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非替尼片 |已完成

登记号
CTR20180038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本品单药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EGFR TK)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本品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
试验通俗题目
健康受试者空腹和餐后口服吉非替尼片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健康受试者空腹和餐后单次口服吉非替尼片的单中心、随机、开放、两序列、两周期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ZDQJ-JFTN-BE-2017
方案最近版本号
版本日期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卜海涛
联系人座机
0517-86283010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bht315@126.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韩泰北路9号
联系人邮编
223001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研究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吉非替尼片(规格:0.25g)与AstraZeneca UK Limited生产的吉非替尼片(商品名:易瑞沙®,参比制剂,规格:0.25g)空腹和餐后条件下单次给药后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及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两者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考察受试制剂吉非替尼片和参比制剂易瑞沙®在健康男性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男性受试者,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 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身高m)],体重不低于50kg(含);
  • 健康体检项目正常或异常但无临床意义者(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呼吸状况、脉搏、耳温、心电图、肝肾功能、血尿常规、凝血常规、输血四项、毒品检测、酒精检测);
  • 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排除标准
  • 三年内有胃肠道疾病史如吞咽困难、食管疾病、胃炎、十二指肠炎、溃疡,消化道溃疡或活动性胃肠道出血或消化道手术者;
  • 输血四项(HIV、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梅毒抗体)阳性;
  •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风险的疾病,如痔疮、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
  • 试验前4周内患过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
  • 在过去的一年中,有酗酒史、嗜烟史。每周喝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285mL啤酒、或25mL超过40度的烈酒、或100mL葡萄酒)者;每天吸烟超过5支或等量的烟草者;
  • 试验前3个月使用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使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 入选前三个月内,参加过另一药物试验或使用过本试验相关药物;
  • 试验开始前14天内服用任何中西药者;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食用过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者;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服用过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类药物者;
  • 过敏体质,如已知对两种或以上物质过敏史者;或已知对本制剂成分过敏者;
  • 在试验前三个月内献过血或失血等于或超过300mL,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三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
  • 有体位性低血压史;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
  • 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三个月内有生育打算,或不能保证在试验期间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 乳糖不耐受者;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 有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的任何情况。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吉非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5g;口服,空腹单次给药0.25g*1片。
中文通用名:吉非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5g;口服,餐后单次给药(进食高脂肪餐后)0.25g*1片。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吉非替尼片 英文名:Gefitinib 商用名:易瑞沙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5g;口服,空腹单次给药0.25g*1片。
中文通用名:吉非替尼片 英文名:Gefitinib 商用名:易瑞沙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5g; 口服,餐后单次给药(进食高脂肪餐后)0.25g*1片。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Cmax 峰浓度。根据血药浓度-时间实测数据直接获得。 给药后72小时。 有效性指标
AUC0-t 从给药到可检测最低血药浓度的时间内曲线下面积。通过线性梯形法则计算。 给药后72小时。 有效性指标
AUC0-∞ 从给药到外推至无穷远时间的曲线下面积。 给药后72小时。 有效性指标
AUC0-∞=AUC0-t+Ct/λz,Ct是最后可测量浓度,λz是消除速率常数。 给药后72小时。 有效性指标
试验前、试验结束后受试者均需进行一般检查,检查项目见附表1流程图和实验室检查项目。生命体征正常值参考值范围:收缩压90-140 mmHg,舒张压50-90 mmHg,脉搏 50-100次/分,呼吸16-20次/分,耳温35.4-37.7℃。 入住时、试验当日服药前1小时内、服药后2、4、8、12、24、48、72小时进行生命体征的监测、试验前后进行体格检查。 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Tmax 达峰浓度的时间。根据血药浓度-时间实测数据直接获得。 给药后72小时。 有效性指标
λz 消除速率常数。使用线性回归方法计算的半对数药时曲线终末段的斜率。 给药后72小时。 有效性指标
T1/2z 消除终末端半衰期。按照ln2/λz计算。 给药后72小时。 有效性指标
AUC_%Extrap 残留面积百分比。以[(AUC0-∞-AUC0-t)/AUC0-∞]×100%计算。 给药后72小时。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李锋 教授 021-37990333 lifeng@shaphc.org 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2901号 201508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丁黎 教授 13809047083 dinglihg@sina.com 江宁区科学园芝兰路18号 210000 南京科立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李锋,医学博士 中国 上海市 上海
南京科立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丁黎,药学博士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和餐后单次口服吉非替尼片的单中心、随机、开放、两序列、两周期交叉设计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同意 2017-09-19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84 人;
已入组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84 人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17-12-13;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2018-02-07;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