起,则为 > 5 × ULN)。 白蛋白 < 2.8 g/dL。
  •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ANC) < 1500/L、血小板 < 100,000/L 或血红蛋白 < 9 g/dL(在筛选时,不得在进行血液学实验室检查前 14 天内接受过生长因子或输血)。
  • 已知或疑似脑转移或活动性脑膜疾病。
  • 症状性或即将发生的脊髓压迫或马尾神经综合征。
  • 任何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或急性髓性白血病病史或既往恶性肿瘤,下列情况除外:. 原位癌或非黑色素瘤皮肤癌 . 随机化前确诊和治疗 ≥ 5 年且无后续复发证据的癌症 研究者和申办方认为复发可能性极小的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定义的 0 期或 1 期癌症
  • 研究者认为影响吸收的任何有临床意义的胃肠系统疾病。
  • 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不愿意或不能在整个研究期间及研究用药末次给药
  • 患者为直接参与研究实施的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以其他方式受研究者监管的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或为直接参与研究实施的辉瑞员工(包括其家人)。
  • 干扰研究参与能力,可能会增加与参与研究或研究用药品给药有关的风险,或可能干扰研究结果判定并(经研究者判断)导致患者不适合入组本研究的其他急性或慢性医学(合并疾病、感染或并发症)或精神状况,包括最近(过去一年内)或主动自杀意念或行为或实验室异常。
  • 曾发生过癫痫或任何可能诱发癫痫的疾病(例如,既往脑皮质中风、显著的脑部损伤)。此外,在随机化(第 2 部分)前 12 个月内曾丧失意识或出现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TALAZOPARIB
用法用量:胶囊; 0.1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0.5mg,连续用药至影像学进展除非研究者认为患者此时仍获益,或者随访发生影像学进展的患者到研究者认为患者临床上不再获益,或者由于不良事件导致的永久停药,或患者决定停止研究治疗或死亡
中文通用名:恩杂鲁胺
用法用量:胶囊; 4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160mg,连续用药至影像学进展除非研究者认为患者此时仍获益,或者随访发生影像学进展的患者到研究者认为患者临床上不再获益,或者由于不良事件导致的永久停药,或患者决定停止研究治疗或死亡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
用法用量:胶囊; 0.1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0.5mg,连续用药至影像学进展除非研究者认为患者此时仍获益,或者随访发生影像学进展的患者到研究者认为患者临床上不再获益,或者由于不良事件导致的永久停药,或患者决定停止研究治疗或死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在对DDR 状态无选择的 mCRPC 患者中,依照 RECIST 1.1(软组织疾病)和 PCWG3(骨病)评定的 rPFS。 从患者随机到首个影像学进展的客观证据或死亡(以先发生者为准)的时间 有效性指标
在具有 DDR 缺陷的 mCRPC 患者中,依据 RECIST 1.1(软组织疾病)和 PCWG3(骨病)评定的 rPFS 从患者随机到首个影像学进展的客观证据或死亡(以先发生者为准)的时间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对DDR 状态无选择的 mCRPC 患者的 OS(α-保护) 从患者随机到患者死亡的时间 有效性指标
具有 DDR 缺陷的 mCRPC 患者的 OS(α-保护) 从患者随机到患者死亡的时间 有效性指标
在对DDR 状态无选择的 mCRPC 患者和具有 DDR 缺陷的 mCRPC 患者中,基线时具有可评估的软组织疾病灶并达到RECIST 1.1 界定的客观缓解的患者比例 从患者随机到出现首个影像学进展的客观证据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 有效性指标
在对DDR 状态无选择的 mCRPC 患者和具有 DDR 缺陷的 mCRPC 患者中,按 RECIST 1.1 界定的软组织缓解持续时间 从患者出现首个影像学的客观缓解到首个影像学进展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的时间 有效性指标
在对DDR 状态无选择的 mCRPC 患者和具有 DDR 缺陷的 mCRPC 患者中,PSA 缓解率 ? 50% 的患者比例 从患者随机到确认PSA进展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 有效性指标
在对DDR 状态无选择的 mCRPC 患者和具有 DDR 缺陷的 mCRPC 患者中,至 PSA 进展时间 从患者随机到确认的PSA进展的时间 有效性指标
在对DDR 状态无选择的 mCRPC 患者和具有 DDR 缺陷的 mCRPC 患者中,至细胞毒性化疗开始的时间 从患者随机到细胞毒性化疗开始的时间 有效性指标
在对DDR 状态无选择的 mCRPC 患者和具有 DDR 缺陷的 mCRPC 患者中,至抗肿瘤治疗开始的时间。 从患者随机到肿瘤治疗开始的时间 有效性指标
在对DDR 状态无选择的 mCRPC患者和具有 DDR 缺陷的 mCRPC 患者中,至首起症状性骨骼事件时间。 从患者随机到首起症状性骨骼事件的时间 有效性指标
分别在对DDR 状态无选择的 mCRPC 患者和具有 DDR 缺陷的 mCRPC 患者中,基于研究者评估的 PFS2 从患者随机到开始第二线抗肿瘤治疗后出现首个影像学进展的客观证据或发生死亡(以先发生者为准)的时间 有效性指标
在对DDR 状态无选择的 mCRPC 患者和具有 DDR 缺陷的 mCRPC 患者中,至使用阿片类药物治疗前列腺癌疼痛时间。 从患者随机到使用阿片类药物治疗前列腺癌疼痛的时间 有效性指标
按类型、严重程度(根据 NCI CTCAE 4.03 版分级)、时间、严重性和与研究治疗的关系分类的不良事件发生率 从患者提供知情同意到研究结束,患者死亡, 或患者撤销知情同意退出研究(以先发生着为准) 安全性指标
由 Talazoparib、恩杂鲁胺以及其 N 去甲基代谢物的给药前谷值和给药后血药浓度表征的 PK 从患者随机到研究结束的时间,患者死亡,或患者撤销知情同意退出研究(以先发生着为准)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在对DDR 状态无选择的 mCRPC患者和具有 DDR 缺陷的 mCRPC 患者中,PRO: 从患者随机到研究结束的时间,患者死亡,或患者撤销知情同意退出研究(以先发生着为准) 有效性指标
14.1:根据 BPI SF 评定的患者报告疼痛症状的较基线变化 从患者随机到研究结束的时间,患者死亡,或患者撤销知情同意退出研究(以先发生着为准) 有效性指标
14.2:根据 EQ 5D 5L 评定的患者报告整体健康状态的较基线变化; 从患者随机到研究结束的时间,患者死亡,或患者撤销知情同意退出研究(以先发生着为准) 有效性指标
14.3:根据 EORTC QLQ C30 评定的患者报告癌症特定总体健康状态/QoL、功能和症状的较基线变化; 从患者随机到研究结束的时间,患者死亡,或患者撤销知情同意退出研究(以先发生着为准) 有效性指标
14.4:根据 BPI SF 评定的患者报告疼痛症状的至恶化时间; 从患者随机到研究结束的时间,患者死亡,或患者撤销知情同意退出研究(以先发生着为准) 有效性指标
14.5:根据 EORTC QLQ C30 评定的患者报告总体健康状态/QoL 的至明确恶化时间; 从患者随机到研究结束的时间,患者死亡,或患者撤销知情同意退出研究(以先发生着为准) 有效性指标
14.6:根据 EORTC QLQ PR25 评定的患者报告疾病特定泌尿系统症状至明确恶化时间。 从患者随机到研究结束的时间,患者死亡,或患者撤销知情同意退出研究(以先发生着为准)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叶定伟; 博士 教授 021-64175590 dwyeli@163.com 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270号 200030 复旦大学肿瘤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叶定伟 中国 上海 上海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薛 蔚 中国 上海 上海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夏术阶 中国 上海 上海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郭剑明 中国 上海 上海
北京医院 万 奔 中国 北京 北京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何志嵩 中国 北京 北京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马潞林 中国 北京 北京
北京肿瘤医院 杨 勇 中国 北京 北京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曾 浩 中国 四川 成都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梁朝朝 中国 安徽 合肥
南京鼓楼医院 郭宏骞 中国 江苏 南京
无锡市人民医院 胡 强 中国 江苏 无锡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王少刚 中国 湖北 武汉
重庆市肿瘤医院 罗 宏 中国 重庆 重庆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贺大林 中国 陕西 西安
南京市第一医院 贾瑞鹏 中国 江苏 南京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邢金春 中国 福建 厦门
浙江省肿瘤医院 朱绍兴 中国 浙江 杭州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邢念增 中国 北京 北京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姜昊文 中国 上海 上海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周芳坚 中国 广东 广州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薛学义 中国 福建 福州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徐丹枫 中国 上海 上海
宁波市第一医院 蒋军辉 中国 浙江 宁波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薛波新 中国 江苏 苏州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章小平 中国 湖北 武汉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孙 庭 中国 江西 南昌
云南省肿瘤医院 王启林 中国 云南 昆明
四川省肿瘤医院 廖 洪 中国 四川 成都
浙江省人民医院 张琦 中国 浙江 杭州
吉林省肿瘤医院 程颖 中国 吉林 长春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王勇 中国 天津 天津
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施国伟 中国 上海 上海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谢立平 中国 浙江 杭州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姚旭东 中国 上海 上海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9-11-05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20 人; 国际: 1037 人;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