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
CTR20234267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晚期宫颈癌
试验通俗题目
ZG005 联合紫杉醇及铂类±贝伐珠单抗方案在晚期宫颈癌患者中的 I/II 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ZG005 联合紫杉醇及铂类±贝伐珠单抗方案在晚期宫颈癌患者中的安全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疗效的 I/II 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ZG005-003
方案最近版本号
V1.0
版本日期
2023-11-10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初永盛
联系人座机
0512-57309965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chuys@zelgen.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09号
联系人邮编
2153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其它-新版
试验目的
PART 1 :主要目的(1)评价 ZG005 联合紫杉醇及铂类±贝伐珠单抗方案在晚期宫颈癌一线治疗的耐受性和安全性;(2)确认联合方案的 II 期推荐剂量(RP2D)。次要目的(1)评价上述 ZG005 联合方案用于晚期宫颈癌一线治疗的有效性;(2)评价 ZG005 的人体药代动力学特征;(3)评价 ZG005 的免疫原性;(4)如数据允许,评估生物标志物表达水平与疗效的相关性。
PART 2 :主要目的(1)评价 ZG005 联合紫杉醇及铂类±贝伐珠单抗方案在晚期宫颈癌一线治疗的有效性。次要目的(1)评价上述 ZG005 联合方案的安全性;(2)评价 ZG005 的人体药代动力学特征;(3)评价 ZG005 的免疫原性;(4)如数据允许,评估生物标志物表达水平与疗效的相关性。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0岁(最大年龄)
性别
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 对本试验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年龄 18~70 岁,女性。
- 预计生存时间超过 3 个月。
- 经组织学确诊(需提供病理报告)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病理类型包括鳞状细胞癌、腺癌及腺鳞癌,不适合根治性手术和/或根治性放疗或放化疗,未接受过任何针对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的全身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对于既往接受含铂(新)辅助化疗/根治性放化疗的患者,末次治疗至疾病复发/进展时间>6 个月。
-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作为靶病灶(根据 RECIST v1.1),对于既往进行过放射性治疗的病灶,仅当该病灶在放疗后出现明确疾病进展,才可将该病灶纳入可测量病灶。
- 已从既往治疗的不良反应中恢复至 CTCAE 5.0 标准≤1 级或基线水平(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可激素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低下等)。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7 天内的血妊娠结果为阴性;女性受试者(除非为绝经后、手术绝育)及伴侣,均必须在研究期间及停止治疗后 6 个月内采取至少 1 种医学认可有效的避孕方法。
-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0~1 分。
- 所有受试者应在筛选期进行新鲜肿瘤病灶活检(不接受骨活检、细针穿刺活检及胸腹水样本;也不接受对仅有唯一靶病灶可供活检的受试者进行活检);如无法进行活检,应提供距离开始研究治疗最近的(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经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处理的肿瘤样本用于生物标志物分析;如受试者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标本,经申办方同意后,受试者也可参与筛选。
排除标准
- 病史、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成像(MRI)检测提示存在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灶(脑部转移病灶经过放射治疗,最近4 周未使用皮质醇类、抗惊厥类、脱水药物控制症状,影像学提示脑部病灶无进展或新发,且无神经系统症状者除外)。
- 有难以控制的第三腔隙积液(如中量及以上的胸腔积液、腹水或心包积液),或需要反复引流、给予脱水、利尿治疗的积液。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输血、EPO、G-CSF、输注白蛋白治疗。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7 天内,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或多项标准: ① 血常规:白细胞计数<3.0×10^9 /L,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 /L,血小板<100×10^9 /L,血红蛋白<90 g/L; ② 肝功能:谷丙转氨酶(ALT)或谷草转氨酶(AST)≥3×ULN,肝转移患者 ALT 或 AST≥5×ULN;总胆红素(TBIL)≥1.5×ULN,肝转移患者 TBIL≥2×ULN;白蛋白<28 g/L; ③ 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50 mL/min,因肿瘤压迫导致肌酐升高的患者,经过相关治疗措施处理且恢复或稳定后,可以入组; ④ 尿蛋白≥2+,且 24 h 尿蛋白定量>1 g(尿蛋白<2+时,不必进行24 h 尿蛋白定量检查); ⑤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或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1.5×ULN。
- 具有重大出凝血障碍或其他明显出血风险证据: ①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出现过血栓形成或栓塞事件(无症状且无需治疗的肌间静脉血栓除外),或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如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咳血、肿瘤出血等(肿瘤出血者,如肿瘤已经手术切除者除外));或患有显著的血管疾病(如需手术修复的主动脉瘤、主动脉夹层等); ②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出现消化道穿孔或消化道瘘,或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发生肠梗阻; ③ 首次给药治疗前 2 周内,使用出于治疗目的的抗凝治疗(预防用低分子量肝素除外);或使用抗血小板药物治疗,如阿司匹林(> 325 mg/天)、氯吡格雷(> 75 mg/天)、双嘧达莫、噻氯匹定或西洛他唑等;或需要长期抗血小板治疗者; ④ 肿瘤病灶累及大血管;或具有颅内出血、脊髓内出血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史(如血友病、血管性血友病); ⑤ 具有临床意义的肾盂积水,但无法经肾造瘘术或输尿管支架置入术以缓解症状者。 ⑥ 既往已知有女性生殖道瘘病史,如果穿孔或痿管已经经过改道手术、切除或修补等治疗,且经研究者判断疾病恢复或缓解,可允许入组。
- 无法控制的肿瘤相关疼痛。
- 五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除外已根治性切除且未复发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局部前列腺癌、原位宫颈癌或其他原位癌)。
- 接受以下任何治疗的患者: ①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有重大创伤、研究过程中预计进行重大外科手术者; ② 既往使用过任何作用于 T 细胞协同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抗体/药物(包括但不限于 PD-1、PD-L1、PD-L2、CTLA-4、OX40、C137 抑制剂等,含研究性质)或抗 VEGF 靶点类药物; ③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或正在接受全身应用的免疫调节药物或皮质类固醇药物(强的松>10 mg/天或等效剂量); ④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者; ⑤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或正在接受静脉输注抗生素。
- 患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①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患有急性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接受过冠状动脉成形术或支架; ② 纽约心脏病协会 III 级或 IV 级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③ 未能控制的高血压(尽管使用了最优治疗,但收缩压≥140mmHg 和/或舒张压≥90 mmHg),或既往有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病史; ④ >2 级的心律失常(CTCAE v5.0); ⑤ 基线期心电图 QTc 间期延长(Fridericia 方法,QTcF>480 ms)。
- 有临床症状的甲状腺功能异常,且经治疗无法控制。
- 有自身免疫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炎、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道疾病、自身免疫性肝炎(除外以下:I 型糖尿病、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已控制的乳糜泻、童年患哮喘成人后完全缓解无需任何干预)。
- 间质性肺部疾病或非感染性肺炎者(由放射治疗所致除外)。
-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干细胞或实质器官移植。
- 存在活动性感染(例如急性细菌感染、结核病、活动性梅毒等)。 ①活动性丙型肝炎定义为:丙型肝炎抗体阳性且 HCV-RNA 阳性; ②活动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定义为: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阳性; ③活动性乙型肝炎定义为:乙型肝炎病毒滴度≥2000 IU /mL(受试者首次给药前抗 HBV 治疗至少 14 天且同意研究期间继续抗病毒治疗者除外)。
- 已知对试验药物或其任何辅料过敏;对人源化抗体或融合蛋白产生重度变态反应、类过敏或其它超敏反应病史。
-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 用法 |
---|---|
中文通用名:ZG005粉针剂
|
剂型:粉针剂
|
对照药
名称 | 用法 |
---|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PART 1:耐受性:剂量限制性毒性(DLT)事件。 | 研究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PART 1:安全性:不良事件(AE),包括免疫相关不良事件(irAE)、严重不良事件(SAE)等;生命体征、12 导联心电图、体格检查、ECOG评分、实验室检查等。 | 研究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PART 1:最大耐受剂量(MTD)。 | 研究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PART 1:II 期推荐剂量(RP2D)。 | 研究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PART 2 :根据 RECIST 1.1 标准评价的客观缓解率(ORR)。 | 研究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PART 1:有效性终点:根据 RECIST 1.1 标准评价的客观缓解率、缓解持续时间、疾病控制率、至缓解时间、至进展时间、无进展生存期、生存率。 | 研究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PART 1:药代动力学(PK)评价指标:药物浓度及相应 PK 参数。 | 第1、3周期ZG005 给药前1 h内,开始给药(以 ZG005 开始给药进行计算)后2 h、6 h、24 h、168 h、336 h、504 h;第2、4、5周期 ZG005 给药前1 h内 | 安全性指标 |
PART 1:免疫原性评价指标:抗药抗体(ADA)及中和抗体(NAb)的受试者数量和发生率。 | 第1周期 ZG005 给药前1 h内,开始给药(以ZG005 开始给药进行计算)后168 h、336 h、504 h;第2、3、5周期,每周期ZG005给药前1h内。 | 安全性指标 |
PART 1:如数据允许,评估肿瘤组织 PD-L1 表达水平和外周血淋巴细胞免疫表型与疗效的相关性。 | 筛选期 | 安全性指标 |
PART 2 :安全性:不良事件(AE),包括免疫相关不良事件(irAE)、严重不良事件(SAE)等;生命体征、12 导联心电图、体格检查、ECOG评分、实验室检查等。 | 研究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PART 2 :药代动力学(PK)评价指标:药物浓度及相应 PK 参数。 | 第 1、2、3、5周期,每周期ZG005给药前1 h内;如条件允许,后续每4个周期ZG005给药前1h内。 | 安全性指标 |
PART 2 :有效性终点:根据 RECIST 1.1 标准评价的无进展生存期(PFS)、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至缓解时间(TTR)、至进展时间(TTP)、生存率。 | 研究期间 | 有效性指标 |
PART 2 :免疫原性评价指标:抗药抗体(ADA)及中和抗体(NAb)的受试者数量和发生率。 | 第 1、2、3、5 周期,每周期 ZG005 给药前 1 h 内。 | 安全性指标 |
PART 2 :如数据允许,评估肿瘤组织 PD-L1 表达水平和外周血淋巴细胞免疫表型与疗效的相关性。 | 筛选期 | 安全性指标 |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无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研究者信息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电话 | 邮政地址 | 邮编 | 单位名称 | |
---|---|---|---|---|---|---|---|
楼寒梅 | 医学硕士 | 主任医师 | 13355783145 | louhm@zjcc.org.cn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东路1号 | 310022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地区 | 城市 |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楼寒梅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程淑霞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张云艳 | 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福建省肿瘤医院 | 徐沁 | 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 张辉 | 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云南省肿瘤医院 | 吴星娆 | 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廖思海 | 中国 | 广东省 | 湛江市 |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日期 |
---|---|---|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3-12-14 |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48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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