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A167注射液|已完成

登记号
CTR20181197
相关登记号
CTR20180954,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复发难治恶性淋巴瘤
试验通俗题目
KL-A167注射液治疗复发难治恶性淋巴瘤的I期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KL-A167注射液在复发难治恶性淋巴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Ⅰ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KL167-I-02-CTP;V1.4
方案最近版本号
V1.4
版本日期
2018-11-19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卿燕
联系人座机
028-67255480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qingyan@kelun.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峡工业园区新华大道666号
联系人邮编
61113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评估KL-A167注射液在复发难治恶性淋巴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年龄 ≥ 18岁,≤ 65岁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复发难治进展的淋巴瘤患者,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且必须至少具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
  • 采用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量表评分为0~1分(见附件4),预计生存期 ≥ 3个月
  • 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定义如下:a) 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NEUT#)≥ 1.0 × 109/L;血小板计数(PLT)≥ 50 × 109/L;血红蛋白浓度 ≥ 7.0 g/dL ;b) 肝功能: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3倍正常值上限(ULN);总胆红素(TBIL)≤ 1.5 × ULN;对于有肝转移患者,ALT和AST ≤ 5倍ULN;对于有肝转移或者Gilbert综合征患者,TBIL ≤ 3 × ULN; c) 肾功能:血肌酐(Cr)≤ 1.5 × ULN或肌酐清除率(CCR)≥ 45 mL/min(应用标准的Cockcroft-Gault公式);d)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 × 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正常上限10 s和凝血酶原时间(PT)≤正常上限3 s ;e) 促甲状腺激素(TSH)或游离甲状腺素(FT4)或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均在正常值±10%范围内
  • 既往使用过化疗药物者,需停药4周以上(丝裂霉素或亚硝基脲类,需停药6周以上),且从以前的毒性反应中恢复;接受过手术、分子靶向治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姑息性放疗者需治疗结束4周以上,使用过抗体类药物者需停药12周以上,且一般身体状况已恢复
  • 在研究期间及给药结束后6个月内,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无论男女)须接受有效的医学避孕措施
  • 可以提供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有过敏性疾病、严重药物过敏史、已知对大分子蛋白制剂或KL-A167注射液处方中任何组分过敏者
  • 有第二原发肿瘤者(已治愈且5年内未复发的非黑色素瘤原位皮肤癌、原位宫颈癌和胃肠道粘膜内癌除外)
  • 肿瘤合并有中枢神经系统侵犯者
  • 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类风湿关节炎,肺间质纤维化,葡萄膜炎,肠炎,肝炎,垂体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低下;患有白癜风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需要支气管扩张剂和/或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则不能纳入)
  • 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接受全身、或可吸收的局部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剂量>10 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并在研究用药前4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
  • 并发严重感染(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性或活动性感染)的患者(如:需静脉滴注抗生素、抗真菌或抗病毒药物等)
  • 伴有严重的内科疾病者,如Ⅱ级及以上心功能异常(NYHA标准)、缺血性心脏病(如心肌梗塞或心绞痛)等心血管疾病,控制不佳的糖尿病(空腹血糖 ≥ 10 mmol/L和/或糖化血红蛋白(HbA1c)≥ 8%),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 > 150 mmHg和/或舒张压 > 100 mmHg)
  • 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者
  • 慢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而HBV DNA拷贝数超过正常检测值上限;或慢性丙型肝炎血液筛查阳性(HCV抗体阳性)
  • 已知有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查阳性病史或已知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
  • 在研究期间可能会接受其他全身抗肿瘤治疗
  • 既往曾接受过抗PD-1抗体、抗PD-L1抗体、抗PD-L2抗体、car-T细胞治疗或其他针对免疫调节受体制剂的药物治疗
  • 曾接受免疫治疗出现免疫相关不良反应 ≥ 3级者
  • 曾接受过实体器官移植、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6个月以内、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者
  • 两周内用过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或输成分血的患者
  • 当前存在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包括痴呆),影响判断力或影响相关信息收集,或既往确诊癫痫
  • 有明确的酒精或药物滥用史者
  • 妊娠期或者哺乳期妇女
  • 研究前1个月内接受过其他药物临床研究者
  •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KL-A167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200 mg(10 ml)/瓶;受试者接受KL-A167注射液600 mg,每周期第1天静脉滴注1.0 h(±10 min)完成;每21天为1个周期,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书。
中文通用名:KL-A167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200 mg(10 ml)/瓶;受试者接受KL-A167注射液1200 mg,每周期第1天静脉滴注1.0 h(±10 min)完成;每21天为1个周期,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书。
中文通用名:KL-A167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200 mg(10 ml)/瓶;受试者接受KL-A167注射液1500 mg,每周期第1天静脉滴注1.0 h(±10 min)完成;每21天为1个周期,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书。
中文通用名:KL-A167注射液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200 mg(10 ml)/瓶;受试者接受KL-A167注射液900 mg,每周期第1天静脉滴注1.0 h(±10 min)完成;每14天为1个周期,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撤回知情同意书。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评估KL-A167注射液在复发难治恶性淋巴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首次给药后监测,直至末次给药后30天 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药代动力学特征 第1~5周期输液前,第1、5周期输液开始后60±10分钟、2、4、8、24、72、168小时、(或加336小时),以及第5周期输液开始后336小时(或加504小时)采血检测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受体占有率 第1~5周期输液前,第1周期输液开始后60±10分钟、24、168、336小时收集全血进行检测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免疫原性 每周期输液前,第1周期输液开始后168、336小时,出组时及出组后随访采血进行检测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初步疗效 自首次给药起,每6周评价1次 有效性指标
生物标记物 签署知情同意书后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邱录贵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022-23909172 qiulg@ihcams.ac.cn 天津市-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300041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齐军元 医学博士 副主任医师 022-23909067 qi_jy@yahoo.com 天津市-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300041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邱录贵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8-03-05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8-05-09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9-03-27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9-05-15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2~3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15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1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18-03-12;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8-03-19;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19-08-01;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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