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R8028滴眼液 |已完成

登记号
CTR20210163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干眼病(角结膜干燥症)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 SHR8028 滴眼液治疗泪液分泌不足为主的干眼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SHR8028滴眼液治疗干眼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多中心、随机、双盲、赋形剂平行对照Ⅲ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SHR8028-3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1.3
版本日期
2021-10-20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李星
联系人座机
0518-82342973
联系人手机号
18036618659
联系人Email
lixing@hrglobe.cn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路7号
联系人邮编
222047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以赋形剂为对照,评价SHR8028滴眼液治疗干眼病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年龄≥18岁,性别不限;
  •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 筛选期访视(访视0)时患者主诉干眼症状至少有6个月;
  • 目前(访视0前30天内)正在使用非处方滴眼液、润眼凝胶或者神经刺激增泪仪(如True TearTM)和/或者人工泪液治疗干眼病相关症状;
  • 访视0和访视1时两次评估为中重度干眼;
  • 能够并愿意按照指示参加所有的试验评估和访视。
排除标准
  • 访视0时有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裂隙灯发现,且需要处方药治疗和/或者合并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试验参数的疾病,如创伤、Stevens-Johnson综合征或晚期上皮基底膜病变;
  • 在访视0前的30天内有活动性睑缘炎或睑缘其他异常,并且需要局部或全身抗生素或局部类固醇或其他处方药物治疗,或使用次氯酸清洁,或在试验期间仍需要上述治疗。访视0前180天内进行Lipiflow治疗仪治疗。任何其他治疗,如眼睑擦洗、眼睑湿敷、热敷,在访视0前30天内和试验期间未保持稳定,或者计划在试验期间停止这些治疗;
  • 眼睑解剖学异常(如眼睑闭合不全、睑内翻或睑外翻)或眨眼异常;
  • 继发于瘢痕形成的干眼病,如辐射、碱烧伤、瘢痕性天疱疮、结膜杯状细胞破坏(即维生素A缺乏导致结膜杯状细胞破坏)等;
  • 眼部或者眼周恶性肿瘤;
  • 角膜上皮缺损,或角膜的五个区域中有2个以上区域的融合染色﹥50%;
  • 有疱疹性角膜炎病史;
  • 活动性眼部过敏或可能在试验期间发生眼部过敏;
  • 访视0和访视1时合并眼部或全身感染(细菌、病毒或真菌),包括发热,或正在接受抗生素治疗;
  • 在访视0前90天内戴过角膜接触镜,或预计在试验期间使用角膜接触镜;
  • 在访视1前60天内局部使用过环孢素A或Lifitegrast;
  • 参加过之前的SHR8028滴眼液研究且被随机;
  • 在访视0前180天内进行过内眼手术或眼部激光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眼部或眼睑手术;
  • 怀孕、哺乳或计划怀孕的女性;
  • 育龄期女性,不愿意在访视0和访视3(或提前终止访视)时进行尿(或血)妊娠试验检查。非育龄期是指永久性绝育(即子宫切除、双侧输卵管结扎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绝经后(即连续12个月无月经)的女性;
  • 育龄期的女性,不使用可接受的避孕方法。可接受的避孕方法包括激素类避孕药(即口服、植入式、注射式或经皮避孕药物)、机械避孕(即杀精剂与隔膜或避孕套等结合)、宫内节育器(IUD)或伴侣的外科绝育。对于非性行为活跃的女性,禁欲可被视为一种适当的节育方法;但是,如果受试者在试验期间性行为活跃,她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使用上述规定的节育措施;
  • 合并未控制的全身疾病;
  • 对试验用药品(IMP)或其成分:环孢素A或半氟化烷烃(SFA)过敏;
  • 活动期的酒糟鼻性眼部病变、眼周痤疮或翼状胬肉;
  • 目前正在进行药物或器械试验,或在访视0前60天内使用过试验药物或器械;
  • 访视1前90天内使用过任何局部抗青光眼药物;
  • 在访视1前30天内眼部或面部局部使用类固醇、血清泪液,口服强力霉素或四环素;
  • 在访视0前90天内全身使用过类固醇(包括皮肤使用强效类固醇或大面积使用类固醇)或免疫调节剂且治疗方案不稳定,或预期在试验期间使用免疫调节剂且治疗方案不稳定;
  • 在访视0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已知会导致眼部干燥的药物(如抗组胺药或抗抑郁药),或预期试验期间会不规律使用导致眼部干燥的口服药;
  • 在访视0和访视1时,任意一只眼睛矫正视力等于或差于logMAR+0.7;
  • 合并研究者认为可能使受试者面临重大风险、可能混淆试验结果或可能严重干扰受试者参与试验的情况;
  • 在访视0前90天内接受或移除过泪道栓塞,或者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或移除泪道栓塞。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SHR8028滴眼液
剂型:眼用制剂
中文通用名:SHR8028滴眼液
剂型:眼用制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全氟丁基戊烷
剂型:眼用制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指标:全角膜荧光染色(tCFS)较基线的变化 第29天 有效性指标
指标:干燥评分(VAS)较基线的变化 第29天 有效性指标
指标:眼部和非眼部的不良事件 第15、29天 安全性指标
指标:国际标准对数视力表视力 第15、29天 安全性指标
指标:裂隙灯显微镜检查 第15、29天 安全性指标
指标:非接触眼内压 第15、29天 安全性指标
指标:小瞳孔眼底镜检查 第15、29天 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指标:全结膜丽丝胺绿染色(Oxford量表)评分较基线的变化; 第29天 有效性指标
指标:中央区角膜荧光素染色评分(cCFS)的应答率(应答定义为中央区角膜染色评分(NEI量表)降低≥1分); 第29天 有效性指标
指标:全角膜荧光素染色评分(tCFS)的应答率(应答定义为全角膜染色评分(NEI量表)降低≥3分); 第29天 有效性指标
指标:中央区角膜荧光素染色(cCFS,NEI量表)评分较基线的变化; 第29天 有效性指标
指标:全角膜荧光素染色(tCFS,NEI量表)评分较基线的变化; 第15天 有效性指标
指标:视物模糊VAS评分较基线的变化。 第29天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洪晶 医学博士 教授 010-82266699 hongjing1964@sina.com 北京市-北京市-淀区花园北路49号 100191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洪晶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晏晓明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北京协和医院 龙琴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接英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赵少贞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复旦眼耳鼻喉医院 龚岚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海南省眼科医院 钟兴武 中国 海南省 海口市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谷浩 中国 贵州省 贵阳市
河南省立眼科医院 祝磊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 吴护平 中国 福建省 厦门市
北京首钢医院 李刚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20-11-23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12-31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6-28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11-04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11-24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200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206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20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1-03-04;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1-03-18;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2-07-22;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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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