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法替布片|已完成

登记号
CTR20180589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活动性银屑病关节炎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托法替布的疗效和安全性的III期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托法替布对活动性银屑病关节炎的疗效和安全性的III期、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A3921234
方案最近版本号
终版方案修正案4
版本日期
2020-06-04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郑飞
联系人座机
010-85161468
联系人手机号
13581739783
联系人Email
Fei.zheng@pfizer.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五矿广场B座9层
联系人邮编
10001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比较5 mg BID 托法替布与安慰剂用于治疗对至少一种 csDMARD 应答不充分的活动性 PsA 中国受试者的 PsA 风湿体征和症状的疗效;安全性和耐受性;身体功能状态、健康转归衡量指标和皮肤病学体征和症状。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NA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受试者本人签名且签署日期的知情同意书,其中表明了受试者(或其法定代表)对研究的所有有关方面内容均知情。
  • 愿意并能够遵循计划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程序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以及所分配治疗的末次给药后至少 28 天采用高效避孕方法
  • 受试者存在与PsA诊断相符的体征和症状至少6个月,在筛选时符合银屑病关节炎分类标准(CASPAR)
  • 正在接受稳定剂量的 csDMARD(例如,甲氨蝶呤或柳氮磺吡啶)治疗
  • 有文件记录的对至少一种 csDMARD 应答不充分的受试者,表现为缺乏疗效或存在毒性/缺乏耐受性。
  • 受试者可能已接受过一种 TNFi 治疗
  • 受试者必须为中国成人,筛选访视时的年龄至少为 18 岁
  • 不存在通过下述全部描述所定义的活动性或潜伏性或未充分治疗的结核分枝杆菌(TB)感染
  • 受试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要求的时间内已停用所有不允许使用的合并用药,并且正在以方案中允许的剂量和频率使用合并用药
  • 受试者目前必须未接受 TNFi
  • 已服用口服糖皮质激素(但非注射剂)的受试者可以参加研究
  • 已接受 NSAID/环加氧酶 2(COX 2)抑制剂的受试者可以参加研究,前提是剂量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一周已经稳定
  • 受试者在入组研究之前需要停止活动性银屑病治疗
排除标准
  • 当前存在非斑块状银屑病,例如红皮病型、点滴状或脓疱型银屑病,甲银屑病除外(甲银屑病受试者可以入选)
  • 受试者为直接参与研究实施的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受研究者监管的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或为直接参与研究实施的辉瑞员工(包括其家人)
  • 在本研究开始前 4 周内和/或参与研究期间参加涉及研究用药的其他干预性研究(1 4 期)。在研究参加期间参与任何观察性研究是允许的
  • 妊娠期女性受试者、哺乳期女性受试者、不愿意或不能在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继续采用本方案中规定的高效避孕方法至少一个排卵周期的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存在血常规异常a.血红蛋白 <10 g/dL(100 g/L); b.白细胞计数 < 3.0 x 109/L(<3000 mm3);c.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1.5 x 109/L (< 1500/mm3);d.淋巴细胞绝对计数 < 1.0 x 109/L (< 1000/mm3);e.血小板计数 < 100 x 109/L (< 100,000/mm3)。
  • 根据Cockcroft Gault 公式,估计肌酐清除率 <40 ml/min
  • 筛选访视时,总胆红素、天冬氨酸转氨酶(AST)或丙氨酸转氨酶(ALT)高于正常值上限(ULN)的 1.5 倍
  • 当前或最近有未控制的肾脏、肝脏、血液学、胃肠道、代谢(包括高胆固醇血症)、内分泌、肺部、心血管或神经系统疾病病史
  • 具有申办方未批准的除 PsA 之外的任何自身免疫性风湿性疾病(包括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硬皮病、多肌炎)病史或已知诊断为纤维肌痛。此外还排除具有申办方未批准的除 PsA 之外的风湿性炎性疾病(例如,痛风、反应性关节炎、慢性莱姆病)既往史或目前存在此类疾病的受试者
  • 具有已知的免疫缺陷疾病或一级亲属具有遗传性免疫缺陷的受试者
  • 通过美国风湿病学会关于RA的功能状态分类确定的功能级别为 IV 级,即,进行日常自理、职业活动和业余活动的能力受限
  • 曾有人工关节感染史,且假体仍在体内
  • 任何淋巴增生性疾病,如与 Epstein Barr 病毒(EBV)相关的淋巴增生性疾病病史、淋巴瘤、白血病病史,或能够指示当前淋巴疾病的体征和症状
  • 有复发性(发作超过一次)带状疱疹或播散性(单次发作)带状疱疹或播散性(单次发作)单纯疱疹病史
  • 活动性感染史
  • 之前接受过任何非B 细胞特异性淋巴细胞消耗性药物/治疗[例如,阿仑单抗(Campath?)、依法利珠单抗(Raptiva?)]、烷化剂(例如,环磷酰胺或苯丁酸氮芥)或全淋巴照射的既往治疗
  •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6 周内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疫苗免疫、或在治疗期间或研究药物停用后 6 周内的任何时间将采用这些疫苗进行免疫接种的受试者
  • 存在可能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任何状况的受试者
  • 酒精或药物滥用史
  • 筛选时的 12 导联心电图(ECG)表明存在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性(例如,急性心肌梗塞、急性缺血或严重心律失常的图形)或影响研究结果判定(例如,连续搏动的室性心律或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的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 具有恶性肿瘤或恶性肿瘤史的受试者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1 个月内出现严重外伤或经历重大手术、或在研究期间计划进行任何择期手术
  • 需要使用禁止使用的合并用药的受试者
  • 已知感染人免疫缺陷病毒(HIV)、乙肝病毒(HBV)或丙肝病毒(HCV)、或任何慢性感染的受试者
  • 排除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HBsAg+)受试者
  • HCVAb+ 的受试者必须接受进一步的 HCV RNA 检测,如果结果为阴性则可入组研究.
  • 在筛选或基线访视时具有可干扰银屑病评估的皮肤状况(例如,湿疹)证据的受试者
  • 研究者或申办方认为受试者具有较高的胃肠道穿孔风险
  • 其它急性或慢性医疗或精神病状况
  • 先前已参与任何托法替布研究的受试者
  • 研究者或辉瑞公司(或指定人员)认为属于不愿配合或不能够遵守研究程序的受试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托法替布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5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5mg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6个月。试验用药组
中文通用名:托法替布片
剂型:片剂
中文通用名:托法替布片
剂型:片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托法替布安慰剂片
剂型:片剂
中文通用名:托法替布安慰剂片
剂型:片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第 3 个月时的 ACR50 反应率 研究结束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所有时间点的 ACR20 和 ACR70 反应率 研究结束 有效性指标
除了第3个月以外的所有时间点的 ACR50 反应率 研究结束 有效性指标
所有时间点的 ACR 缓解标准项目(HAQ-DI、C-反应蛋白 [CRP]、患者的关节炎疼痛评估、患者对关节炎的总体评估、医师对关节炎的总体评估、肿胀关节计数、触痛/疼痛关节计数)较基线的变化(Δ) 研究结束 有效性指标
所有时间点的HAQ-DI 应答,定义为基线HAQ-DI≥0.30的受试者,其较基线下降≥0.30 ;HAQ-DI≥0.35 的受试者较基线下降 ≥0.35 研究结束 有效性指标
第 1 个月、第 3 个月和第 6 个月时的银屑病关节炎疗效标准(PsARC) 研究结束 有效性指标
第 1 个月、第 3 个月和第 6 个月时的医师对银屑病总体评估 研究结束 有效性指标
基线银屑病体表面积(BSA)≥3% 且基线 PASI>0 的受试者第 1 个月、第 3 个月和第 6 个月时的银屑病面积和严重程度指数 75(PASI75)反应 研究结束 有效性指标
基线 DSS>0 的受试者第 1 个月、第 3 个月和第 6 个月时的指(趾)炎严重程度评分(DSS) 研究结束 有效性指标
基线 LEI>0 的受试者第 1 个月、第 3 个月和第 6 个月时的肌腱附着点炎评分(采用 Leeds 肌腱附着点炎指数(LEI)) 研究结束 有效性指标
不良事件发生率及严重程度 研究结束 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曾小峰 医学学士 主任医师/教授 13501069845 xiaofeng.zeng@cstar.org.cn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41号 100032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曾小峰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江苏省人民医院 谈文峰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姜振宇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姜林娣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武剑 中国 江苏省 苏州市
安徽省立医院 厉小梅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帅宗文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万伟国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张志毅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萍乡市人民医院 胡建康 中国 江西省 萍乡市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蔡小燕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杨念生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吴敏 中国 江苏省 常州市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黄向阳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李志军 中国 安徽省 蚌埠市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黄安斌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刘毅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徐健 中国 云南省 昆明市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何岚 中国 陕西省 西安市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王永福 中国 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魏蔚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朱小春 中国 浙江省 温州市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李小霞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株洲市中心医院 李敬扬 中国 湖南省 株洲市
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 岳涛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张卓莉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苏北人民医院 魏华 中国 江苏省 扬州市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刘升云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程浩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孙尔维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李天旺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石桂秀 中国 福建省 厦门市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刘炬 中国 江西省 九江市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王勇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南京鼓楼医院 孙凌云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陈海英 中国 河北省 石家庄市
临沂市人民医院 张振春 中国 山东省 临沂市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达展云 中国 江苏省 南通市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罗卉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8-03-20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8-06-10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8-08-31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9-02-28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9-07-02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9-10-24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3-23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6-16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6-23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4-20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204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204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20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18-08-09;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8-09-26;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1-04-28;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