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氮平盐酸氟西汀胶囊 |已完成

登记号
CTR20191330
相关登记号
CTR20170220,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适应症
I型双相障碍抑郁发作;难治性抑郁症
试验通俗题目
奥氮平盐酸氟西汀胶囊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奥氮平盐酸氟西汀胶囊治疗I型双相障碍抑郁发作安全性及有效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多中心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YG-18030-RC;V2.0
方案最近版本号
V2.0
版本日期
2019-08-14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徐钊
联系人座机
0523-89500545
联系人手机号
18861009092
联系人Email
zhao.xu@pharmamaxcorp.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南坝塘路1号
联系人邮编
2253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其它-新版
试验目的
评价奥氮平盐酸氟西汀胶囊治疗I型双相障碍抑郁发作患者8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年龄在18-65周岁(含18、65)之间的门诊或住院患者,性别不限;
  • 根据DSM-5诊断为I型双相障碍抑郁发作患者;
  • 蒙哥马利-艾斯伯格抑郁量表(MADRS)评分≥22分;
  • 杨氏躁狂评定量表(YMRS)得分<15分,且YMRS条目1(心境高涨)评分≤2分;
  • 临床疗效总评量表病情严重程度(CGI-SI)得分≥4分;
  • 育龄患者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服药后30天内使用一种医学上可接受的非药物措施避孕或禁欲;
  • 患者理解并遵守研究流程,足以完成方案所要求的所有测试和检查,能和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已知对奥氮平、氟西汀有过敏反应的患者;
  • 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奥氮平、氟西汀或奥氮平合并氟西汀治疗时,由于临床上显著的和/或不耐受的不良作用停止治疗的患者;
  • 目前抑郁发作大于12个月的患者;
  • 目前发作过程中存在2种以上抗抑郁药物充分治疗(6周)而无效的患者;
  • 有活跃的自杀倾向的患者(采用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评定量表进行有无自杀倾向和危险的评估或MADRS量表第10项评分≥4分);
  • 根据DSM-5标准,曾被诊断有下列任何一种疾病:精神分裂症谱系或其他精神病、强迫及相关障碍、创伤及应激相关障碍、分离障碍、神经性厌食或贪食、人格障碍等;继发于其他精神疾病或躯体疾病的抑郁发作者;
  • 研究者诊断为符合DSM-5标准定义的酒精或其它药物依赖或滥用的患者(不包括尼古丁或咖啡因依赖);
  • 有癫痫病史者(小儿高热惊厥引起的抽搐除外);
  • 患有肝、肾功能不全,即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谷氨酰基转移酶(GGT)水平高于正常上限的2倍;和/或肌酐水平高于参考范围上限1.2倍或大于2 mg/dl,或研究者认为肝脏和/或肾脏受损达到患者不应参与这项研究的程度;
  • 患有严重胃肠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系统疾病或吸收代谢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严重高甘油三酯血症(空腹甘油三酯≥5.65 mmol/L)、控制不良糖尿病(糖化血红蛋白>8%)、严重急性全身性感染或免疫性疾病、缺血性心脏病、一年内的脑血管意外、QT间期延长病史、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慢性活动性丙型肝炎、HIV阳性、吸收障碍综合征;
  • 有白细胞减少症(白细胞计数持续低于正常范围下限,且以乏力、心悸、头晕、四肢酸软、低热等为主要临床表现)、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以及粒细胞缺乏症(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0.5×109/L)的患者;
  • 促甲状腺激素(TSH)浓度超过正常上限的10%;
  • 筛选时心电图(ECG)异常有临床意义,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选的情况,如男性QTc间期>470 ms,女性QTc间期>480 ms;
  • 研究者认为实验室检查值显著偏离参考范围且有临床意义者;
  • 随机前2周内或预期治疗结束后5周内需要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者;
  • 随机前2周内使用或需要使用肝代谢酶细胞色素P450 CYP2C19、CYP2C9、CYP3A4、CYP1A2、CYP2D6酶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药物的患者;
  • 筛选前2周内接受过精神类或其他具有中枢神经系统活性的药物(包括中药制剂)治疗,随机入组前停用药物未达5个药物半衰期或以上(氟西汀至少1个月)或停用药物未达5天或以上(药物半衰期未知时);
  • 在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者或曾入选过当前研究的患者;
  • 研究者认为研究期间患者需要系统的心理治疗(不包括筛选前心理治疗已持续至少3个月的患者,且在研究期间不改变治疗频率或强度或终止心理治疗);
  • 随机前90天内接受过电休克治疗(ECT)或根据研究者判断目前需要ECT治疗者;
  • 随机前90天内接受过经颅磁刺激治疗(TMS)、迷走神经刺激术(VNS)或深部脑刺激(DBS)者;
  • 随机前14天内接受过光照治疗者;
  • 既往闭角性青光眼病史或有闭角性青光眼危险的患者;
  •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患者;
  • 不能吞咽口服药物,或有胃、肠手术史等任何可能干扰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情况;
  • 直接附属于本研究的研究中心人员和/或其直系亲属、涉及在研究中的第三方组织和申办方的雇员;
  • 其他未能规定但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临床试验的患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奥氮平盐酸氟西汀胶囊
用法用量:胶囊剂;口服,每天晚上一次,每次一粒。第1周1~3天每天口服3mg/25mg规格试验药物,4~7天每天口服6mg/25mg规格试验药物;第2周每天口服6mg/50mg规格试验药物,连续7天;第3周每天口服12mg/50mg规格试验药物,连续7天;第4周~第8周时综合受试者耐受情况和疗效调节剂量,调节时可使用的剂量包括6mg/25mg、6mg/50mg、12mg/25mg、12mg/50mg。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
用法用量:胶囊剂;口服,每天晚上一次,每次一粒。第1周1~3天口服3mg/25mg规格安慰剂,4~7天每天口服6mg/25mg规格安慰剂;第2周每天口服6mg/50mg规格安慰剂,连续7天;第3周每天口服12mg/50mg规格安慰剂,连续7天;第4周~第8周时综合受试者耐受情况和疗效调节剂量,使用包括6mg/25mg、6mg/50mg、12mg/25mg、12mg/50mg规格的安慰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与基线相比,评估给药后8周的MADRS,计算试验观察终点相对于基线的MADRS评分的变化值 给药后8周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与基线相比,评估给药后1周、2周、3周、4周、6周MADRS总分和变化值; 给药后1周、2周、3周、4周、6周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与基线相比,评估给药后1周、2周、3周、4周、6周、8周CGI-SI总分和变化值 给药后1周、2周、3周、4周、6周、8周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评估给药后1周、2周、3周、4周、6周、8周CGI-GI的变化情况 药后1周、2周、3周、4周、6周、8周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与基线相比,评估给药后1周、2周、3周、4周、6周、8周YMRS总分和变化值 给药后1周、2周、3周、4周、6周、8周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与基线相比,评估给药后1周、2周、3周、4周、6周、8周PHQ-9总分和变化值(受试者自评) 给药后1周、2周、3周、4周、6周、8周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与基线相比,用C-SSRS评估给药后1周、2周、3周、4周、6周、8周的自杀相关意念和行为的发生率和严重度 药后1周、2周、3周、4周、6周、8周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受试者达到有效的时间和8周时达到有效的受试者百分比(有效定义为MADRS总分相对于基线下降≥50%) 给药后8周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受试者达到缓解的时间和8周时达到缓解的受试者百分比(缓解定义为MADRS总分≤12分) 给药后8周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王刚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010-58303236 gangwangdoc@VIP.163.com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安康胡同5号 100088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王刚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 栗克清 中国 河北省 保定市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潘苗 中国 河南省 新乡市
南京脑科医院 谢世平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胡少华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房茂胜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 徐向东 中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许秀峰 中国 云南省 昆明市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张国富 中国 江苏省 无锡市
天津市安定医院 王立娜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吴斌 中国 陕西省 西安市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王学义 中国 河北省 石家庄市
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 王景丽 中国 河南省 驻马店市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王飞燕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黄劲松 中国 辽宁省 大连市
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黄国平 中国 四川省 绵阳市
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 王建军 中国 山东省 济宁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9-04-0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9-09-04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72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172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17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19-08-20;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9-08-20;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1-11-04;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