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MH-010|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号
CTR20200381
相关登记号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晚期恶性实体肿瘤
试验通俗题目
IMMH-010 在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中的临床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IMMH-010 在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中的I 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HR-IMMH001; 2.0
方案最近版本号
5.2
版本日期
2022-09-15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
林小燕
联系人座机
022-59623160-3584
联系人手机号
15922039067
联系人Email
linxiaoyan@chasesun.cn
联系人邮政地址
天津市-天津市-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泉发路西
联系人邮编
301700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晚期实体肿瘤患者单/多次给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最大耐受剂量和II期试验推荐剂量,评估食物对患者单次服用后药代动力学影响。次要目的:1) 分析单/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性; 2)初步评估抗肿瘤活性; 3) 评估食物对单次服药后安全性和耐受性的影响。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不限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
  • 细胞学或组织学检查证实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肿瘤患者, 对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对此类治疗的耐受不良或无标准有效治疗方案或患者拒绝标准治疗方案的;
  • ECOG评分为0或1分(评分标准见附录1);
  • 基于RECIST 1.1标准(评分标准见附录4),B部分研究的受试者须具有至少一个可测量的病灶,A部分研究的受试者可以没有可测量病灶; 可测量病灶的定义: a)肿瘤病灶:必须在2个相互垂直的直径上均可准确测量,并≥10mm或者≥2倍扫描层厚 b)淋巴结病灶:必须在2个相互垂直的直径上均可准确测量,并≥15mm或者≥2倍扫描层厚;
  • 受试者既往接受其他治疗引起毒副反应需要恢复至≤1级或转归至基线值(NCI-CTCAE 5.0 版,除外脱发);
  • 预期生存时间至少3个月;
  • 受试者必须具有适当的器官及骨髓功能,入组前符合下列所有实验室检查结果: ·骨髓储备(14 日内无输血及血制品,未使用G-CSF 及其他造血刺激因子纠正):中性粒细胞(ANC)≥1.5×109/L,血红蛋白(HB)≥90 g/L,血小板(PLT)≥75×109/L; ·肝功能:ALT≤2.5×ULN,AST≤2.5×ULN,ALP≤2.5×ULN,TBIL≤1.5×ULN(已知患Gilbert 病且血清胆红素水平≤3 倍ULN 的患者可入组,肝转移患者ALT≤5×ULN,AST≤5×ULN,ALP≤5×ULN),白蛋白≥3g/dL; ·肾功能:肌酐≤1.5×ULN 或根据Cockcroft-Gault 公式(参考附录2)计算的肌酐清除率≥ 45 mL/min; ·凝血功能:INR、PT、APTT≤1.5×ULN(未使用抗凝药物,使用抗凝药物的患者是否可以入组由研究者判断决定); ·心肌酶CKMB 和cTn-I 检查值不超过正常值范围上限; ·甲状腺功能检查值在正常范围内,或虽轻度异常但无需治疗者。
  •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药后至少4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首次给药前 21 天内的血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 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 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能够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 既往有肺纤维化史或间质性肺炎病史,包括尘肺或超过照射野的放射性肺纤维化,研究者判断具有临床意义者;
  • 首次给药前14 天内因某种状况接受过系统糖皮质激素或任何形式的免疫抑制剂治疗的受试者。不包括喷鼻、吸入性或其他途径的局部糖皮质激素或生理剂量的系统性糖皮质激素(即不超过1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其他糖皮质激素);如果作为研究期间静脉造影剂过敏反应(与扫描相关)的预处理,则允许使用皮质类固醇,但必须进行记录。
  • 研究期间预期会采用其他全身抗肿瘤治疗者;
  • 存在性憩室炎、腹腔脓肿、活动性溃疡、胃肠道梗阻、腹腔癌病史等引起肠梗阻或者肠穿孔风险的患者;
  • 在首次给药前5 年内诊断为其他恶性肿瘤,不包括经过根治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或经过根治切除的原位癌;
  • 曾接受过任何器官移植,包括同种异体干细胞移植,但无需免疫抑制的移植(例如角膜移植,毛发移植)除外;
  • 存在合并临床症状或需要治疗干预的活动性 CNS 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含软脑膜癌病),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 过去一年内患有需要系统治疗(即全身类固醇或者免疫抑制剂)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者;
  • 吞咽困难影响口服给药者;
  • 存在难以控制的第三腔隙积液,例如大量的胸腔积液或腹水;
  • 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患者(如Crohn 氏病,溃疡性结肠炎或胃大部切除患者);
  • 首次给药前4周或5个药物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内接受过任何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者,或者既往免疫治疗过程中曾发生以下免疫相关性不良事件(irAE):a) ≥3级免疫相关性肺炎;b) ≥2级免疫相关性心肌炎;
  • 首次给药前4 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或者伤口尚未完全愈合的患者;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30Gy 胸部放疗者;
  • 首次给药前6 个月内有心肌炎病史、心肌梗塞史、脑血管意外或NHYA≥2 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者;或患有不能控制的心绞痛或不稳定性心绞痛,或患有不能控制的心律失常者;
  • 首次给药前14天或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其他研究性药物者;
  • 首次给药前30天内接种过活疫苗者。允许接种不包含活病毒的季节性流感疫苗;
  • 需要全身治疗(抗生素)的活动性感染;或者符合下列任何一条者: a)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测阳性或已知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病史 ; b) 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定义为HBsAg 阳性且HBV DNA 拷贝数超过正常值上限,或者HCV-Ab 阳性; c) 伴活动性结核病受试者(具有暴露史或阳性结核病试验;同时存在临床表现和/或影像学表现); d) 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 严重药物过敏反应史者;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IMMH-010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60mg/片;口服,每次用量60mg,Cycle0的D1天用药1次,Cycle1开始,每日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根据 RECIST 1.1,5.4 章节定义的情况除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或者符合终止治疗标准,A部分60mg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IMMH-010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60mg/片;口服,每次用量120mg,Cycle0的D1天用药1次,Cycle1开始,每日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根据 RECIST 1.1,5.4 章节定义的情况除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或者符合终止治疗标准,A部分120mg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IMMH-010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60mg/片;口服,每次用量240mg,Cycle0的D1天用药1次,Cycle1开始,每日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根据 RECIST 1.1,5.4 章节定义的情况除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或者符合终止治疗标准,A部分240mg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IMMH-010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60mg/片;口服,每次用量360mg,Cycle0的D1天用药1次,Cycle1开始,每日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根据 RECIST 1.1,5.4 章节定义的情况除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或者符合终止治疗标准,A部分360mg剂量组。
中文通用名:IMMH-010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60mg/片;口服,每次用量120mg,Cycle0的第一周期、第二周期单次空腹或餐后口服试验药,Cycle1开始,每日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根据 RECIST 1.1,5.4 章节定义的情况除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或者符合终止治疗标准,B部分。
中文通用名:IMMH-010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60mg/片;口服,每次用量120mg,每日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根据 RECIST 1.1,5.4 章节定义的情况除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或者符合终止治疗标准,C部分。
中文通用名:IMMH-010
剂型:片剂
中文通用名:IMMH-010
剂型:片剂
中文通用名:IMMH-010
剂型:片剂
对照药
名称 用法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评估IMMH-010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首次给药后按照周期监测,直至末次用药后30天。 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IMMH-010 及其主要代谢物 血浆浓度及药代动力学参数。 A部分Cycle0和Cycle1密集采血,B部分Cycle0密集采血,C部分前10例受试者Cycle1密集采血。 有效性指标
评估IMMH-010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抗肿瘤活性。 首次给药后按照周期监测,直至末次用药后30天。 有效性指标
评估IMMH-010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药效学指标。 A部分按照周期监测,直至末次用药后30天。 有效性指标
评估IMMH-010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生物标记物。 A部分、B部分按照受试者自愿提供情况监测;C部分筛选期监测,其他周期按照受试者自愿提供情况监测。 有效性指标
数据安全监察委员会(DMC)
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研究者信息

姓名 学位 职称 电话 Email 邮政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吴一龙 医学学士 主任医师 020-83827812-21190 syylwu@live.cn 广东省-广州市-中国广东省广州市中山二路106号 510000 广东省人民医院

各参加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地区 城市
广东省人民医院 周清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周建英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崔久嵬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于俊岩 中国 山西省 长治市
临沂市肿瘤医院 石建华 中国 山东省 临沂市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董晓荣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湖南省肿瘤医院 邬麟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刘安文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欧阳伟炜 中国 贵州省 贵阳市
湘潭市中心医院 封元清 中国 湖南省 湘潭市
天津市肿瘤医院 王珂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天津市肿瘤医院 巴一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烟台毓璜顶医院 孙萍 中国 山东省 烟台市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王铭辉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靳丽杰 中国 安徽省 蚌埠市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赵明芳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安瑞芳 中国 陕西省 西安市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陈振东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浙江省肿瘤医院 钟海均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方勇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潍坊市人民医院 于国华 中国 山东省 潍坊市
蚌埠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李殿明 中国 安徽省 蚌埠市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张治业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南通市肿瘤医院 张晓东 中国 江苏省 南通市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王海涛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张涛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李贵玲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熊建萍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四川省肿瘤医院 金永东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天津市肿瘤医院 陈鹏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伦理委员会信息

名称 审查结论 审查日期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3-04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7-23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7-23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22-02-07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6-23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7-28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22-10-27
广东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11-14

试验状态信息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96 ;
已入组例数
国内: 3 ;
实际入组总例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0-04-23;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0-05-14;    
试验终止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版本号 版本日期

发布
问题