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BZP|已完成

登记号
CTR20192145
相关登记号
CTR20170178,CTR20171254,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急性缺血性卒中
试验通俗题目
注射用布罗佐喷钠治疗急性缺血性卒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评估不同剂量注射用布罗佐喷钠治疗急性缺血性卒中的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BZP1703;V3.0
方案最近版本号
V4.0
版本日期
2020-07-20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雷剑
联系人座机
010-63082770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leijian@ausunpharm.net
联系人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天银大厦A座9层A016
联系人邮编
100031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目的
评价不同剂量注射用BZP对比安慰剂治疗急性缺血性卒中的安全性和可行性,并初步探讨其有效性,为Ⅲ期临床试验设计提供依据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45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经计算机断层扫描(CT)结合临床医生经验,诊断为急性缺血性卒中,且为前循环梗死的患者。
  • 本次卒中发病到拟给药时间为24小时内的患者。
  • NIHSS评分为5-15分(含5和15)。
  • 首次发生卒中的患者,或者既往有卒中病史但无明显神经功能缺损遗留的患者(mRS评分<2分)均可入组本研究。
  • 年龄在45-85周岁之间(包含45和85周岁)。
  • 男性患者及其配偶同意在试验期间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的妊娠检测结果为阴性,并同意在试验期间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且必须为非哺乳期。无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之一:a. 筛选前通过以下方式之一进行绝育手术:双侧输卵管切除术;外科子宫切除;双侧卵巢切除术。b. 绝经后妇女,定义为:无其他医学原因导致的,12个月或以上未发生月经。
  • 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能充分理解并签署ICF。
排除标准
  • 头颅CT所见颅内出血性疾病及占位性疾病:出血性卒中,硬膜外血肿,颅内血肿,脑室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肿瘤等。
  • 经筛选期影像学或临床医生经验判断为后循环梗死的患者。
  • 重度的意识障碍:NIHSS的1a意识水平的项目得分>1分的患者。
  • 临床医生判断为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的患者。
  • 影像学检查结果显示大脑中动脉梗死面积超过1/3,或Alberta卒中操作早期CT评分(ASPECT)<7分。
  • 经积极的降压治疗后血压控制不佳者:收缩压≥220 mmHg或舒张压≥120 mmHg。
  • 临床实验室检查异常(满足下列任意一条即排除): a. 血常规:血小板计数<750,000/mm3; b. 凝血功能:凝血功能异常的患者,如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
  • 有痴呆、严重精神障碍、癫痫或者痫性发作病史、跛行或患有严重关节炎等疾病,吸毒、酒精及药物滥用史。
  • 已知患有急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包括乙肝和丙肝)、肝硬化等,或丙氨酸转氨酶(ALT)/天冬氨酸转氨酶(AST)>2.5×正常值上限(ULN)。病史询问部分或上述实验室检查部分,完成其一即可。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和艾滋病患者。
  • 已知诊断有肾功能不全,或血清肌酐>1.5×ULN/肌酐清除率<50 mL/min。病史询问部分或上述实验室检查部分,完成其一即可。
  • 有出血性病史:脑出血史、其他脏器重要出血史,如既往临床显著的胃肠道出血病史等。
  • 既往或检测出的心脏方面异常(满足下列任意一条即排除): a. 既往有心房纤颤病史或筛选时心电图明确诊断心房纤颤的患者,包括持续性心房纤颤或阵发性心房纤颤患者; b. 患者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证据,或有终末期心血管疾病史(如慢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NYHA] III、IV级); c. II度和III度的房室传导阻滞; d. 既往3个月内发生过不稳定型心绞痛或急性心肌梗死病史。
  • ECG检查结果出现以下任一异常情况: a. QTc>480ms; b. 心率<50次/min或>120次/min。
  • 存在CT或MRI禁忌症(心脏起搏器,幽闭恐惧症等)。
  • 既往对芹菜、阿司匹林和丁苯酞类药物有过敏史或不能耐受者。
  • 并发恶性肿瘤或正在进行抗肿瘤治疗者。
  • 合并急性感染且发热38°C及以上,或需要全身抗感染治疗。
  • 发病后已接受静脉或者动脉溶栓治疗。
  • 发病后已接受或计划接受机械取栓治疗。
  • 此次发病后接受过双联/三联抗血小板药物、抗凝药或者降纤药治疗。
  • 此次发病后使用了《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2018》列出的神经保护药物和改善脑血循环药物,包括:依达拉奉、胞二磷胆碱、吡拉西坦(脑复康)、丁基苯酞、人尿激肽原酶。
  • 妊娠期或哺乳期患者。若患者/患者伴侣有妊娠可能并计划在试验期间妊娠,则该受试者不得参加本试验。
  • 在知情同意取得日之前的1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或者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患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BZP
用法用量:冻干粉针剂;规格50 mg BZP/瓶;静脉注射,一天两次,每次2瓶,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静脉注射时间不应低于60分钟,每两次输注开始的时间间隔不低于6小时;连续用药14天;低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BZP
用法用量:冻干粉针剂;规格50 mg BZP/瓶;静脉注射,一天两次,每次4瓶,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静脉注射时间不应低于60分钟,每两次输注开始的时间间隔不低于6小时;连续用药14天;高剂量组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BZP模拟剂
用法用量:冻干粉针剂;与试验药物每瓶的内容物量相同,主要成分为甘露醇,30 mg/瓶;静脉注射,一天两次,每次2瓶,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静脉注射时间不应低于60分钟,每两次输注开始的时间间隔不低于6小时;连续用药14天;低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BZP模拟剂
用法用量:冻干粉针剂;与试验药物每瓶的内容物量相同,主要成分为甘露醇,30 mg/瓶;静脉注射,一天两次,每次4瓶,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静脉注射时间不应低于60分钟,每两次输注开始的时间间隔不低于6小时;连续用药14天;安慰剂对照组。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严重不良事件(SAE) 治疗全程 安全性指标
第14天的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评分与基线NIHSS评分之间的差值 第14天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全因死亡 治疗全程 安全性指标
致命性出血及症状性颅内出血 治疗全程 安全性指标
第14天的头部核磁共振成像(MRI)检测出的脑梗死出血转化。其他出血事件。 第14天 安全性指标
不良事件(AE) 治疗全程 安全性指标
特别关注的不良事件(AESI):痫性发作、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凝血功能异常、蛋白尿、白细胞降低 治疗全程 安全性指标
新发血管性事件患者的例数和发生率(缺血性卒中/出血性卒中/心肌梗死/血管性死亡) 治疗全程 安全性指标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便常规、凝血功能等)、12导联心电图(ECG)等指标的异常情况 治疗全程 安全性指标
第7、90天NIHSS评分自基线的改变 第7天、第90天 有效性指标
第7、14、90天NIHSS评分自基线的减分率 第7天、第14天、第90天 有效性指标
第7、14、90天NIHSS评分为0-1分或减分≥4分的受试者比例 第7天、第14天、第90天 有效性指标
第7、14天神经功能恶化NIHSS评分增加≥4分的发生率 第7天、第14天 有效性指标
第7、14、90天的改良Rankin量表(mRS)评分分布的有序分析 第7天、第14天、第90天 有效性指标
第7、14、90天的mRS评分为0-1分、0-2分、0-3分的受试者比例 第7天、第14天、第90天 有效性指标
第14天头部MRI-DWI显示的新发脑梗死的发生率 第14天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徐安定 博士 主任医师 133 9269 2160 tlil@jnu.edu.cn 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13号 510630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徐安定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吕田明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赵性泉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应急总医院 周卫东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许予明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王翠兰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 王枫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曾超胜 中国 海南省 海口市
唐山市人民医院 王彦 中国 河北省 唐山市
邯郸市中心医院 刘新平 中国 河北省 邯郸市
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 魏琰 中国 河北省 衡水市
内蒙古包钢医院 王东 中国 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
大庆油田总医院 董学爽 中国 黑龙江省 大庆市
梅河口市中心医院 李大明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浙江医院 万曙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浙江省台州医院 柯绍发 中国 浙江省 台州市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吴晋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刘春风 中国 江苏省 苏州市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耿德勤 中国 江苏省 徐州市
徐州市中心医院 陈国芳 中国 江苏省 徐州市
淮安市第二医院 赵连东 中国 江苏省 淮安市
南昌市第一医院 邓幼清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长沙市中心医院 王振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长沙市第四医院 余辉云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彭海峰 中国 湖南省 湘潭市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廖远高 中国 湖南省 郴州市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武衡 中国 湖南省 衡阳市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黄家俊 中国 四川省 内江市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杨弋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杨薇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郝延磊/张爱梅 中国 山东省 济宁市
山西省人民医院 胡风云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东新区 许予明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刘丹 中国 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
临沂市人民医院 韩红星 中国 山东省 临沂市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李芳 中国 辽宁省 锦州市
武汉市第四医院(武汉市普爱医院) 沈伟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延安大学咸阳医院 郭爱红 中国 陕西省 咸阳市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〇医院 胡怀强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 董洪亮 中国 吉林省 四平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19-09-19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9-11-27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9-03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375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375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37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0-03-27;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0-03-27;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2-03-08;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