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已完成

登记号
CTR20210431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治疗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的血小板减少症
试验通俗题目
AVA-ITP 三期临床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评估阿伐曲泊帕治疗中国成人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疗效和安全性: 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加扩展研究的 III 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AVA-ITP-CN301
方案最近版本号
V1.2
版本日期
2021-11-26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周永春
联系人座机
0516-87798650
联系人手机号
13311601920
联系人Email
zyc@wbpharma.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复星医药A栋
联系人邮编
200233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确定第6周的血小板反应率,证明阿伐曲泊帕对中国成人慢性ITP患者的疗效优于安慰剂。次要:根据所测量的第8天的血小板反应,证明阿伐曲泊帕优效于安慰剂。根据6周内所测定血小板反应率累积周数(定义为:在无补救治疗情况下,血小板计数≥50×109/L的累计周数),证明阿伐曲泊帕优效于安慰剂。评估阿伐曲泊帕在减少出血和补救治疗方面的疗效优于安慰剂。评估阿伐曲泊帕长期治疗的有效性。评估阿伐曲泊帕安全性和耐受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80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核心研究:年龄≥18岁,<80岁的男性或女性。
  • 确诊为慢性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持续时间≥12个月)和2次血小板计数的均值<30×109/L(单次计数不可以>35×109/L)的受试者。此外,外周血涂片结果应支持ITP的诊断,未有表明其他血小板减少症病因的证据(如假性血小板减少症、骨髓纤维化)。体格检查结果不应显示除ITP外任何可能引起血小板减少症的疾病。
  • 既往接受过1种或以上ITP治疗(包括但不限于糖皮质激素、免疫球蛋白、硫唑嘌呤、达那唑、环磷酰胺和/或利妥昔单抗)的受试者。
  • 受试者必须在3年内有对一种既往ITP治疗有反应(血小板计数>50×109/L)或有与ITP一致的骨髓检查,以便排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或血小板减少症的其他病因。
  • 凝血酶原时间不超出正常值范围的±3s(或者国际标准化比率必须在正常范围的80%至120%以内),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不超出正常值范围的±10s,没有高凝状态史。
  • 筛选期最后一次血常规检查: 血红蛋白:血红蛋白≥100 g/L;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 x 10 9/L
  • 育龄期女性(除非她们处于绝经后状态,至少连续12个月闭经,或已经接受绝育手术(即双侧输卵管结扎、子宫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在给药前至少1月进行))在研究入组前30天内不得有无保护性交,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限内和研究药物停药后30天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如禁欲、宫内节育器、避孕套+杀精剂或避孕套+带杀精剂的隔膜等双屏障法、避孕药植入剂/注射剂或有确诊无精子症的输精管切除伴侣)。如果受试者目前处于禁欲状态,希望在研究期间或研究药物停药后30天内有性行为,则受试者必须同意使用如上所述的双屏障方法。使用激素避孕药的女性必须在给药前至少4周服用稳定剂量的相同激素避孕药,在研究期间和研究药物停药后30天内必须继续使用相同的避孕药。
  • 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
  • 愿意并能够依从研究方案的要求。
  • 扩展研究:在随机化阶段完成了6周研究治疗的受试者,或者
  • 由于缺乏治疗效果提前终止了核心研究的受试者(参见研究药物停药)
  • 研究者确定,受试者参与核心研究期间没有发生明显的安全性或耐受性问题。
排除标准
  • 诊断为继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或有系统性红斑狼疮、抗磷脂抗体综合征病史;
  • 研究者判断,认为不能或不愿意依从研究方案要求或给出知情同意书的受试者;
  • 有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MDS )、淋巴增生性疾病、骨髓增生性疾病、白血病病史;
  • 筛选前6月内有任何动脉或静脉血栓形成史(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塞、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并有下列2种以上的危险因素:含雌激素的激素替代疗法或避孕疗法、吸烟、糖尿病、高胆固醇血症、高血压药物、肿瘤、遗传性血栓形成疾病(如因子V Leiden、抗凝血酶III缺乏等),任何其他动脉或静脉血栓形成家族史,或筛选开始时正在使用抗凝剂或抗血小板药物的患者;
  • 筛选前6月内有严重心血管疾病史的受试者(如NYHAIII/IV级充血性心力衰竭、增加血栓栓塞事件风险的心率失常[如房颤] 和心绞痛,进行过冠状动脉支架置换、血管成形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的受试者);
  •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DNA拷贝数超过1000IU/ml,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有急性肝炎、肝硬化、门静脉高压或慢性活动性肝炎病史的受试者;
  • HIV抗体阳性;
  • 合并恶性肿瘤疾病的受试者(临床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鳞状上皮癌或皮肤基底细胞癌除外);
  • 在随机化前的1周内使用免疫球蛋白(IVIg);
  • 在随机化前的1周内接受过血小板输注;
  • 在随机化前的4周内使用环磷酰胺或长春花碱类给药方案;
  • 在随机化前的4周内使用过TPO类药物治疗,包括但不限于rhTPO或艾曲波帕;
  • 已知对TPO类药物疗效不佳;
  • 目前接受糖皮质激素或硫唑嘌呤治疗,在随机化前4周内未能维持稳定剂量或在随机化4周前未完成这些治疗的受试者;
  • 目前接受霉酚酸酯(MMF)、环孢素A(CsA)或达那唑治疗在随机化前12周内未维持稳定剂量或在随机化前4周以上未完成这些治疗的受试者;
  • 在随机化前的12周内接受脾切除术或使用利妥昔单抗;
  • 血肌酐>1.2倍正常值上限(ULN)或白蛋白<0.9倍正常值下限(LLN);
  • 丙氨酸转氨酶(ALT)或 天冬氨酸转氨酶(AST)水平>3倍ULN,或总胆红素>2倍ULN;
  • 妊娠(β-hCG检查结果阳性)或哺乳期女性;
  • 已知对阿伐曲泊帕或其任何辅料过敏的受试者;
  • 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受试者;
  • 在随机化前30天内已参与另一项研究性试验的受试者;
  • 扩展研究阶段:依据研究者判定,受试者参与扩展研究不安全;
  • 研究者判定,受试者不能或不愿意依从研究方案要求;
  • 在扩展阶段入组时正接受下列药物或治疗的受试者:利妥昔单抗、脾切除术、其他TPO激动剂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
剂型:片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安慰剂
剂型:片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治疗6周时的血小板反应率 6周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第8天血小板反应率(定义为第8天血小板计数≥50×109/L的受试者比例)。将缺失第8天血小板计数或在第8天前或第8天使用补救治疗的受试者视为血小板无应答者。 第8天 有效性指标
6周内血小板反应的累积时间(在没有补救治疗情况下,血小板计数≥50×109/L的累计周数) 6周内 有效性指标
6周内各访视点的血小板计数值 6周内 有效性指标
6周内至出现血小板反应的时间(定义为:在无补救治疗情况下,从开始治疗,到首次血小板计数≥50×10^9/L的时间) 6周内 有效性指标
6周内持久性血小板反应率(定义为:在无补救治疗情况下,6周治疗期内至6少≥75%周血小板计数≥50 x109/L的7受试者比例) 6周内 有效性指标
6周内完全有效的受试者比例(完全有效的定义:连续2次血小板计数≥100 ×109/L,间隔至少1周,且未发生出血) 6周内 有效性指标
6周内部分有效的受试者比例(部分有效的定义:血小板计数≥ 30 × 109/L和至少比基线计数增加2倍,且未发生出血) 6周内 有效性指标
6周内有至少有一次血小板反应的受试者比例。(血小板反应定义为无补救治疗情况下,血小板计数≥50×10^9/L) 6周内 有效性指标
6周内发生与cITP相关的出血症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使用WHO出血量表进行测量,事件包括出血、淤青和瘀点 6周内 有效性指标
6周至首次出血事件的时间 6周至首次出血事件的时间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6周至首次具WHO出血量表评分≥3级的出血事件的时间 6周至首次具WHO出血量表评分≥3级的出血事件的时间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6周治疗期间需要接受补救治疗的受试者比例 6周 有效性指标
整个研究期间(访视2-访视E6),接受阿伐曲泊帕治疗受试者的血小板反应的累积时间(在没有补救治疗情况下,血小板计数≥50×109/L的累计周数) 整个研究期间(访视2-访视E6) 有效性指标
接受阿伐曲泊帕治疗受试者中血小板持续反应的受试者比例(血小板持续反应,定义为从首次出现血小板反应后,≥75%周血小板计数≥50 x109/L,且<400 x109/L的受试者比例 整个研究期间(访视2-访视E6) 有效性指标
整个研究期间(访视2-访视E6),接受阿伐曲泊帕治疗受试者的,各访视点的血小板计数值 整个研究期间(访视2-访视E6) 有效性指标
整个研究期间(访视2-访视E6),接受阿伐曲泊帕治疗受试者,ITP合并用药较基线减少或者停用的受试者比例 整个研究期间(访视2-访视E6)整个研究期间(访视2-访视E6) 有效性指标
整个研究期间(访视2-访视E6),接受阿伐曲泊帕治疗受试者,需要接受补救治疗的受试者比例 整个研究期间(访视2-访视E6) 有效性指标
整个研究期间(访视2-访视E6),接受阿伐曲泊帕治疗受试者,根据WHO出血标准,出血症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 整个研究期间(访视2-访视E6)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胡豫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3986183871 dr_huyu@126.com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1277号 430022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张磊 医学博士 主任医师 13502118379 zhanglei@ihcams.ac.cn 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300041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胡豫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张磊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叶絮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姜中兴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河南省肿瘤医院 周虎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孙竞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侯明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罗建民 中国 河北省 石家庄市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徐雅靖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11-10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2-09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3-01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72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74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7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1-03-02;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1-03-05;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22-04-28;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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